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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全方位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来源:国家数据局
2026年06月26日 08:59:00
关键词:数据流通安全
点击量:1630
导读:搭建省统一的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体系,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服务渠道,高效支撑包括交通运输在内的各部门各行业安全共享数据567亿次。
  【智慧城市网 企业关注】山东省以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深入推进公共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工作,统筹抓好数据共享、开放与授权运营全链条安全治理,积极打造特色化数据应用场景,高效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一、强化安全管控,构建一体化数据共享新格局
 
  搭建省统一的一体化大数据平体系,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服务渠道,高效支撑包括交通运输在内的各部门各行业安全共享数据567亿次。一是构建安全可控的共享渠道。全面整合各级各部门自建数据共享渠道,实现公共数据集中归集、统一调度,从源头破解数据分散、管控缺失等安全痛点。二是实施分类分级防护。出台《山东省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工作规范(试行)》,明确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和数据安全责任,编制智慧交通相关标准规范30余项,形成数据质量规则1000余条。三是严把数据申请审核。要求数据申请部门严格签订安全承诺书,按照“一场景一申请”原则申请使用数据;建立部门间联审机制,由数据主管部门、数据提供部门联合对申请数据合理性、使用场景合规性等进行审查;严控数据使用时限,明确共享数据使用有效期。四是强化全流程安全监测。依托省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对共享数据进行全流程监测,按照“一数一策、一场景一策”的原则设定动态数据安全策略。
 
  二、筑牢安全根基,开拓高质量授权运营新路径
 
  积极推进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严格落实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要求,加快构建覆盖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全流程、各环节的一体化安全保障体系。一是完善授权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印发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聚焦运营机构准入、数据获取使用、数据产品出域流转等关键环节,构建形成“1+4”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体系,细化安全管理要求,明晰各方监管职责。二是明确数据权属。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作为授权前置必备条件,组织数源部门开展数据安全性评估,提升数据流通安全性与可追溯性。三是严格执行“一数一授权”。坚守最小必要供给原则,运营机构按业务场景提出数据申请,经数据管理部门、数据提供部门联合安全风险评估通过后依法依规供给数据,严防超范围、超场景、超权限违规用数风险。四是强化技术保障。搭建隐私保护计算平台,支持用数主体开展“可用不可见”数据分析,切实保障用数安全。在筑牢安全保障的同时,聚焦数据价值释放和场景化应用,通过授权运营全省联动打造560余个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其中在交通运输领域打造了货车运输线路规划、交通健康诊断等40个产品。
 
  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力推进数据合规有序流通和安全治理工作。一是强化政策体系保障。加快出台《山东省数据条例》,健全数据安全治理、风险评估等专项制度和行业标准。二是提升安全治理能力。统筹建设可信数据空间,规模化应用隐私计算、区块链存证等安全技术,筑牢数据安全屏障。三是深化数据创新应用。深入推进“数据要素×”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数据深度融合,打造交通行业大模型及危化品物流智能应用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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