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工作灯操作规程
时间:2015-03-18 阅读:553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各种施工作业、维护抢修、异常情况处理工作现场大范围移动照明。
2 一般规定
2.1 更换光源、充电或拆卸灯具必须在安全场所进行。
2.2 每次使用后应及时进行充电。
2.3 运输及储存时需将开关锁定片压下置于锁定位置。
2.4 经常检查并保证提手和电池盒盖、开关、电缆线头及充电插座等处结构件结合紧密,以增强防水、防爆、抗冲击能力。 2.5不要随意拆卸灯头和电池盒及其他密封结构件。
3操作方式
3.1 拉出开关下部的锁定片即可正常旋转开关,压下开关锁定片可将开关锁定。
3.2 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旋转开关旋钮可选择强光或工作光工作方式;向上或向下旋转灯头可调节光束照射角度。
3.3 一次充电后可在6个月内随时使用;若长期放置不用,每隔半年应补充充电16~20小时。
3.4 充电一定要使用本公司配备的充电器。插上电源,充电器指示灯为红色;接上负载后,整个充电过程充电器指示灯均为绿色;电源断电或充电器出现短路、过流或过热保护时,充电器指示灯不亮。
3.5 更换灯泡时先用工具将灯圈、反光镜、灯泡座等依次旋松拧出,取出旧灯泡,然后将新灯泡插入卡口(无方向性、需保证灯泡卡紧),再按卸下时相反的顺序将灯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