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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企业标准规定了LCZ8050防爆防腐操作柱(以下简称操作柱)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本企业标准适用于操作柱的设计、制造与检验。
操作柱主要适用于爆炸性气体环境中1区或2区危险区域,为ⅡA、ⅡB、ⅡC类T6组及以下场所,同时适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20区、21区、22区场所,在交流50Hz、额定电压至380V,额定电流至16A的电路中作远距离控制电磁电器及分断小容量负载之用,带指示灯、电流表等还具有显示指示功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适用于本文件。
GB3836.1 -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3836.2 -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2部分:隔爆型“d”
GB3836.3 -200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3部分:增安型“e”
GB12476.1-200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
第1节: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
JB/T3019-1999户内、户外防爆防腐低压电器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4048.1-2006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 总则
GB14048.3-2008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3部分: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GB14048.5-2008 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 5-1部分: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机电式控制电路电器
3 产品分类
3.1 操作柱分类
a)操作柱按操作功能有:按钮、开关。
b)操作柱按显示功能有:指示灯显示、电流表显示。
3.2 型号含义
LCZ8050—A B D K
开关
指示灯
电流表
按钮
防爆、防尘、防腐操作柱
3.3元件基本参数
控制按钮
A□4□□
触点型式
代号 1 2 3
代号 类型
01 橡套型按钮头标志 ○
02 橡套型按钮头标志 ┃
03 橡套型按钮头标志 ┃┃
内装控制按钮
电流表
B□2□/□
电流表比值
内装电流表
指示灯
D□1□□
额定电压 ~6.3 ~12 ~24 ~36 ~48 ~110 ~220 ~380
代号 1 2 3 4 5 6 7 8
颜色 红色 绿色 黄色 白色 蓝色
代号 1 2 3 4 5
内装信号灯
K□5□
单元代号
内装控制开关
代号 触点组合型式 代号 触点组合型式 代号 触点组合型式
01 45° 135°
1-2 ×
3-4 ×
02 45° 135°
1-2 ×
3-4 ×
03 45° 90° 135°
1-2 ×
3-4 ×
04 45° 90° 135°
1-2 × ×
3-4 ×
05 45° 90° 135°
1-2 ×
3-4 × ×
06 45° 90° 135°
1-2 ×
3-4 ×
防爆操作柱,防爆防腐操作柱,LCZ8050防爆防腐操作柱,防爆操作柱厂家-乐清威创防爆科技有限公司
3.3 操作柱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3.4 主要使用类别
3.4.1 内装隔爆型控制开关元件的使用类别
AC-21 通断电阻负载,包括通断适中的负载。
AC-22 通断电阻电感混合负载,包括通断适中的负载。
DC-21 通断电阻负载,包括通断适中的过载。
3.4.2 内装隔爆型控制按钮元件的使用类别
AC-14 控制小容量电磁铁负载。
AC-15 控制交流电磁铁负载。
DC-13 控制直流电磁铁负载。
表1
额定绝缘电压(V) 额定工作电压
(V) 额定工作电流(A) 防护等级 防爆标志 防腐等级 进线口螺纹
500 DC220
AC380 16 IP65 ExedⅡCT6/
DIPA20 TAT6 WF2 G3/4、G1
4 要求
4.1 操作柱应符合本企业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国家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审查合格的图样和企业标准进行制造,并应在取得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后,方可生产。当产品的技术文件和图纸经修改涉及防爆性能时,应将修改的技术文件和图纸及有关说明,送原检验机构重新审查。
4.2 正常工作条件
操作柱应在下列条件下能够可靠工作:
a)安装地点的海拔不超过2000m;
b)周围空气温度为-20℃~+40℃,且24h内的平均温度值不超过+35℃;
c)安装地点的zui高温度为+40℃时,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50%;在较低的温度下允许有较高的相对湿度;
