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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广州兴进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通往世界的南大门——广州,是一家专业从事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设计和安装技术服务队伍,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信誉,已与国内多家大型消防公司和行业用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在水泥、电力、冶金、通信、金融、教育、房地产、*、等多个行业的重点工作中应用,并获得了用户的*好评。
IG100氮气灭火系统采用来源于大气的纯氮气作为灭火剂,臭氧耗减潜能值为零,对环境没有任何不良影响。氮气无色、无味、无毒,不仅对人体无害,而且在灭火过程中不产生任何化学物质,不会对设备造成二次污染,喷放时无雾化现象,无妨视野,能确保人员有条不紊地安全撤离。IG100相对于空气比重为0.97,使其能够在保护区内释放后保持恒定的灭火浓度,从而保证灭火效果,有效防止复燃。
IG100氮气灭火剂,是新型哈龙替代物之一,具有环保、高效的特点,已经在国际上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并广泛应用于多种消防场所。氮气与其他常用的哈龙替代物HFC227七氟丙烷和CO2等气体灭火剂相比,具有较大的优势和广阔的应用前景。
IG100氮气灭火剂,是新型哈龙替代物之一,具有环保、高效的特点,已经在国际上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并广泛应用于多种消防场所。氮气与其他常用的哈龙替代物HFC227七氟丙烷和CO2等气体灭火剂相比,具有较大的优势和广阔的应用前景。
1、环保,节能。氮气是空气中的主要气体组份,不产生任何的温室效应,也不破坏臭氧层,是环保的清洁气体。HFC227七氟丙烷的ODP=0,也就是不破坏臭氧层,但是七氟丙烷在大气中停留时间为31~42年,产生一定的温室效应。CO2二氧化碳气体虽然不破坏臭氧层,但温室效应影响较大。氮气清洁环保,实施灭火喷放后回归大气中,无残留。而且,氮气来源广泛,价格低廉。
2、物理方式灭火。氮气的灭火原理为降低氧气浓度,使其不支持燃烧。不产生任何的化学反应,对防护区内的精密仪器和珍贵资料无腐蚀作用,不导电,火灾后的现场易于清理。氮气以气态方式储存,喷放时,不会使室内温度急剧下降,这样既不会出现存储珍贵数据资料的纸张和磁盘发脆而损坏的现象,也不会产生冷凝水,影响电器设备和精密仪器的使用寿命。而HFC227七氟丙烷气体,主要以化学作用灭火,灭火过程中产生HF氢氟酸,对防护区内的设施产生一定的腐蚀。二氧化碳的迅速冷却作用则会对一些珍贵设备产生影响。
3、安全性高。氮气灭火系统可以应用在有人员工作的场所,且喷放时,人员可以有足够的时间逃离。二氧化碳的安全性较低,二氧化碳不但使人窒息,而且它的迅速冷却效果,在防护区内产生大量白雾,严重影响人员逃生。
IG100氮气灭火系统的灭火剂为氮气,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2001中,规定其代码为IG100。氮气是空气中的组成部分,无色、无味、无腐蚀,不导电,喷放后无残余。氮气不但是环境友好气体,其他优点如下:
(1)氮气不改变空气的化学性质;其GWP和ODS的值均为0,换句话说,就是不破坏臭氧层,不引起温室效应。氮气不与其它物质或混合物发生化学反应,使用后仍保持自身化学性质,不会对其它物质造成二次污染。(在任何环境下,化学性质均不变)。备注:GWP-温室效应潜能值;ODP-臭氧层损耗潜能值
(2)氮气并非合成品;氮气在生产过程不使用化学试剂,无化学试剂残渣,均从绝干空气中提取,通过过程塔进行浓缩和液化。
(3)生产氮气的耗电成本是可接受的;浓缩和液化的耗电成本大约为每立方米耗电1千瓦时,所生产的N2纯度较高,无需额外的提纯成本。
4.3.1 消防有线、无线通信子系统验收应包括火警电话的接入、火警调度专线的接入;公用电话网、内部电话网、电话网的接入;有线调度指挥通信网络;无线调度指挥通信网络的测试验收。
4.3.2 测试检验消防有线通信子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与公用电话网及其他专用通信网相连;能接收火警电话或其他。
2 具有火警应急接警电话。
3 具有与各消防站的话音、数据、图像通信线路。
4 具有与城市公共安全应急联动机构的话音、数据通信线路。
5 具有与建筑消防设施及消防安全管理远程监控系统终端的通信线路。
6 具有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环卫等灭火救援有关单位的话音通信线路。
