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企业认定与分类分级评估指南》地方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 来源:仪表网
- 2024/5/30 18:34:4336667
人工智能企业是人工智能行业基本运行单位,人工智能企业的认定和分级分类是人工智能产业运行统计的基础,也是人工智能产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前置条件。目前业界普遍认为人工智能企业主要有技术型和应用型两类。技术型人工智能企业主要指专注于人工智能理论、技术研发的企业,掌握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应用型人工智能企业主要指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产品研发和应用落地的企业。技术型和应用型人工智能企业特点不同,其发展规律也不尽相同,所以基于人工智能企业的认定和分级分类体系建设是人工智能企业规范化发展的主要内容和必由之路。
本标准对上海市范围内的人工智能单位、组织或机构(以下简称人工智能企业)进行认定和分类分级评估。本标准适用于对人工智能企业的认定和分类分级评估,明确人工智能企业范畴,为制定产业政策、统计人工智能产业规模提供依据。其他人工智能单位、组织或机构也可参考本文件进行评估。
1. 人工智能企业要素
详细阐述了人工智能企业认定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以确保申请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技术和业务标准。首先,申请企业必须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企业管理和质量保证系统。此外,企业应具备持续运营的能力,并未列入失信黑名单。
技术方面,申请企业应展示其在人工智能产品、服务和应用领域的技术能力,拥有相关的技术评测认证和知识产权。企业需要至少三名经认证的人工智能训练师或相应技术职称人员,且人工智能技术在研发支出中占比需达 30%以上。
在业务层面,企业的主营业务应主要涉及人工智能相关产品或服务,并明确体现在营业范围中。企业的人工智能业务收入需要符合规定的标准。
若企业无法完全满足上述基本、技术或业务要求,但在研发创新、产品能力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可以通过提交补充材料并经专家评审后,也可能被认定为人工智能企业。这一系列标准确保了认定流程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有助于推动行业的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
2. 人工智能企业分类
依据《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和上海市《关于推进本市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将人工智能企业分为技术类人工智能企业与应用类人工智能企业。
其中,技术类人工智能企业是指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以“AI+”为商业模式、为各种应用场景提供人工智能技术解决方案,帮助完成赋能转型,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创造价值等的企业,其技术领域可
包括且不限于:
基础软硬件:如智能芯片、开发框架、软硬件协同、系统软件、计算资源、智能传感器等;
关键通用技术:如机器学习、知识图谱、大模型、计算架构等;
关键领域技术:如自然语言处理、智能语音、计算机视觉、生物特征识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机交互、科学计算、多模态、群体智能、具身智能及其他智能技术等。
应用类人工智能企业是指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以“+AI”为服务或创新模式、提供可落地的产品、服务或解决方案等应用,在原有场景基础上构建人工智能相关的智慧化功能或体验,实现其个性化的业务需求的企业,其应用领域可包括且不限于:
产品与服务:如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智能终端、智能服务、数字人等;
行业应用:如智能制造、智能农业、智能交通、智能医疗、智能教育、智能办公、智能能源、智能物流、智能金融、智能家居、智能政务、智慧城市、公共安全、智能环保、智能法律、智能文旅、智能建筑及其他智能应用等。
3. 人工智能企业分级
根据技术类人工智能企业和应用类人工智能企业要求和属性不同,分别对技术类人工智能企业和应用类人工智能企业进行分级评估。
根据技术类企业所达到的综合能力和技术水平设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从五级到一级人工智能企业的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水平和综合能力逐步提升。
