猪肉水产品将有“*”
时间:2011-08-31 阅读:919
《方案》指出,通过整治,使全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率达100%,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牛、羊定点屠宰率均达到90%以上;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均达98%以上;产销环节生猪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阳性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禽类(鸡、鸭)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及鲜牛奶抗生素抽检超标率均控制在1%以下;生鲜乳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达100%。
在饮用水污染治理方面,城市与县(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力争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余氯、浊度、大肠杆菌、菌落总数)抽检合格率达96%以上;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市场卫生指标抽检合格率达到97%以上。
此外,全市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将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主要水产品(对虾、大黄鱼、罗非鱼、鳗鲡)养殖环节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对检出阳性样品的生产单位查处率达100%;市场水产品及水发水产品甲醛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
《方案》明确,将由市食安办牵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选择定点屠宰场、生鲜超市、专卖店、农贸市场等开展生猪、品牌蔬菜和食用菌、主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力争在城区建立肉品安全信息可追溯体系,建立肉品质量信息数据中心,与生猪定点屠宰场、冷库、肉品配送中心、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数据终端连接,实现猪肉质量安全信息可追溯,提升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水平。同时,推进蔬菜瓜果食用菌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试点工作,建立相关农产品可追溯管理平台和企业可追溯管理系统,实现相关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名称、播种记录、灌溉记录、施肥记录、病虫害防治记录、采收记录、产品检测记录等信息可追溯。此外,加快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做到猪、牛、羊耳标挂戴率达到90%以上,并选择大黄鱼等水产养殖品种,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示范点,逐步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