7 具有能满足日常和突发情况下通信的内部。
8 具有在火警受理终端进行调度电话操作及电话交换操作等功能。
9 火警电话电路和火警调度专线的线路容量满足本地消防通信的需求。
10 火警电话电路和火警调度专线等重要通信线路具有故障报警和突发情况应急通信能力。
测试检验方法:按本条第1~10款逐项进行实际通信操作检验。
4.3.3 测试检验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能以三级组网为基本方式组织消防无线调度指挥通信网络。
2 消防一级网(城市消防管区覆盖网)能满足城市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与在城市消防管区内的固定和移动中的消防力量之间的无线通信联络;消防二级网(火场指挥网)能满足灭火现场范围内,总队指挥员、支(大)队指挥员、中队指挥员之间的无线通信联络;消防三级网(灭火战斗网)能满足消防中队指挥员、战斗班长、消防车、水枪手、消防战斗车辆驾驶员之间的无线通信联络,并以建制消防中队为单位分别组网,通过无支援关系中队间的频率复用,达到每个中队有一个专用信道。
3 能加入城市无线集群通信系统,并在系统中设置消防分调度系统和一定数量的独立编队(通话组)。
4 能与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其他多种形式消防认进行协同通信。
5 能在通信盲区、易燃易爆等特殊环境下进行通信联络。
测试检验方法:在消防无线调度指挥通信网络中,按本条第1~5款逐项进行实际通信操作检验。
4.3.1 本条规定了消防有线、无线通信子系统验收内容为的接入;公用、内部和电话网的接入;有线调度指挥通信网络;无线调度指挥通信网络。
4.3.2 本条规定了消防有线通信子系统测试验收的具体项目和测试方法。消防有线通信子系统的基本功能主要是完成报警接收、话音通信等。
4.3.3 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测试验收主要是无线网络运行情况的验收,其检验测试具体项目:一是无线三级组网功能;二是消防分调度系统功能;三是协同通信功能;四是特殊环境下的通信功能。消防无线通信子系统是队通信使用的最基本技术手段。
4.4.1 火场通信指挥子系统验收应包括现场决策指挥和实力调度通信、现场通信管理控制等功能的测试验收。
4.4.2 测试检验火场通信指挥子系统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与消防通信指挥中心进行话音、数据、图像通信。
2 与消防通信指挥中心进行卫星话音、数据、图像通信。
3 对现场无线通信进行管理和控制,实现无线常规通信用户终端的快速入网、信道频率和用户终端的自动配置、动态分组、收发状态的控制等。
4 进行无线常规、无线集群、公用移动、卫星通信、微波通信、无线宽带等话音交换、数据通信;进行跨频段、跨网络的通信交换。
5 在现场进行消防实力调度。
6 记录现场的话音、数据、图像并存档。
7 显示灾害信息及其出动方案,在现场应用灭火救援指挥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等。
8 火场图像采集传输系统能摄录制火灾及灾害事故现场图像,并将图像传输到现场指挥车(移动消防指挥中心)和消防通信指挥中心。
9 消防车辆动态管理系统能实时传输消防车辆的状态信息或位置信息。
测试检验方法:模拟灾害现场环境,按本条第1~9款逐项进行实际功能操作检验。
4.4.1 本条规定了火场通信指挥子系统验收内容主要包括系统在火场及灾害事故现场进行决策指挥及实力调度通信、现场通信管理控制等功能的验收。
4.4.2 本条规定了火场通信指挥子系统功能测试验收的具体项目和测试方法。本条第1、2款规定了火场通信指挥子系统应具备的通信技术手段;第3、4款规定了火场通信指挥子系统应具有的现场通信管理控制和跨频段、跨网络的通信交换能力,其中第3款规定的“收发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单呼、组呼、群呼、禁收、禁发、遥控、遥毙解毙等状态的控制;第、6、7、8、9款规定了在火场及灾害事故现场进行决策指挥及实力调度通信的功能。其中第1、9款是现场灭火救援通信指挥的重要保障,所以列为系统验收的主控项。
4.5.1 消防信息综合管理子系统验收应包括消防信息类型及主要内容的检验验收和消防信息显示管理、远程数据检索、信息发布等功能的测试验收。
4.5.2 按照附录E划分的消防信息类型逐项检验其主要内容,每个信息类型抽查数据量不应小于2条。
4.5.3 测试检验消防信息显示管理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显示消防站名称及其当前值班人员姓名、人数等值班信息。
2 显示消防车辆的编号、类型、状态、位置等信息。
3 显示日期、时钟。
4 按日、月、年显示各种统计信息。
5 显示当前的火灾及灾害事故地点、出动方案。
