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面临多种难题 智慧城市需多推动信息技术应用
- 来源:中华建设网
- 2017/8/1 9:32:3339074
数据与立法
智慧城市的规划建设不仅要下工夫在智慧城市建设本身,做好智能基础设施建设上,同时需要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来解决规划管理问题。但是各国都有大数据开放方面的法律问题,大数据的开放应用必须有法律的约束和保障。
关于大数据,首先除SNS等社会网络登载个人自愿公开的数据外,公司公开个人数据是会遇到侵犯隐私的法律问题,同时公司的数据也包含企业需要保密的信息。举例来讲:一家百货公司,知道用户用会员卡买什么,怎么买,有行业上的利益问题,一般不会把数据公开。另一方面,一般而言,交通购物的个人信息虽然被公司持有,但其来源于公众,所以这些数据也有公共的性质。各国政府包括欧美政府还有日本政府,都很想用大数据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城市规划与管理事实上是公共服务领域,所以有不少规划师希望能获得大数据进行研究。这就有一个矛盾,数据明明是私有,规划师凭什么可以用它?这是一个立法的问题,美国的大数据立法与欧洲的立法相对来说比东方国家更开放。美国国家的大数据的应用,政府部门认为这个数据可以公开,法规上就可能可行。欧洲要求加入第三者认证,数据能不能公开由第三者公平判断,政府代表公共利益,私人代表私人利益。
在日本政府还没有立法的情况下,日本铁道公开了数据,但遭到客户投诉,3个月即被迫停止。日本政府认为应该利用大数据,也应该保护隐私,2014年6月,日本政府修改了个人信息公开法。公开数据,政府有义务保护隐私的前提下才可行,但是否真正保护了国民的隐私存疑。所以日本在法律上也要求有第三方,但这跟欧洲不同,欧洲是第三方决定,日本是政府决定。事实上,日本在2014年6月以后,很多公司如NTT的数据是可以被用于研究了,当然必须删去私人信息。在中国,各领域对大数据都有很迫切的需求,同时开放数据也是一个问题,国内也需要立法,研究相关数据版权问题,使用方法问题,是要立法的。从开放数据角度讲,政府做的各种调查统计数据是应该可以公开的。大数据和开放数据有版权的问题,这是一个制度建设的问题。
规划支持平台与开放数据和大数据
欧美国家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开发地理信息系统GIS,日本大概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提倡地理信息系统,1995年地理信息相关的法规建设完成,2004年开始开放政府的GIS统计数据,2007年基本完备。现在日本每个城市都可以查看到GIS数据,甚至连小村庄都可看到。日本开放数据的工作也是在欧美同期或略晚几年完成的。目前中国虽有一些体制问题没有解决,还没有真正做到Opendata,但国务院已在2014年1月2号发文推动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
开放数据的应用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管理精细化的一个重要方式。地理信息技术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了平台。比如:从事城市规划的人员用GIS平台,从事生态规划的人员用GIS平台,从事人口规划的人员也用GIS平台,因此大家可以用共同的平台。各个专业利用一个共同的平台,有利于提高管理和决策的水平。这样的好处是所有的数据都可放在一个平台中,管理时都可看到,相互之间就可以参照,做决策时矛盾就可能会少一些。
同时有这样一个平台、一套数据体系,就可以做现状情景分析、做预测,能够大致知道将来的方向是什么,就可以做为规划前期分析工作的一部分,可用于决策。加上一套调查数据,一套指标体系,通过模拟预测还可以提供反映将来的一套指标,可以结合各专业的指标评价体系一起分析,就可以应用于规划方案的评价。