d)在能防止雨水及滴水侵袭的地方;
e)在Ⅱ类含有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2区场所:ExedⅡCT6
f)在含有可燃性粉尘环境20区、21区、22区场所:DIPA20 TAT6
g)污染等级3;
h)安装类别:Ⅱ类;
i)防护等级:IP65。
4.3 结构要求
4.3.1 操作柱的电气间隙不小于6㎜,爬电距离不小于10㎜。
4.3.2 操作柱内部导线连接应符合GB3836.3-2000中4.2的规定。
4.3.3 操作柱外壳材质采用具有阻燃性能的工程塑料制造。
4.3.4 操作柱所有紧固件应有防止自行松脱措施。
4.3.5 操作柱的所有黑色金属零部件均应采取防锈措施。
4.3.6 操作柱内装隔爆元件隔爆接合面宽度L≥6mm,间隙/直径间隙ic≤0.1㎜,接合面表面平均粗糙度Ra不超过6.3μm。同时还应符合GB 12476.1第13.1的规定:平面接合面有效长度W≥10mm,接合面间隙G≤0.1mm;衬垫接合面有效宽度W≥3mm;操纵杆通路有效长度L≥12.5mm,直径间隙W≤0.13mm。
4.3.7 操作柱应设置铭牌和警告牌,材质采用不锈钢板材料制造。
4.3.8 操作柱透明件应采用钢化玻璃制造。
4.4 操作柱性能要求
4.4.1 操作柱的绝缘性能应承受50Hz、电压2500V的工频耐压试验,历时1min(出厂检验为1S)无击穿和闪络现象,在一般条件下,带电部位与壳体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小于20MΩ。
4.4.2 外壳zui高表面温度和内部zui高温度点温度均不超过80℃,接线端子温升不超过35K。
4.4.3 塑料外壳在正常工作时应不积聚危险静电,在温度为(23±2)℃,相对湿度(50±2)%的条件下测量,塑料表面的绝缘电阻值应不超过1GΩ。
4.4.4操作柱电缆引入装置应能夹紧电缆,应符合GB3836.1-2000附录D中D3.1的要求。
4.4.5操作柱的密封垫及密封圈应采用橡胶制造,应符合GB3836.1-2000附录D中D3.3条规定的老化试验要求。
4.4.6操作柱的外壳及引入装置应承受7J冲击能量的冲击试验,透明件应随4J冲击能量试验,不得损坏和发生影响防爆性能的变形。
4.4.6操作柱非金属外壳及外壳的非金属部件应能承受GB3836.1-2000中23.4.7.3条耐热试验和23.4.7.4条耐寒试验要求。
4.4.7操作柱非金属隔爆外壳及外壳的非金属部件应承受GB3836.2-2000附录A中A3.3规定的可燃性试验要求。
4.4.8内装隔爆按钮、开关的非金属隔爆外壳应承受GB3836.2-2000中15.1.2.2规定的动压试验要求。
4.4.9操作柱的非金属隔爆外壳应承受GB3836.2-2000中15.2规定的内部点燃不传爆试验要求。
4.4.10操作柱非金属外壳需进行GB3836.2-2000附A中A3.1.5耐光照试验。
4.4.11操作柱经JB/T3019-1999规定进行10d腐蚀试验后,应符合下述要求:
a)外壳内的导电件、金属结构件、紧固件不得出现明显腐蚀现象。
b)塑料外壳不得起泡、变形或脆裂。
c)橡胶零件不得腐蚀、分层、脆裂、变形和发粘。
4.4.12操作柱玻璃透明件的热剧变试验应符合GB3836.1-2000中23.4.6.2条规定的试验要求。
4.4.13操作柱隔爆元件的隔爆腔应进行静压试验,试验压力1.5MPa,历时10+2 0S以不滴水、不变形为合格。
4.4.14操作柱内装隔爆型控制按钮在正常条件下接通和分断能力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使用类别 接 通 分 断 操 作 参 数
AC I/Ie U/Ue COSΦ I/Ie U/Ue COSΦ 操作循环次数 每分钟操作次数 通电时间S
AC-14 6 1 0.3 1 1 0.3 6050 6 ≥0.05
AC-15 10 1 0.3 1 1 0.3 6050 6 ≥0.05
DC I/Ie U/Ue T0.95 I/Ie U/Ue T0.95 — — —
DC-13 1 1 6P 1 1 6P 6050 6 ≥0.05
4.4.15内装隔爆型控制按钮在非正常条件下的接通和分断能力应符合表3规定。
4.4.16内装隔爆型控制按钮的机械寿命不低于10万次,其操作频率为120次/h。
4.4.17操作柱在表4试验条件下,其电寿命不少0.3万次。
表3
使用类别 接 通 分 断 操 作 参 数
AC I/Ie U/Ue COSΦ I/Ie U/Ue COSΦ 操作循环次数 每分钟操作次数 通电时间S
AC-14 6 1.1 0.7 6 1.1 0.7 10 6 ≥0.05
AC-15 10 1.1 0.3 10 1.1 0.3 10 6 ≥0.05
DC I/Ie U/Ue T0.95 I/Ie U/Ue T0.95 — — —
DC-13 1.1 1.1 6P 1.1 1.1 6P 10 6 ≥0.05
表4
电源种类 使用类别 接 通 分 断
I/Ie U/Ue COSΦ I/Ie U/Ue COSΦ
AC AC-14 6 1 0.7 1 1 0.4
AC-15 10 1 0.3 1 1 0.4
DC AC-13 I/Ie U/Ue T0.95 I/Ie U/Ue T0.95
1 1 6P 1 1 6P
4.4.18内装隔爆型控制开关额定接通和分断能力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使用类别 接 通 分 断 操作循环数
AC I/Ie U/Ue COSΦ Ic/Ie Ur/Ue COSΦ
AC-21 1.5 1.05 0.95 1.5 1.05 0.95 5
AC-22 3 1.05 0.65 3 1.05 0.65 5
