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订量:
中级会员第8年
生产厂家上海胜绪电气有限公司防雷装置检测专业设备系列,设备配置齐全,符合标准。设计选型合理,可满足国家法定计量检测单位计量标定,易于掌握,操作方便,适于现场使用。可适用于用于避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验收检测、过压器件运行监测、机房环境检测、建审项目检测、雷电灾害调查。 防雷检测设备、防雷检测专用设备,防雷检测仪器设备、防雷装置检测专用设备、防雷装置检测仪器、乙级防雷装置检测仪器、防雷装置检测仪器套装、防雷元件(SPD)测试仪器,防雷检测检定证书、防雷检测专用标准电阻,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仪、机房防雷检测专用套装、雷电灾害防雷检测设备、企事业单位防雷检测仪、加油站防雷检测仪、化工厂防雷检测仪、配电室防雷检测仪、气象局防雷检测仪、 防雷专用接地电阻表,防雷专用过度电阻测试仪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主要性能要求
1.激光测距仪:量程:0-150m
2.测厚仪:金属厚度测量,超声波
3.经纬仪:量程:0-360°,分辨率:2″
4.拉力计:量程:0-40kgf
5.可燃气体测试仪:适用气体:可燃气体
6.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电流:>20mA(正弦波),分辨率:0.01Ω
7.大地网测试仪:测试电流:>3A,分辨率:0.001~99.999Ω,频率可选
8.土壤电阻率测试仪:四线法测量,测试电流:>20mA(正弦波)分辨率:0.01Ω
9.等电位测试仪:测试电流: ≥1A,四线法测试,分辨率:0.001Ω,具备大容量锂电池
10.环路电阻测试仪:电阻测量分辨率:0.001Ω,电流测量分辨率:1μA
11.防雷元件测试仪:测试器件:MOV,具备大容量锂电池
12.绝缘电阻测试仪:0-1000MΩ
13.电磁屏蔽测试设备:屏蔽发生器、屏蔽接收器
14.频谱分析仪:9 kHz ~ 6.2 GHz频率范围 ,-160 dBm ~ 20 dBm动态范围
15.表面阻抗测试仪:测量范围:103-1010Ω
16.静电电位测试仪:测量范围:±20kv
17.剩磁测试仪:静态磁场强度测量,量程:0-200mT
18.高斯计:量程:0-100mT
19.红外线测温仪:-60℃~860℃
20.数字万用表:电压、电流、电阻测量,分辨率:3位半
21.高性能数字万用表:电压、电流、电阻测量,分辨率:6位半
22.智能对讲终端:含GPS定位、对讲、语音通话、轨迹定位、图像采集、传输等功能
23.GPS:GPS定位
24.防爆对讲机:防爆对讲
25.标准电阻:10-3~105欧姆,功率1/2w,线绕型
26.钢卷尺:分辨率:0.01m
27.游标卡尺:量程:0-150mm
28.检测仪器箱:选购配置,用于上述设备的携带与存储
放电管防雷器测试仪/电源避雷器巡检测试性能特点:
● 具有高压短路保护、过流保护,具有高压自泄放回路。
● 128*64点阵液晶屏显示,具有操作提示,方便使用。
● 智能MCU内核控制,一键测试即可得出测试结果区别于国内某些产品测试过程复杂,繁琐。
采用12.6V/2AH大容量锂电池、采用带背光的点阵式液晶屏显示,可以显示测试
时间和测试环境温度、电池电量等信息。在阳光直射的环境和光照不足的黑暗环
境也能方便测试。
具有数据存储功能,能存储300组测试数据。
一键式测量,智能化测试,减少繁琐的按键功能。
放电管防雷器测试仪/电源避雷器巡检测试技术指标
2.1 主要指标
压敏电阻: | |
测量范围: | U1mA:0-1700V |
I0.75U1mA:0-200uA | |
放电管: | |
测量范围: | 点火电压:10-1700V |
基本误差: | ≤±(2%+2d) |
电压上升速率: | 100V/s |
其它指标:
● 绝缘电阻: 500V ≥20MΩ
● 耐压: AC 1.5kV 50Hz 1min
● 工作温度和湿度: -10℃ ~ +50℃ ≤85%RH
● 贮存温度和湿度: -15℃ ~ +55℃ ≤90%RH
● 外形尺寸: 236mm(L)×135mm(W)×50mm(D)
● 重量: ≈1kg
*章 总则
*条 为了加强雷电防护装置(以下简称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规范防雷装置检测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请防雷装置检测资质,实施对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检测是指对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连接导体等构成的,用以防御雷电灾害的设施或者系统进行检测的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管理和认定工作。
第四条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两级。
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类、第二类、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从事《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第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装置的检测。
第五条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分正本和副本,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统一印制。资质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六条 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高效、信赖保护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