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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式防爆手电,防爆手电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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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充电式防爆手电,防爆手电筒
充电式防爆手电,防爆手电筒(充电型)简介
可携式防爆手电灯是一种隔爆型防爆灯,产品适用于GB3836.1-3-83中所例举的易燃易爆场所作局部照明及应急照明使用,亦可用于上述场所的巡视和检修。该灯具被广泛用于船舶海关、码头、机场、消防、迪防及危险品运输车上,本产品具有强度高、光照远、寿命长、消防能力好的优点。本产品经照明灯具防爆安全监督检验站检验合格,产品符合GB3836.1-3-83。防爆合格证编号:NLE00178
本产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南通分局检验合格
发光二极管是由Ⅲ-Ⅳ族化合物,如GaAs(砷化镓)、GaP(磷化镓)、GaAsP(磷砷化镓)等半导体制成的,其核心是PN结。因此它具有一般P-N结的I-N特性,即正向导通,反向截止、击穿特性。此外,在一定条件下,它还具有发光特性。在正向电压下,电子由N区注入P区,空穴由P区注入N区。进入对方区域的少数载流子(少子)一部分与多数载流子(多子)复合而发光,如图1所示。
假设发光是在P区中发生的,那么注入的电子与价带空穴直接复合而发光,或者先被发光中心捕获后,再与空穴复合发光。除了这种发光复合外,还有些电子被非发光中心(这个中心介于导带、介带中间附近)捕获,而后再与空穴复合,每次释放的能量不大,不能形成可见光。发光的复合量相对于非发光复合量的比例越大,光量子效率越高。由于复合是在少子扩散区内发光的,所以光仅在靠近PN结面数μm以内产生。
理论和实践证明,光的峰值波长λ与发光区域的半导体材料禁带宽度Eg有关,即
λ≈1240/Eg(mm)
式中Eg的单位为电子伏特(eV)。若能产生可见光(波长在380nm紫光~780nm红光),半导体材料的Eg应在3.26~1.63eV之间。比红光波长长的光为红外光。使用不普遍。
(1)允许功耗Pm:允许加于LED两端正向直流电压与流过它的电流之积的zui大值。超过此值,LED发热、损坏。
(2)zui大正向直流电流IFm:允许加的zui大的正向直流电流。超过此值可损坏二极管。
(3)zui大反向电压VRm:所允许加的zui大反向电压。超过此值,发光二极管可能被击穿损坏。
(4)工作环境topm:发光二极管可正常工作的环境温度范围。低于或高于此温度范围,发光二极管将不能正常工作,效率大大降低。
(5)打开电源时,不会产生火花,从而在危险空间不会因火花而发生爆炸的可能,达到防爆的效果,所以叫防爆手电。
由于充电电池在电解液体和电极片中的迁移速率与温度密切相关,因此温度的上下波动会显著的影响充电电池的技术性能。
一般情况下,电池由于内部有液体,在低温情况下长期储藏会破坏电池内部化学物质,所以建议有条件的情况下,储藏温度不要低于-20℃;而过高的温度也使电池无法达到其额定容量,一般储藏温度不要高于40℃。充电电池的正常储藏温度为-20℃~+65℃,当温度降到低于-20℃时,电池中的电解液会凝固,电池的内阻会变得无穷大,电池将无法使用。当温度超过+65℃时,电解液会发生副反应而产生大量的气体,电极片中的树酯粘接剂也会发生变质,从而导致整个电池逐渐老化和衰退,甚至在短期在失效。
一般情况下,充电温度在0℃~45℃。
一般情况下,放电温度在-20℃~65℃;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采用低温电池和耐高温电池。 电池组在出厂前一般经过放电处理,以防止运输途中由于震荡或其它原因造成短路,通常新电池不带电或只含20%左右的电量。
新电池或长期未使用的电池由于活性物质可能未能*激活,使用前一般需经过两三个循环的小电流(0.1C)充放电处理,才能达到标称容量。长期不使用的电池应采用荷电状态储藏,一般可预充50%~100%的电量后储藏,每隔三个月建议对电池充电一次,以恢复到饱和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