DC I/Ie U/Ue L/R
ms Ic/Ie Ur/Ue L/R
ms 操作循环数
DC-21 1.5 1.05 1 1.5 1.05 1 5
4.4.19内装隔爆型控制开关的操作性能应符合表6的规定,试验电路参数应符合表7规定。
表6
额定工作电流Ie
A 每小时操作循环次数 操 作 循 环 数
A类(交流和直流) B类(交流和直流)
空载 有载 总数 空载 有载 总数
≤100 120 8500 1500 10000 1700 300 2000
表7
使用类别 接 通 分 断
AC I/Ie U/Ue COSΦ Ic/Ie Ur/Ue COSΦ
AC-21 1 1 0.95 1 1 0.95
AC-22 1 1 0.8 1 1 0.8
DC I/Ie U/Ue L/R
ms Ic/Ie Ur/Ue L/R
ms
DC-21 1 1 1 1 1 1
4.4.20操作柱外壳防护能力应不低于IP65。
a) 增安型外壳结构除符合GB 3836.3第4.9的规定外,同时还应符合GB 12476.1第13.1.3的规定。
b) 用于可燃性粉尘环境的隔爆型外壳在接合面处应增加符合GB 12476.1第13.1.3要求的衬垫。
4.4.21操作柱内装按钮的限制短路电流性能应在试验电压为1.1倍额定电压,功率因数在0.5~0.7之间,通以1000A预期电流3次,其间隔时间不小于3min,每次短路后,按钮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4.22操作柱内装开关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应不小于12倍zui大额定工作电流,通电持续时间应为1S。
4.4.23操作柱内装防爆元件应按GB 3836.1第13章和附录F的规定进行有关项目的检验和试验。
4.4.24操作柱的分、合应无卡绊现象,带信号灯和带表的操作柱颜色和量程应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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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试验方法
5.1 操作柱的工频耐压试验按GB14048.1-2006中8.3.3.4的有关规定进行。绝缘电阻测量用1000V、0~1000MΩ兆欧表测量带电端子与壳体之间。
5.2 引入装置的夹紧、密封、橡胶老化试验按GB 3836.1附录D和GB 3836.2附录D及GB 12476.1第24章的有关规定进行。
5.3 操作柱外壳表面绝缘电阻试验按GB3836.1-2000中23.4.7.8条有关规定进行。
5.4 操作柱引入装置的密封圈夹紧试验按GB3836.1-2000附录D中D3.1条的有关规定进行。
5.5 操作柱的弹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试验按GB3836.1-2000附录D中D3.3条的有关规定进行。
5.6 冲击试验
a)爆炸性气体环境用操作柱按GB 3836.1 第23.4.3.1的规定进行。
b)可燃性粉尘环境用操作柱按GB 12476.1第20.4.2.1的规定进行。
5.7 操作柱非金属隔爆外壳及外壳的非金属部件的耐热试验按GB3836.1-2000中23.4.7.3规定进行,耐寒试验按GB3836.1-2000中23.4.7.4规定进行。
5.8 操作柱隔爆外壳的非金属部件可燃性试验按GB3836.2-2000附录A中A3.3规定进行。
5.9 内装隔爆按钮、开关外壳的静压试验GB3836.2-2000中15.1.2.1规定的要求。
5.10 内装隔爆按钮、开关外壳的动压试验GB3836.2-2000中15.1.2.2规定的要求。
5.11 内装隔爆按钮、开关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按GB3836.2-2000中15.2条有关规定进行。
5.12 操作柱非金属外壳耐光照试验按GB3836.2-2000附录A中A3.1.5条规定进行。
5.13 操作柱防腐蚀试验按JB/T3019-1999中6.3条规定进行。
5.14 隔爆接合面参数检验
a) 隔爆接合面参数检验按GB 3836.2第5章的规定进行。
b) 接合面参数检验按GB 12476.1第13.1的规定进行。
5.15 温升试验
a)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操作柱按GB 14048.1第8.3.3.3、GB 3836.1第23.4.6的规定进行。
b)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操作柱按GB 12476.1第20.4.5的规定进行。
5.16 热剧变试验
a)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操作柱按GB 3836.1第23.4.6.2的规定进行。
b)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操作柱按GB 12476.1第20.4.6的规定进行。
5.17 Ex元件的检验和试验按GB3836.1第13章和附录F的规定进行。
5.18 操作柱内装隔爆型控制按钮的接通和分断能力按GB14048.3-2008中8.3.3.3条规定进行。
5.19 操作柱内装隔爆型控制按钮的寿命试验按GB14048.5-2008中附录C规定进行。
5.20 操作柱内装隔爆型控制开关的接通和分断能力按GB14048.1-2006中8.3.3.5条规定进行。
5.21 操作柱内装隔爆型控制开关操作性能试验、寿命试验按GB14048.3-2008中8.3.4.1、8.5.1、8.5.2条规定进行。
