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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广播分控系统平台,是一款集成度高,用于数字应急广播平台的专业广播控制设备;该设备可实现数字信号转化成模拟信号,支持地面射频信号输入(DTMB)、有线射频信号输入(DVB-C)、FM调频信号、音频线路输入、IP输入、4G模块、话筒输入,支持音频线路输出、FM输出、支持IP输出、RDS输出,支持本地功能和网络管理接口,具有220V/8A受控电源输出。
接收终端:县级应急广播接收终端由收音机、具有应急广播功能的有线数字电视终端和地面数字电视终端、公共接收终端和大喇叭终端等组成。
1.日常广播:具备接收、传送、省、地市广播节目或县本地广播节目的功能;具备日常广播节目源管理、运行图编排和播发管理的功能。
2.语音切播:具备对话筒、电话等播发方式进行管理功能。
3.播发控制:应具备通过控制大喇叭系统前端设备,向所辖区域内大喇叭终端进行广播的功能。
4.设备管理:应具备各级大喇叭前端关键设备和终端的型号、编码、安装地点、工作参数等运维信息的管理功能,根据需要可对设备和终端的编码、频率、音量、开关等配置参数进行远程修改。
5.运行监控:应具备各级大喇叭前端关键设备和终端运行状态、操作记录等回传信息的接收处理功能。
大喇叭系统县/乡/村前端
负责将县应急广播平台发送的应急广播消息或本地播发需求,封装成对应通道的传输覆盖指令和音频节目,发送到目标区域激活大喇叭终端及时播出。
(一)大喇叭系统县前端
大喇叭系统县前端功能如下:
(1)节目传送。应具备根据县应急广播平台要求,选择节目源进行传送的功能;
(2)消息接收。接收县级应急广播平台的应急广播消息,并驱动相应设备进行播发,指令格式见GD/J 089-2018《应急广播大喇叭系统技术规范》附录A;
(3)语音切播。应具备将话筒输入的音频信号进行播发的功能;
(4)播发控制。应具备根据县应急广播平台要求,将应急广播消息按照要求转换成对应通道(RDS、TS或IP)的节目和传输覆盖指令,并将其传送到目标区域,控制对应终端进行播出的功能;
(5)安全服务。应具有对应急广播传输覆盖指令进行数字签名功能,保障指令传输安全,签名保护和验签机制见GD/J 081-2018《应急广播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数字签名》;
(6)消息管理。应具备本级前端应急广播消息播发的记录、复查功能。
大喇叭系统县前端性能如下:
其中,响应时长、主备电源切换时长相关指标是在系统全自动情况下的要求。
参数 | 取值 |
前端响应时长 | <10秒 |
并行播发能力 | ≥2路 |
备用电源支持系统工作时长 | ≥2小时 |
主备电源切换时长 | ≤1秒 |
(二)大喇叭系统乡镇前端
大喇叭系统乡镇前端功能如下:
(1)音频播发。可接入乡镇广播站自办的广播节目(如有),但须遵循应急广播优先播发的原则;
(2)消息接入。应具备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其他通道(无线)的应急广播消息接入、验证、解析、转换等功能;
(3)语音切播。应具备人工切换到话筒等方式进行播发的功能;
(4)播发控制。应具备分级分区控制所辖区域内应急广播终端的广播功能;
(5)数据回传。应具备关键设备的运行状态、播发记录通过网络按需回传到县应急广播平台的功能;
(6)消息管理。应具备本级前端应急广播消息播发的记录、复查功能。
(7)安全服务。应具有对应急广播指令进行数字签名功能,保障指令传输,安全签名保护和验签机制见GD/J 081-2018《应急广播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数字签名》;应具备操作人员的鉴权认证功能,支持白名单、密码、分级分区信息等鉴权功能。
大喇叭系统乡镇前端性能如下:
其中,响应时长是在系统全自动情况下的要求。
参数 | 取值 |
前端响应时长 | <10秒 |
并行播发能力 | ≥2路 |
(三)大喇叭系统村前端
大喇叭系统村前端功能如下:
(1)本地音频播发。本级如果有自选音频内容,须遵循应急广播优先播发的原则;
(2)信息接入。应急广播传输覆盖网其他通道(无线)的应急广播消息接入、验证、解析、转换等功能;
(3)语音切播。应具备人工切换到话筒等方式进行播发的功能;
(4)播发控制。具备分区或端到端控制所辖区域内应急广播终端的广播功能;
(5)信息回传。应具备关键设备的运行状态、播发记录通过网络按需回传到县应急广播平台的功能;
(6)安全服务。对指令进行数字签名功能,保障指令传输安全,签名保护和验签机制见GD/J 081-2018《应急广播安全保护技术规范 数字签名》;应具备操作人员的鉴权认证功能,支持白名单、密码、分级分区信息等鉴权功能;
(7)播发监管。本级平台应急广播消息播发的记录、复查功能。
大喇叭系统村前端性能如下:
其中,响应时长是在系统全自动情况下的要求。
参数 | 取值 |
前端响应时长 | <1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