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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装置 消防灭火七氟丙烷 七氟丙烷灭剂 气体灭火生产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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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兴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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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器材

  广州兴进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通往世界的南大门——广州,是一家专业从事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设计和安装技术服务队伍,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信誉,已与国内多家大型消防公司和行业用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在水泥、电力、冶金、通信、金融、教育、房地产、*、等多个行业的重点工作中应用,并获得了用户的*好评。

 

详细信息

为适应矿业开采发展的需要,煤矿汽车技术随之飞速发展,煤矿车辆的共性特点是造价昂贵,管理难度大,而煤矿车辆的火灾事故往往危及车辆的寿命,在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造成整车全部烧毁,甚至引起二次爆炸,经济损失动辄几百万元,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带来巨大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重大事故,因此煤矿车载自动灭火装置成为越来越多的用户的选择。

一、煤矿车辆火灾特点

煤矿车辆行驶道路条件比较差,甚至车辆设备维护工作跟不上,加上备件质量问题,都会导致汽车零部件在运行中出现故障和损坏。如果没有对易燃部件、高温部件、电气部件及时检查维修,很容易造成火灾事故,煤矿车辆火灾事故具有以下特点。

1、发生时间不确定性

煤矿车辆火灾事故可以发生在任何季节、运输道路任何区段和检修场地任何区域,只要具备燃烧的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就有可能出现火情。而在翻卸场地(排矿场、排土场)、重载爬坡路段发生火灾事故几率较高,超期服役车辆发生火灾事故要多,车辆维护不好车况较差容易发生火灾事故。

2、火灾类型固定可燃物燃点低

煤矿车辆一般是带有柴油、液压油、机油等可燃液体,同时车辆表面附着的煤泥、老化的胶管、电缆等均为可燃物,另外煤矿井下环境含有爆炸性气体,可知煤矿车辆火灾类型主要是B类、C类。根据燃料性质,

我国将火灾分为5种类型,火灾类型及可燃物举例如下表。

3、火灾损失具有严重性

大吨位煤矿车辆火灾事故危害大,经济损失惊人。车辆单台售价在400~3000万元之间。对于154~260t电动轮汽车,如果发生火灾,即使扑救及时,也往往造成被烧毁而报废,如果扑救不及时将整车烧毁,损失极其严重,有时还会危及人身安全,火灾事故的严重性还在于可能同时发生爆炸事故。

4、扑救难度大

目前市场上煤矿车辆消防装置多以便携式灭火器为主,然而车辆火灾一般发生在发动机舱内、驾驶室下方、车架内侧等较为隐蔽地方,初期不易发现,司机往往无法准确判断着火点位置,延误灭火时机。其次,就算驾驶员及时发现了火情立即采取措施,但手持式灭火器不易喷洒到隐蔽的着火位置,而矿场有良好的通风助涨了火势,扑救困难,因此安装可靠的煤矿自动灭火系统是提高车辆火灾扑救效率的有效措施。

二、煤矿车载自动灭火装置灭火剂种类

(1)干粉灭火剂

干粉灭火剂主要成分是磷酸氨盐,呈干燥且易于流动的微细粉末状。干粉灭对不同类型的火灾又分了几种(BC/ABC/AB/BCD),目前车辆自动灭火系统采用的是超细干粉灭火剂,其性能属于ABC的大类中。虽然这样的干粉灭火效率很高,但其对环境湿度、触发气压、粉末成分的要求非常高,系统故障率高,且环保性差。

(2)水基型灭火剂

水基型灭火剂是一种新型混合灭火剂,在常温下是一种无色、透明、无臭、绝缘的液态环保洁净灭火剂,同时具备物理灭火与化学灭火效能,具有灭火效能高、抑制和防止复燃的特点。

工作时通过灭内预先与混合液体一起加注的阻燃气体压力的推动,使混合液按系统管道、喷嘴布置要求喷出,吸附在燃烧物表面形成液态阻燃膜,阻断燃烧物与氧气的接触,同时又通过液体的蒸发,冷却高温点,从而达到灭火效果。

三、煤矿车载自动灭火装置介绍

1、基本介绍

煤矿车载自动灭火装置由启动瓶、两只气体瓶、防尘喷头及管道组成,启动瓶的作用主要起到触发启动的作用,药剂1钢瓶跟药剂2钢瓶通过化学跟物理的方式进行灭火。灭火剂容器选用特制无缝气瓶、强度高,耐腐蚀性能强。采用气动启动方式,不用外接电源,不用考虑矿区等防爆因素,同时具有抗震性能好,稳定性高,防止勿喷,能更好的适应较复杂的路况。

