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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式七氟丙烷 气体灭火装置 维修七氟丙烷 金盾七氟丙烷 七氟丙烷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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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兴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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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

  广州兴进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通往世界的南大门——广州,是一家专业从事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设计和安装技术服务队伍,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信誉,已与国内多家大型消防公司和行业用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在水泥、电力、冶金、通信、金融、教育、房地产、*、等多个行业的重点工作中应用,并获得了用户的*好评。

 

详细信息

一、系统概述: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也称为无管网灭火系统、预制灭火系统,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是一种预制系统,成系列生产。它是一种无管网、轻便、可移动、自动灭火的消防设备,由灭火剂储瓶、容器阀、电磁驱动装置、柜式连接管、信号反馈装置、喷嘴、机柜等组成,具有安装灵活方便、外形美观、灭火剂无管网损失, 灭火效率高、速度快、无污染等特点。火灾发生时,可直接向保护区内自动喷洒灭火剂,方便快捷。装置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

本装置不设储瓶间,储气瓶及整个系统均设置在保护区内,几台柜式灭火装置联用也可以保护较大空间的保护区。本装置可以与消防控制中心相联,也可以单独配装自动灭火控制器,自成系统,给用户方便、灵活的选择。对已建好的建筑需要增设气体灭火系统,选用柜式灭火装置比较合适。该装置的工作原理与独立单区系统相似,只是不需输送管道。启动后,灭火剂通过很短一节管路及喷嘴直接向所在区喷洒实施灭火。

二、适用场合:

本装置主要适用于以下火灾:

1)、电气火灾;

2)、固体表面火灾;

3)、液体火灾;

4)、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三、灭火原理

七氟丙烷(HFC-227ea)是一种以化学灭火为主兼有物理灭火作用的洁净气体化学灭火剂,属于多氟代烷烃,分子式为C3HF7。七氟丙烷在常温下气态,无色无味、不导电、无腐蚀,易与空气混合,大气存留期较短。七氟丙烷以化学灭火为主,兼有物理灭火作用,无色、无味、清洁、不导电、不污染被保护对象,不会对财物和精密设施造成损坏,对大气臭氧层无破坏作用(ODP值为零),符合环保要求,在大部分保护区域,灭火浓度均低于人体的无毒性反应浓度 (NOAEL 浓度),对人体是安全的,是一种优秀的洁净气体灭火剂。七氟丙烷灭火机理主要是中断燃烧链,灭火速度快,这对抢救性保护精密电子设备及贵重物品是很有利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采用全淹没式自动喷淋方式,通过管网将灭火剂输送到保护区域内的任何一点,由喷嘴以雾状喷射至燃烧物表面,使燃烧物质与外界隔离并抑制燃烧反应。由于该类灭火剂不会在大气中残留,也不会因雨水冲淡或受潮而变质损坏,所以可以长期储存。

1.0.1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规范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与验收,做到技术、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节能环保,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民用监视为主要目的的闭路电视系统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 系统宜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高清晰度技术。
1.0.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1 本条说明了起草本规范的必要性。本条是对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方面所做的原则规定,在设计、施工中必须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充分考虑建设发展需要,做到既积极采用技术,又尽量节省投资并符合环保要求。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指民用设施中用于防盗、防灾、查询、访客、监控、科研、生产、商业及日常管理等的闭路电视系统。其特点是以电缆或光缆方式在特定范围内传输图像信号,达到监视的目的。
1.0.3 随着科学技术与信息化的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高清晰度技术为监视电视系统和设备的整体性能提升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这也是监视电视领域的发展方向。

5 系统的各路视频信号输出电平值应为1Vp-p±3dB VBS。
    6 监视画面为可用图像时,系统信噪比不得低于25dB。
3.1.10 在摄像机标准照度下,系统的数字电视图像质量和技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像质量可按五级损伤制评定,图像质量不应低于4分。
    2 峰值信噪比(PSNR)不应低于32dB。
    3 图像水平清晰度不应低于400线。
    4 图像画面的灰度不应低于8级。
    5 经智能化处理的图像质量不受本条第1款~第4款规定的限制。
3.1.11 系统的设计方案应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1 根据系统的规模,确定系统的分层或分区以及监控分中心的数量。
    2 根据系统的技术和功能要求,确定系统组成及设备配置。
    3 根据建筑平面或实地勘察,确定摄像机和其他设备的设置地点。
    4 根据监视目标和环境的条件,确定摄像机类型及防护措施。
    5 根据摄像机分布及环境条件,确定传输方式和传输线路路由。
3.1.12 数字系统的传输网络宜采用专用网络,并应根据需要预留接口,与其他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3.1.13 数字系统宜具有网络管理功能。有监控分中心的系统应具有网络管理功能。
3.1.14 根据需要,可采用具有分析、识别、统计等功能的智能视频系统或高清晰度系统。

