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杭州智能制造促进产业转型的指导意见
-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
- 2015/9/8 9:42:5316019
(四)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积极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推动8吋以上半导体晶圆生产线部署,着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水平,围绕智能制造应用需求,开发一批专用芯片和半导体器件。加快信息通信设备产业发展,部署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核心路由交换技术、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光传输技术,研发服务器、大容量存储、新型路由交换、新型智能终端、新一代基站、网络安全等设备,推动核心信息通信设备发展。积极发展工业控制系统及工业软件,加快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2.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开发一批精密、高速、、柔性数控机床及集成制造系统,着力研发数控系统、伺服电机、轴承、光栅等关键功能部件及应用软件。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特种机器人,以及医疗健康、家庭服务、教育和娱乐等服务机器人,实现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及系统集成设计制造技术突破。
3.装备制造产业。积极扶持工业汽轮机、大型特大型空分成套设备、水电风电机组、超特高压交流输变电设备及关键部件、新型锅炉、工程装备、新能源发电装备、轨道交通装备及关键部件与系统、新型纺织设备、污水污泥处理及回用技术装备、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智能仪器仪表等装备制造业发展。
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电动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壮大。
5.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针对重大疾病的药物新产品,重点开发新机制和新靶点化学药、抗体药物、抗体偶联药物、全新结构蛋白及多肽药物、新型疫苗、临床优势突出的创新中药及个性化治疗药物。积极发展影像设备、医用智能机器人等高性能诊疗康复设备,以及可穿戴、远程诊疗等智慧医疗产品。
(五)全面推行绿色制造。
加大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力度,加快制造业绿色改造升级。积极推行低碳化、循环化和集约化节能改造,提高制造业资源利用效率。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以源头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机电产品再制造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围绕重点行业和重点耗能企业,推动实施重点用能装备节能改造。全面开展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对能源的购入存储、加工转换、输送分配、终使用和回收处理等环节实施动态监控和优化管理,加快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环保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加快源头减量、减毒、减排以及过程控制等绿色智能装备的改造升级,推进清洁生产。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
积极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促进新材料、新能源、半导体照明(LED)、生物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提高绿色低碳能源使用比率,在工业园区和企业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等绿色智能微电网建设,控制和削减化石能源消费量。
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生态设计理念,显著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建设绿色工厂,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
三、强化重点工作要求
(一)强化规划引导。
密切跟踪国内外前沿技术进展和产业发展动态,结合我市产业基础条件,科学制定重点行业和领域发展规划及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完善重点行业产业政策,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对推进智能制造工作的引导。
(二)开展典型示范。
深入推进“机器换人”,组织实施“机器换人”示范试点和行业“机器换人”综合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分层次、分行业、分区域有序组织开展智能制造示范试点,在各细分行业集中展示机器人等智能制造装备应用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案例,打造一批“工厂物联网”、“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样板。推进园区智能化升级,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园区试点,建设一批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和示范应用的“传感谷”和“机器人小镇”、“3D打印小镇”、“工业设计小镇”等特色示范产业基地。
(三)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渠道,促进资源要素重点投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制造、“四基”发展、新兴产业等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关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跟踪服务机制,实施对接。
(四)培育工程服务机构。
强化产学研用多方密切合作,培育一批服务于行业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制造推广应用的工程技术服务公司,为企业智能化改造提供方案诊断设计、工艺流程再造、装备智能化升级、售后监测维护、技术工人培训等一条龙专业服务。
(五)加强示范应用推广。
围绕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加大智能装备和先进适用装备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杭产智能装备产业发展。研究制定鼓励智能制造装备租赁、分期付款的扶持政策,建立和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和风险补偿机制。坚持典型引路,针对不同行业特点组织举办多种形式的智能制造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现场会、交流会、对接会,组织智能制造企业现身说法和经验交流,加快示范应用案例在全市相关行业中的复制推广。
四、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杭州市推进智能制造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政府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区、县(市)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上下联动,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支持力度。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对我市智能制造重大项目的支持。组织制定智能制造领域专项扶持政策,优化市工业和科技专项资金扶持重点和方式,竞争性切块安排的资金优先保障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制造、工业强基、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使用方向,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示范试点应用等的扶持力度,对简单扩大再生产和高资源消耗的一般性工业投资项目不再予以资助,通过财政政策导向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各区、县(市)要统筹资金,加大对智能制造的财政扶持力度,集中财力、上下联动,确保财政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2.加大基金支持力度。用足用好现有市产业投资基金和信息经济产业基金,逐步扩大基金规模,在基金中明确一定的资金额度,并引入社会资本,专项用于支持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制造的融资需求,重点投向前瞻性产业、前沿技术、高风险高收益领域和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新兴产业。逐步扩大政府引导资金规模,积极扶持和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组建智能制造领域专业性的风险投资基金,服务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初创型科技企业孵化进度。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加强信息共享,搭建银企信息沟通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交流活动。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发展符合企业智能化改造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供多元化融资便利。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公司债券,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引导民间资金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建立和完善首台(套)保险体系,推广国产首台首套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积极探索服务于智能制造装备租赁、分期付款、风险补偿等的金融支撑机制,促进杭产智能制造装备的推广应用。
(三)加强专业组织和人才培养。
加强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推进智能制造的认识,形成推进合力。积极推行企业信息官(CIO)制度,并在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分步设立。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的智力资源,建立杭州市智能制造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制造业发展的前瞻性、战略性重大问题,为我市推进智能制造重大决策提供咨询评估。鼓励在杭高校优化学科专业设置,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适用性大学生、研究生人才。加强职业技术培训,贯彻“两化”融合标准体系,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和产业工人队伍,培养一大批掌握智能装备操作技能的熟练员工。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等中介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本意见自2015年9月21日起施行,由市经信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