2、工作原理

启动瓶放置在驾驶室内,可手动操作触发灭火系统。当驾驶员发现火情后,拍下位于驾驶室内的启动瓶,启动瓶内氮气气动打开药剂瓶1,在1号气瓶喷射的同时,气动打开2号气瓶阀头,1号瓶药剂与2号瓶药剂在管道内充分均匀混合,最终通过管道到达发动机舱的喷嘴,完成灭火,抑制复燃。

四、煤矿车载自动灭火装置维护保养

1、灭火剂容器瓶

灭火剂容器瓶是专门存储灭火剂的,内部压力对于整个系统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要定期对灭火剂容器瓶进行称重或检查贮存压力,若低于允许值极限位置以下,必须予以重新充装或替换。

2、检查喷嘴

由于矿区环境比较恶劣及煤矿车辆运输任务繁重,发动机舱内灰尘堆积,平时应该检查喷头的完好情况,若喷头及保护帽毁坏,应及时更换。

以上是关于煤矿车载自动灭火装置的一些见解,但目前煤矿车载自动灭火系统会存在不能及时启动、启动后灭火效果较差和启动后不能使防爆柴油机及时停机等问题。因此,提高自动灭火系统可靠性已经势在必行,这不仅仅关乎车辆本身的安全,更是关乎整个煤矿的安全。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点帮助,如果读了有收获的欢迎点赞评论,如有不足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应切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并将任意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相连接后接通电源,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4.3.2 应对火灾报警控制器下列主要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 的规定:
    1 自检功能。
    2 操作级别。
    3 屏蔽功能。
    4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
    5 故障报警功能:
 1)备用电源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2)配接部件连线故障报警功能。
    6 短路隔离保护功能。
    7 火警优先功能。
    8 消音功能。
    9 二次报警功能。
    10 负载功能。
    11 复位功能。
4.3.3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依次与其他回路相连接,使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在备电工作状态下,按本标准第4.3.2条第5款第2项、第6款、第10款、第11款的规定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功能检查并记录,控制器的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GB 4717的规定。


Ⅱ 火灾探测器调试

4.3.4 应对探测器的离线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离线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探测器由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应使探测器处于离线状态,探测器不由火灾报警控制器供电的,应使探测器电源线和通信线分别处于断开状态;
    2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4.3.5 应对点型感烟、点型感温、点型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可恢复探测器,应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使探测器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温度、气体浓度达到探测器的报警设定阈值;对不可恢复的探测器,应采取模拟报警方法使探测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当有备品时,可抽样检查其报警功能;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
    2 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3 应使可恢复探测器监测区域的环境恢复正常,使不可恢复探测器恢复正常,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4.3.6 应对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调整探测器的光路调节装置,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2 应采用减光率为0.9dB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3 应采用产品生产企业设定的减光率为1.0dB~10.0dB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动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4 应采用减光率为11.5dB的减光片或等效设备遮挡光路,探测器的火警或故障确认灯应点亮,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5 选择反射式探测器时,应在探测器正前方0.5m处按本标准第4.3.6条第2款~第4款的规定对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进行检查;
    6 应撤除减光片或等效设备,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4.3.7 应对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敏感部件故障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敏感部件故障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使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信号处理单元和敏感部件间处于断路状态,探测器信号处理单元的故障指示灯应点亮;
    2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4.3.8 应对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可恢复探测器,应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使任一段长度为标准报警长度的敏感部件周围温度达到探测器报警设定阈值;对不可恢复的探测器,应采取模拟报警方法使探测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当有备品时,可抽样检查其报警功能;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
    2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3 应使可恢复探测器敏感部件周围的温度恢复正常,使不可恢复探测器恢复正常监视状态,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4.3.9 应对标准报警长度小于1m的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的小尺寸高温报警响应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小尺寸高温报警响应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探测器末端采用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使任一段长度为100mm的敏感部件周围温度达到探测器小尺寸高温报警设定阈值,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点亮并保持;
    2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3 应使探测器监测区域的环境恢复正常,剪除试验段敏感部件,恢复探测器的正常连接,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4.3.10 应对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故障报警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产品说明书改变探测器的采样管路气流,使探测器处于故障状态,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的故障指示灯应点亮;
    2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故障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3 应恢复探测器的正常采样管路气流,使探测器和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4.3.11 应对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采样管最末端采样孔加入试验烟,使监测区域的烟雾浓度达到探测器报警设定阈值,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的火警确认灯应在120s内点亮并保持;
    2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3 应使探测器监测区域的环境恢复正常,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探测器或其控制装置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4.3.12 应对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进行检查并记录,探测器的火灾报警功能、复位功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探测器监视区域内最不利处应采用专用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向探测器释放试验光波,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在30s点亮并保持;
    2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和信息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第4.1.2条的规定;
    3 应使探测器监测区域的环境恢复正常,手动操作控制器的复位键后,控制器应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探测器的火警确认灯应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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