3.1.2 由于数字系统具有存储、处理、交换方便灵活等优点,它是未来发展的趋势,推荐优先使用数字系统。近几年来,数字化图像监控技术和设备发展迅速,新技术不断涌现,设备性能不断提高,视频编解码压缩标准历经JPEG、MPEG—1、MPEG—4发展到目前的H.264。根据技术的发展和目前监视电视系统的实际情况,本规范推荐系统采用AVS、H.264和MPEG—4三种数字视频编解码压缩标准。由于AVS标准是基于我国自主创新技术和国际公开技术所构建的标准,应优先在系统中选用。
3.1.3 系统的前端部分主要是进行监视信号的信息采集,传输部分是连接前端、控制和显示记录部分的传输媒介,控制部分主要是对各种信号进行控制和管理,显示与记录部分主要是通过各种显示装置和记录装置呈现和存储监视目标的图像。一般控制、显示与记录部分都放置在监控(分)中心。图3.1.3描述了系统组成框架,对模拟系统则无需采用数字视音频编解码设备。
    闭路监视电视数字系统采用的数字处理技术,可以灵活地实现视音频信号的控制、分配、传输和存储。
    闭路监视电视系统的组成形式一般有下列几种:
    1 在一处连续监视一个固定目标时,宜主要选择由摄像机、传输电(光)缆、监视器组成的单头单尾系统。
    2 在一处集中监视多个分散目标时,宜主要选择由摄像机、传输电(光)缆、切换控制器、监视器组成的多头单尾系统。
    3 在多处监视同一个固定目标时,宜主要选择由摄像机、传输电(光)缆、视频分配器、监视器等组成的单头多尾系统。
    4 在多处监视多个目标时,宜主要选择由摄像机、传输电(光)缆、切换控制器、视频分配器、监视器等组成的多头多尾系统。
3.1.4 根据系统规模大小(主要有监控点的数量、覆盖区域的范围)、管理职能要求等可分层、分区域设置监控分中心。系统覆盖区域的范围可以是建筑、建筑群、社区、城区乃至跨城区等。
3.1.5 为了充分发挥系统的效能,系统应提供软硬件接口,实现与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管理系统、汽车库(场)管理系统等相关系统的联动,并自动进入录像模式,加强有效的防范功能。
3.1.6 闭路监视电视数字系统通过计算机软件处理,将监视电视从单一的查询监控水平提高到综合管理控制的新高度,不仅能支持故障报警,还可以视频为主线结合相关实际业务,提供全面的管理服务,是监控系统发展的方向。
3.1.7 系统设施的工作环境温度主要是根据我国不同的地理环境情况,参考选用对部件环境温度酌相关要求。鉴于2010年入夏以来,我国东北地区多次打破高温历史记录,出现超过35℃以上天气的实际情况,故将寒冷地区室外工作设施工作环境温度的高温上限由35℃提高到了40℃。
3.1.8 本条对系统设备、部件的选择作出了规定。
    第1款规定是为了限制滥用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或设备,提倡节能环保,保证闭路监视电视系统的质量。合格产品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产品,如采用黑白监视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黑白监视器通用规范》GB/T 14858的规定,采用彩色监视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彩色监视器通用技术条件》SJ/T 10603的规定,报警系统电源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GB/T 15408的规定,对对绞、星绞对称电缆的选择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数字通信用对绞、星绞对称电缆 第1部分:总则》YD/T 838.1等;产品的生产厂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应附有铭牌、检验合格证、产品技术指标和使用说明书;作为科研成果的设备不宜在系统工程中使用;为了保证我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应优先采用国内产品,当选用国外产品时,其性能指标应优于国内产品。节能环保的设备主要指的是低功耗、污染小、易回收的电子设备。
    第2款四对对绞电缆的特性阻抗应为100Ω,是根据现行行业标准《数字通信用对绞、星绞对称电缆 第1部分:总则》YD/T838.1制定的。
