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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316系列 多功能水质采样组合EN316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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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多功能水质采样组合
为加强对水质采样的规范和指导,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于200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该标准规定了质量保证控制、水质特征分析、底部沉积物及污泥的采样技术指导,适用于开阔河流、封闭管道、水库和湖泊、底部沉积物、地下水及污水采样。
根据采样类型的不同,采样过程将会使用不同的采样器及采样方式来进行。在主要修订的内容中,该标准对采样类型进行了补充,增加了封闭管道、水库和湖泊以及地下水采样内容。
l 开阔河流的采样
在对开阔河流进行采样时,不仅需要根据河流特点(如污水流入河流、支流合流等)决定采样点,同时各采样点原则上应在河流横向及垂向的不同位置采集样品。
l 水库和湖泊的采样
对于水库和湖泊的采样,由于采样地点不同和温度的分层现象可引起水质很大的差异。
在调查水质状况时,应考虑到成层期与循环期的水质明显不同。若需了解循环期水质,可采集表层水样;若需了解成层期水质,应按深度分层采样(浅层、中层及深层)。
在采集一定深度的水时,可用直立式或有机玻璃采水器。这类装置是在下沉的过程中,水就会从采样器中流过。当达到预定深度时,容器能够闭合而汲取水样。
浅层水质采样器(EN316-1)为手持式采样器
(采样瓶可与中层水质采样器互换)
中层水质采样器(EN316-2):可伸缩式采样,zui大采样深度4米(采样瓶可与浅层水质采样器互换)
可在水下控制采样的开启闭合
深层水质采样器(EN316-3):采样瓶容量≥1L,采样深度可达20米
承压≥1.96×105
多功能水质采样组合同时配备塞氏圆盘(EN316-4),用于水质透明度的测量,可与深层水质采样器组合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另配备便携检测箱,方便现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