5.22 防护能力试验
a)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操作柱按GB 4208第12章和13章的规定进行。
b)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操作柱按GB 12476.1第20.4.3的规定进行。
5.23 操作内装按钮的限制短路电流性能试验按GB14048.5-2008中8.3.4规定进行。
5.24 操作柱内装开关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试验按GB14048.1-2006中8.3.4.3有关规定进行。
5.25 操作柱操作性能试验按GB14048.3-2008中7.2.4.2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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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操作柱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6.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常规检验和出厂抽样检验。
6.2.1 常规检验是在产品出厂前对产品逐台进行检验和试验。
6.2.2 出厂抽样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必须进行的抽样检查和试验。抽样方案应按GB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AQL值取4.0
6.2.3出厂检验项目
a)一般检查 (4.3.2~4.3.5,4.3.7,4.3.8,7.1,7.2)
b)电气间隙、爬电距离检查(4.3.1);
c)隔爆参数检查(4.3.6);
d)内装隔爆元件外壳静压试验(4.4.13);
e)工频耐压试验、绝缘电阻测量(4.4.1);
f) 操作柱操作性能试验(5.25)。
6.3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目的是验证定型的设计性能是否符合本企业标准要求。型式试验是新产品试制投产必须进行的试验。只有当产品设计、制造工艺、使用原材料或零部件结构有更改,可能影响防爆性能时,才需要重新进行有关项目的型式目的型式试验。正常生产的产品每隔五年进行一次。任一型式试验的试品,
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任意抽取2台进行试验,2台试品试验都合格,才能认为型式试验合格。否则必须分析原因,采取技术措施甚至改进设计、工艺等再重新进行试验,直到型式试验合格为止。
型式试验项目:
a)所有出厂检验项目;
b)热剧变试验;
c)温升试验、温度试验;
d)引入装置的密封圈夹紧试验;
e)弹性密封圈材料老化试验;
f)冲击试验;
g) 工频耐压试验;
h)耐热试验、耐寒试验、可燃性试验;
i)隔爆元件外壳静压试验;
j) 隔爆元件外壳动压试验;
k)隔爆元件外壳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
l)接通和分断能力试验;
m)寿命试验;
n)外壳防护能力试验;
o) 外壳表面耐光照试验,外壳表面绝缘电阻试验。
p)防腐蚀试验;
q) 内装按钮额定限制短路电流试验。
r) 内装开关额定短时耐受电流试验。
s) Ex元件的检验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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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 标志
7.1.1 在显著位置应设有防爆标志 “ExedⅡCT6/ DIPA20TA”,T6。
7.1.2 每台出厂的应在显著位置设有下列内容的产品铭牌。
a)制造厂名;
b)产品型号、名称;
c)额定工作电压、额定电流;
d)防爆标志;
e)防护等级;
f)防爆合格证编号
g)防腐等级;
h)严禁带电开盖;
i)制造日期。
7.2 包装
7.2.1 操作柱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
7.2.2 包装箱内随同产品携带的技术文件有:
a)检验合格证;
b)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7.2.3 包装箱外壁应有清晰的文字和标志,内容如下:
a)制造厂名称、地址、;
b)产品型号及名称;
c) 产品企业标准号;
d)产品数量;
e)包装箱外形尺寸“长×宽×高”及毛重;
f)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
g)“小心轻放”、“怕湿”、“向上”等字样或标记。
7.3 运输及贮存
7.3.1 操作柱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防雨雪侵袭的措施。
7.3.2 操作柱应贮存在空气流通,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0%,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25℃的仓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