    第3款中“协调一致”的原则,是为了达到构成经济实用系统的目的。
3.1.9 系统的模拟电视图像质量是借用广播电视系统的五级损伤制来评定的,但与广播电视要求的图像质量不能等同,因为根据使用要求,闭路监视电视系统技术指标一般并不需要达到广播电视标准。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中,若各项指标达到表3.1.9和本条第3款~第5款的规定,则模拟电视的图像质量为4分,若高于表3.1.9和本条第3款、第4款规定的指标,模拟电视的图像质量为4分以上。
    根据闭路监视电视系统的规模和要求,模拟电视系统其他的视频指标,如DG、DP、△K、△τ等可不予考虑。
    第1款中五级损伤制评分分级应符合本规范第5.4.1条表5.4.1—1的规定。
    表3.1.9中的数据是实验的结果。在实验中,主观评价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T 7401的规定制定的。当模拟电视的图像质量为4分时,经过多次重复测试,得出相对应的随机信噪比和各种干扰信号的容限值。
    第3款、第4款中的清晰度和灰度指标,在测试中可分别进行观察,不必兼顾,并且允许调节监视器的对比度和亮度。这种测试观察方法是与国际上的测试方法一致的。
    第5款中监视器输入端的电平值1Vp-p±3dB VBS,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视听、视频和电视系统中设备互连的优选配接值》GB/T 15859的电视接收机输入端的优选值而定的。VBS为图像信号、消隐脉冲和同步脉冲组成的全电视信号的英文缩写代号。
    实际中,有需要监视低照度画面的情况,此时只要能辨认监视画面物体的轮廓,就认为是可用图像。第6款中所指的信噪比25dB是在监视画面主观评价为可用图像时的实测数据。
3.1.10 本条对系统的数字电视图像质量和技术指标作出了规定。
    第1款系统的数字电视图像质量是参考了《数字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Y/T 134、《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RECOMMENDATION ITU—R BT.500—11),经综合考虑,采用五级损伤制来评定的。但与广播电视图像质量不能等同,因为根据使用要求,闭路监视电视系统技术指标一般并不需要达到广播电视标准。
    第2款是由实际工程经验和实验得出的结果。对于不同内容和纹理的图像,在一定的压缩比下,若峰值信噪比(PSNR)>32dB,均可在不损失频信息的同时较好地保持图像中丰富的高频信息,数字电视的图像质量良好并为4分以上。
    第5款是由于经智能化处理的图像需要在图像上标示监视图像的区域或物体,这样就无法用信噪比等指标来衡量。
3.1.11 在系统的设计中,必须全面、科学地进行调查研究,以便对系统选用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性作出明确判断。首先是根据系统规模和应用需求,确定是否需要分层或分区设置监控分中心。
3.1.12 专用网络是指专门为闭路监视电视系统所构成的一个独立的网络,实际工程中,采用专用网络可以获得较好的图像和声音质量,以及更好的安全性。但系统需要预留接口便于和其他系统互联。
3.1.13 在数字系统特别是较大规模的数字系统中,网络管理对系统的运行维护尤为重要。网络管理主要包括设备管理(设备运行状态等)、故障管理(故障报警与处理)、系统管理(性能管理与优化)、用户管理等功能。
3.1.14 随着技术的发展,监视电视系统正从模拟系统向数字化、网络化和高清晰度方向发展,监视电视系统的功能和性能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受报警精度影响和监视者生理上的弱点以及监视设备的局限性,还存在着误报、漏报较高、报警响应时间长和录像数据分析困难等问题。在安全要求比较高的场合下,可采用智能视频系统,通过数字图像处理,自动分析和抽取视频源中的关键信息,对视频画面中的内容进行深入理解和识别,以和的方式发出警报和提供有用信息,有效协助相关人员处理危机,并限度降低误报和漏报现象,达到有效的监视和安全防范的目的。
    采用高清晰度系统所获得的图像清晰度高,能获取更关键性的细节,提高智能视频分析的精度,是实现智能监视电视的重要基础。  

