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规针对防爆电器产品设计依据
时间:2023-07-05 阅读:641
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第5部分:由正压外壳“p"保护的设备;
第6部分:由液浸型“o"保护的设备:
第7部分:由充砂型“q"保护的设备;
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
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
第11部分:气体和蒸气物质特性分类 试验方法和数据;
第12部分:可燃性粉尘物质特性 试验方法;
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
第14部分:场所分类 爆炸性气体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第16部分:电气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第17部分:由正压房间“p"和人工通风房间“v"保护的设备;
第18部分:本质安全电气系统;
第20部分: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的设备;
第21部分:设备生产质量体系的应用;
第22部分:光辐射设备和传输系统的保护措施;
第23部分:用于瓦斯和/或煤尘环境的I类EPLM设备;
第24部分:由特殊型“s"保护的设备;
第25部分:可燃性工艺流体与电气系统之间的工艺密封要求;
第26部分:静电危害指南;
第27部分:静电危害 试验;
第28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 基本方法和要求;
第29部分:爆炸性环境用非电气设备结构安全型“"、控制点燃源型“b"、液浸型“k"
-第30部分:地下矿井爆炸性环境用设备和元件;
-。第31部分:由防粉尘点燃外壳“t"保护的设备;
一一第 32部分:电子控制火花时限本质安全系统;
-第33部分:严酷工作条件用设备;
第34 部分:成套设备;
-第35部分:爆炸性粉尘环境场所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