6 显示气象、温度、湿度、风向、风力等气象信息。
7 接收、录制和切换显示火场及灾害事故现场图像、道路监视图像、消防站图像以及各类多媒体信息。声音和图像的播放、显示、控制的效果满足设计要求。
测试检验方法:通过现场演示的方式按本条第1~7款逐项进行显示管理功能操作检验。
4.5.4 测试检验远程数据检索和信息发布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终端实时检索本规范第4.5.2条的有关信息。
2 通过信息网络发布火警受理和灭火救援的有关信息。
测试检验方法:通过现场演示的方式,按本条第1~2款逐项进行数据检索和信息发布功能操作检验。4.6.1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集成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按照系统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规定的全部通信指挥工作流程,在消防通信指挥中心、消防站和现场指挥车(移动消防指挥中心)进行系统集成的通信指挥功能和整体技术性能的测试验收,以及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测试验收。
2 检查系统技术文件是否完整、正确、规范。
4.6.2 测试检验系统集成的通信指挥功能和整体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火警受理指令流程应包括:报警接收、火警辨识、出动方案编制、出动命令下达、现场通信、灭火救援指挥辅助决策、联合出动方案编制、信息采集传输、灭火救援记录等。
2 从接收火警信号到显示报警号码、地址等信息的时间不应超过2s。
3 从受理火警到消防站接到出动命令的时间不应超过45s。
4 重大及以上火灾及其灾害事故录音文件应保存,其他灾害事故的录音文件保存时间不应少于6个月。
5 火警受理终端数量不应少于2个。
测试检验方法:模拟灾害报警呼入,启动火警受理指令流程工作状态,按本条第1~5款逐项进行功能和性能指标的操作检验。
4.6.3 测试检验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网络应设置防火墙、网闸等,内网与外网连接应进行物理隔离。
2 系统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并能定期升级。
3 系统应及时安装操作系统的补丁程序。
4 系统运行不得随意退出。当系统程序发生重大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时,应能保证接警调度的话音畅通。
5 系统程序未经不能进入和修改。
6 录音录时数据不能更改。
7 火警电话电路的路由不应少于2路,当其中一条路由出现故障时,应能切换到另一条路由。
8 系统不应少于2路火警应急接警电话,当火警电话电路全部出现故障时,应能将报警呼入切换到火警应急接警电话上。
9 当火警调度专线出现故障时,应能切换到无线通信调度等方式上。
10 重要设备或重要设备的核心部件应有备份。
测试检验方法:通过现场演示的方式,按本条第1~6款逐项进行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的操作检验。模拟火警电话电路和火警调度专线故障,按本条第7~10款逐项进行故障处置的操作检验。
4.7.1 本条规定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工程质量验收的主控项,具体见附录F。主控项是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的基本功能项目,其他非主控项是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具有较高级或辅助的功能项,建设单位可以根据系统建设的功能定位、系统规模、系统环境等灵活选择。
4.7.2 本条规定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工程验收是否合格的判定条件,使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工程质量验收有统一的评价标准,操作上简便易行。本条明确了施工和质量验收的主控项必须全部合格,否则为系统验收不合格。验收不合格应限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整改完毕重新进入试运行和系统验收程序。复验时,《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工程验收记录》中已经有验收合格结论的,不再重复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