 2 监视目标照度有变化时,应采用自动光圈镜头。
    3 需要遥控时,可选用具有可变对焦、可变光圈、可变焦距等功能的遥控镜头装置。
3.2.4 摄像机宜选用体积小、重量轻、便于现场安装与检修的电荷耦合器件(CCD)型摄像机或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MOS)型摄像机。
3.2.5 根据工作环境应选配相应的摄像机防护罩。
3.2.6 固定摄像机在特定部位上的支承装置可采用摄像机托架或云台,当一台摄像机需要监视多个不同方向的场景时,应配置自动调焦装置和电动云台。
3.2.7 当需要控制室内外电动云台、变焦镜头、防护罩的雨刷、灯光及摄像机的电源开关等可控装置时,应配置控制,控制应和控制系统主机配合使用。
3.2.8 一体化摄像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根据需要和不同的使用场合选用一体化摄像机及一体化球形摄像机。
    2 一体化摄像机宜具备自动光圈、自动变焦、自动白平衡、背光补偿等基本功能。
    3 一体化球形摄像机宜具备自动电子快门、自动白平衡、电子与数码变焦、自动光圈与自动聚焦、水平连续旋转、高转速、预置位等功能,并宜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而具备内置风扇、加热器等多项辅助功能。
3.2.9 当通过网络传输时可采用网络摄像机,网络摄像机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网络摄像机的组成应包括镜头、滤光器、图像传感器、图像压缩和具有网络连接功能的部件。
    2 网络摄像机应具有IP地址等网络参数设置的功能。
    3 特殊需要时,网络摄像机可具备移动探测、警报信号输出/输入设备和电子邮件支持等功能。
3.2.10 摄像机需要隐蔽时,可暗装,镜头可采用针孔或棱镜镜头。对防盗用的系统,可装设附加的外部传感器与系统组合,进行联动报警。
3.2.11 监视水下目标的设备应选用高灵敏度摄像机和密闭耐压、防水防护套,以及渗水报警装置。
3.2.12 摄像机的安装位置、摄像方向及照明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摄像机宜安装在监视目标附近不易受外界损伤的地方,安装位置不应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安装的高度,室内宜距地面2.5m~5m,室外应距地面3.5m~10m。
    2 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轿厢顶部、电梯控制面板的对角处,并能监视电梯轿厢内全景。
    3 摄像机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镜头视场内,不得有遮挡监视目标的物体。
    4 摄像机镜头应从光源方向对准监视目标,并应避免逆光安装;当不能避免逆光安装时,应采取逆光补偿等措施。
    5 摄像机应避免在高温、潮湿、强磁场下的环境工作。
    6 当达不到本规范第3.2.2条的要求时,应增加补光设备。
3.2.13 视频编码设备的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图像分辨率不宜低于352×288,根据应用要求可采用704×576、1280×720、1920×1080等更高的分辨率。
    2 应有以太网接口,支持TCP/IP协议,并应有二次开发的软件接口;宜扩展支持SIP、RTSP、RTP、RTCP等网络协议;宜支持IP组播技术。
    3 应有RS-232或RS-485等数据通道,以支持常用控制协议。
    4 应有可设定的点对点、点对多点传输能力,多通道设备应支持多点对一点或多点对多点的切换控制功能。
    5 根据需要,系统宜有视频移动侦测能力,并可提供移动侦测报警。
    6 宜支持单帧播放。
    7 视频编码设备宜支持以太网供电(POE)。
    8 特殊需要时,应有设备认证功能、防篡改功能及加密传输能力。
    9 特殊需要时,应支持媒体多码率的编码、传输。
    10 特殊需要时,应支持声音复核。
3.2.14 当需要报警时,可设置不同的传感器、报警器和控制器等,并应与视频编解码设备或系统关联。
3.2.15 当采用智能视频系统时,可选用具备目标探测、识别、跟踪,行为分析和统计等功能的智能摄像机或智能设备。