交通卡、GPS和手机等大数据反映城市时空的结构,对各种法定统计数据是一种必要的补充,但不能代替法定的调查统计。大数据的每一个数据都有很明确的特点,或者说局限,因此需要在法定的统计调查基础上分析大数据。比如,交通卡的数据可用于铁路、人的行为的分析;人脸数据特别是铁路车站的人脸的监测,可用于分析人的移动轨迹,掌握人流的分布,可以为交通、车站规划设计等起到参考作用。但是手机数据就是用户使用手机所产生的数据,这些数据可以解释人在空间的移动,但移动本身代表什么,必须在一定假设的基础上做解释,不能仅靠猜测来分析空间行为,理解城市功能的空间结构。比起传统调查,GPS等记录行为轨迹的同时还赋有时空概念,时空分析是应用大数据的要点,如何结合大数据把时空的概念加到传统调查数据上,即开放数据上,是很有必要的课题也是多元数据使用的课题。
同时,智慧城市的大数据研究工作对如何更好地进行城市规划与管理、需要什么设备、通过什么数据了解什么城市现状、进行什么模式与方式的城市管理也非常重要。不能仅被动地分析从各种物联网获得的数据,还需要从智慧城市建设阶段开始探讨需要什么数据,如何进行分析,如何进行有效的规划管理。
改变观念、清除壁垒推动城市规划质的发展
国内的问题是部门壁垒,跨部门的数据整合还未起步,还有一些部门把数据当做自己的财产,没有把数据当做公共财产考虑。另外,从法规上讲,大数据是一个隐私数据,应慎重对待,但国内各部门对于开放数据的垄断,造成规划师试图依赖大数据进行城市空间结构分析。日本的问题与中国的问题不同,日本在公共数据开放上没有部门壁垒问题,比如在日本多规合一很简单,各种行政部门的开放数据合到一起就可以了。正像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在第十七届中国科协年会规划分会场上所讲的,打破部门壁垒,国内还有技术问题要解决,但是重要的是改变观念,改变观念也许可以带来突飞猛进的划时代的变化。
多规融合构建平台分析数据统合模型,实现转型
2014年国务院发文推动地理信息产业以来,政府部门大力推进的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是目前智慧城市建设的一项工作内容,要在时间空间上掌握土地等各方面的现状,体现多规融合,以结合人口、土地、交通、环境评价的各专业的工作。
规划是一个过程,要有调查、分析预测、提出解决方案、成果表现、实施与评价的阶段。在规划实践中,用参与的方式进行政策决策,就要求建设一个政府、研究机关、公司与市民共享的信息平台。从规划的本质与信息平台建设的角度来看,如何成功地建设一个合理的可以供多方参与、多规融合的信息平台,就要从经济需要、人口与土地分配、开发建设、土地与交通等人的活动,以及环境影响等各专业合作角度来构筑。
立足于多规融合的信息系统平台开发,以利于多专业结合进行各种动态分析,因而信息平台要有能力导入各种城市模型。比如土地利用方面,在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调查时应用遥感技术判定边界,同时结合多源数据研究地块用途时系列变化,掌握实时的空间格局变化。此外,不仅是土地利用分析的模型,还要结合人口分析、房地产开发、交通分析、环境影响的模型。例如,信息系统的平台应该可以进行交通卡的分析,利用手机数据反映出行的行为模式,找出行为的类型和模型,掌握实时的人与车的空间分布,这些工作都可以将城市现状可视化,提供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和交通规划专业合作的可能性。信息平台的建设,还要能够支持公众的规划参与,要能够让政府各部门、公众通过信息平台对规划提意见,可以应用VR和GIS、PPGIS技术,打破规划参与的时空限制。
信息平台的建设,要在多规融合的基础上,建立云的大平台,构建知识库系统,开发数据体系构架与技术分析产品、数据产品,要有能力服务大规划。同时系统要为用户着想,增加可读性,容易让用户理解规划结果的经济影响、社会影响、环境影响等,争取做到多规融合、构建平台、分析数据、统合模型、实现转型的大目标。
为迎接智慧城市建设与大数据的时代,面对城市规划行业面临的各种难题,在规划理论与方法论的革新上,要推动信息技术在空间规划决策上的应用:多规融合,构建平台,分析数据,统合模型,实现转型,这个说法简单明了地说明了智慧城市时代所需要的规划新技术,以及在建设与管理上的发展前景。(原标题:清除壁垒 大数据推动城市规划质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