根据应用类企业所达到的人工智能应用能力和技术水平设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从五级到一级人工智能企业的人工智能应用水平和应用能力逐步提升。
4. 技术类人工智能企业分级参考要素
根据技术类人工智能企业主要特点,分级体系覆盖基础能力、技术能力、市场能力三大方面,采用打分制,各类指标按贡献程度不同以一定权重进行折算。
基础能力评估涵盖模型质量、算力规模和人才储备。模型质量主要考虑企业所拥有的,经第三方评测机构认证合格的算法模型;算力规模则根据企业可支配的最大算力进行评分;人才储备则依据企业拥有的人工智能训练师和职称人员数量进行评分。
技术能力的评估聚焦于企业的知识产权数量、学术论文产出、参与标准制定的活跃度以及研发投入。其中,知识产权通过已授权的人工智能发明专利数量赋分;学术成果则依据在人工智能领域权威学术会议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量来评分;标准数量考虑企业在国际、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的编制和参与程度;研发投入则根据企业在人工智能研发上的财务投入来赋分。
市场能力包括融资能力、营收水平和估值状况。融资能力根据企业累计融资金额赋分;营收水平依据上一年度在人工智能相关业务的收入;估值状况考虑最近一轮的投后估值或市值。
最后,除上述评估标准外,企业在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示范项目、获奖情况及社会价值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也可通过提交相关材料获得额外加分,这些都需经过专家组的评估认定。这一系列评估标准全面而详尽地评估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各项能力和业绩,确保评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5. 应用类人工智能企业分级指标体系
根据应用类人工智能企业主要特点,分级体系覆盖技术应用能力、市场能力两大方面,并采用打分制,各类指标按贡献程度不同以一定权重进行折算。
技术应用能力包括多个评价维度:企业必须拥有通过第三方评测机构认证的算法模型,并将其成功应用于产生营收的产品或已进入建设阶段的项目中,评分基于实际应用的合格算法模型数量;算力规模按照一年内可支配的最大算力进行评分;人工智能相关研发投入,依据在产品或项目设计、开发上的财务投入赋分;知识产权数量,根据企业在人工智能产品设计、开发上拥有的已授权国内外发明专利数量评分;标准数量考量企业在编制和参与人工智能相关标准中的活跃程度;人才储备则依据企业拥有的人工智能训练师及职称人员数量评分。
市场能力主要依据企业通过人工智能产品或项目实现的营收规模来评分,以合同金额为准。
除此之外,企业在特定领域的突出表现也可获得额外加分,如承担或牵头重大的国家人工智能示范项目、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人工智能领域的荣誉奖项等。这些成就按项目成果或奖项的重要性进行评分,强调企业在推动行业进步和创新中的积极作用。整体上,这些标准全面评估企业在技术应用和市场表现方面的实力,确保评定过程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6. 人工智能企业分级指标体系
本部分给出技术类和应用类人工智能企业的分值与等级对照表,用于确定企业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分类等级。分级制度设定了六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得分区间。得分从高至低对应的等级从一级到五级,及未获评级。具体而言,分值在91至120分之间的企业被评为一级,这代表最高水平的技术或应用能力;76至90分的企业评为二级;56至75分的评为三级;41至55分的评为四级;31至40分的评为五级。任何得分在30分及以下的企业则未获评级,显示其在技术或应用方面的能力较为有限。此等级制度客观评估和体现企业在人工智能技术或应用领域的专业程度和市场表现,为行业标准化与认定提供清晰的参考框架。
7. 人工智能企业认定与分类分级评估工作的开展
本部分详细阐述了人工智能企业认定与分类分级评估的具体工作流程和组织设置。认定与评估工作涉及四个主要阶段:首先,组建工作组、专家组和秘书组,由工作组制定详细的认定与评估计划。接下来是秘书组的审查阶段,包括接收和审查企业的申报材料以及评估材料的完整性。随后进入专家组评审阶段,其中包括企业提交补充材料,秘书组组织专家评审会议,最后由专家组根据规定完成评审工作。最后阶段是结论的公示,工作组会根据专家评审的结果形成最终的认定与评估结论,并进行公示。
此外,评估的组织架构包括工作组、专家组和秘书组,分别由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的成员组成,确保评估的广泛性和专业性。最终的认定与分类分级结果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前三个月内企业需要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申请或复核未通过则认定资格自然终止。整个流程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