3.2.1 前端部分主要包括需要接入到各级监控中心的图像采集、声音采集、报警及控制等设备,有时也包括区域性网络的输出端口即单位、社区设置的监控报警系统向各级监控中心传递信息的输出端口。前端部分的表现形式为图像、声音、报警信号、业务数据等。
    图像采集系统包括摄像机、镜头、云台、防护罩、控制等设备,在数字系统中还应包括图像采集卡、视频编码设备等。视频编码设备可单独设置,也可放在摄像机内。本规范中的视频编码设备指具有视频编码功能的硬盘录像机(DVR)、视频服务器(DVS)、网络摄像机(IPCAM)或网络服务器(NVR)等设备。
    声音采集系统主要应包括拾音器(头)、麦克风、扬声器等配件,遇到突发事件,可对现场进行原音重现,在数字系统中还应包括音频编码设备等。
    随着技术的发展,将会越来越重视对音频的实时采集,并实现视音频同步。
3.2.2 监视目标的照度要求与摄像机的灵敏度密切相关,通常闭路监视电视系统是由被监视时刻和被监视场所的自然光照明,一般画面的典型照度见表1。

    监视目标的环境照度宜高于摄像机照度的10倍以上,这是工程中的经验值。

3.2.3 处在室外的监视目标,其亮度一般从黑夜的10 lx以下到晴天中午的3×104lx~10×104lx,变化幅度相当大,仅采用自动靶压控制功能的摄像机将不能适应监视目标这种宽照度范围的变化。因此,本条第2款规定应采用自动光圈镜头。
3.2.4 CCD和CMOS是应用在摄像机中的两种不同的感光器件,电荷耦合器件(CCD)固体摄像机具有寿命长、不受磁场干扰、抗振动、图像延时小、灵敏度高和有的图像再现性等优点。互补金属氧化物半导体(CMOS)摄像机具有电源消耗量低、与周边电路的整合性高等优点,在相同分辨率下,其价格比CCD便宜,但目前的图像质量相比CCD要低一些。
3.2.5 防护罩可根据需要设置调温控制系统和雨刷等。摄像机是通过加防护罩的办法达到防高温、防低温、防雨、防尘的。在高低温差大,需要防雨、防尘的露天环境中工作时,防护罩应能避免日光直射,刮去玻璃窗上的水珠,防止玻璃窗结露,低温环境下可对摄像机进行加热等。
3.2.6 摄像机配有自动调焦装置及电动云台,可扩大摄像机的视域,有时也可采用2只以上定焦距镜头的摄像机来分区监视。
3.2.7 控制是与控制系统配套使用的一种前端设备,可控制室内外云台、电动变焦镜头、一体化摄像机、灯光或雨刷等,应配有RS-485通信接口,宜兼容多种控制协议。
3.2.8 一体化摄像机将镜头内置于摄像机中,除有自动光圈、自动变焦、自动白平衡、背光补偿等基本功能外,有些还具备特殊防护功能,包括防水型、防爆型、型摄像机等,以方便安装和使用。
    一体化球形摄像机是指将摄像机、镜头等设备组合内置在球形防护罩内的摄像设备,是传统的摄像机、变焦镜头、快速云台、等设备的组合,在性能价格比上占有较大的优势,且造型美观、安装隐秘、使用方便、功能齐全。
3.2.9 网络摄像机除了具备普通的监视电视摄像机功能外,还采用了的网络技术,内置的系统软件能实现即插即用,免去了复杂的网络配置;内置的大容量内存能存储警报触发前的图像;内置的I/O端口和通信口便于扩充外部周边设备,如门禁系统、红外线感应装置、云台等;可提供软件包便于使用者自行开发应用软件。另外,还具备作为网络服务器、FTP服务器、FTP用户端和电子邮箱用户端的功能。
3.2.12 因为电视再现图像其对比度所能显示的范围仅为30:1~40:1,当摄像机的视野内明暗差别较大时,就会出现应看见的暗部却看不见。此时,对摄像机的设置位置、摄像方向及照明条件应进行充分的考虑和合理的选择。镜头应避免强光直射是为了防止产生光晕和保护镜头。
    逆光补偿能提供在非常强的背景光线下目标的理想曝光,使背景画面与主体画面的主观亮度差降低,整个监视场所的可视性得到改善。当不能避免逆光安装时,可采取逆光补偿或采用更高性能的设备等措施。
    当监视目标的环境照度极低时,一般可采用红外线灯照明,这样在没有可见光线的情况下也可以成像。
3.2.13 本条规定是目前市场上的视频编码设备在实际使用中要达到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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