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订量:
免费会员
生产厂家 广州兴进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通往世界的南大门——广州,是一家专业从事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设计和安装技术服务队伍,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信誉,已与国内多家大型消防公司和行业用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在水泥、电力、冶金、通信、金融、教育、房地产、*、等多个行业的重点工作中应用,并获得了用户的*好评。
全氟己酮灭火剂在国外的应用有近 20 年历史。2001 年 5 月,美国 3M 公司推出了商品名称为 Novec 1230 的新型洁净灭火剂,并在 2001 年 9 月在美国进入商业推广阶段,并取得了美国 UL、FM 认证,全氟己酮灭火剂被 NFPA 2001 版标准收录为洁净气体灭火剂,后来又被编入 ISO 14520 标准(ISO 14520-5)。
近年来,随着中国企业科技水平提升,国内已有多家氟化工企业独立开发出全氟己酮灭火剂产品,打破美国垄断,出口欧洲、中东、东南亚等地区。但不同企业的生产原料、反应路线、生产工艺、产品性能不尽相同,尚无统一的国家、行业标准,目前各企业以自行规定的企业标准作为指导生产、检验和质量控制的依据。
目前标准制定的工作也有了部分进展。山东省地方标准《全氟己酮灭火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37T 3642-2019 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于2019 年 9 月 6 日实施,是个关于全氟己酮灭火系统的标准。该地方标准主要有系统组件、设计要求、管网灭火系统、预制灭火系统、系统施工、系统验收、维护管理等章节,其中预制灭火系统除了包括柜式灭火装置,还包括了框架式、探火管式、悬挂式等多种形式,以及自动跟踪定位系统。
国家标准技术管理司 2020 年 5 月 9 日下达了《全氟己酮灭火剂》国家标准的制订计划,主要起草单位是天津消防研究所,该标准非等效采用 ISO 国际标准 ISO 14520-5:2016。该国家标准将规定全氟己酮灭火剂的通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示、充装、运输和储存。
中国工程建设协会的《2019 年第二批协会标准 制订、修订计划》中,也批准了《预置式全氟己酮灭火装置》制订立项申请,主要起草单位也是天津消防研究所。该团体标准将规定预置式全氟己酮灭火装置的分类和标记、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包装运输和储存。
3.0.1 电气设备应按以下要求分为重要电气设备和一般电气设备:
1 重要电气设备:电压等级为110kV和220kV或向企业的一级用电负荷供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其他在地震时必需保障供电的电气设备;
2 一般电气设备:除1款外的电气设备。
3.0.2 电气设备在抗震鉴定时,其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本身应无损坏,电瓷部件应无裂纹;
2 电气连接应可靠,固定螺栓应完好,螺母应无松动;
3 设备与基础或支承结构的连接应牢固;
4 焊缝应无裂纹,金属部件应无严重锈蚀;
5 设备的支承构架和附件应无变形或损坏。
3.0.3 电气设备所在地区遭受的地震影响可采用下列地震动参数表征:
1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或抗震设防烈度;
2 特征周期。
3.0.4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抗震设防烈度的对应关系应符合表3.0.4的规定。
注:g为重力加速度,9.8m/s2。
3.0.5 电力变压器类、三相垂直布置电抗器和避雷器、断路器及瓷套管等电气设备当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均应进行抗震验算:
1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及以上地区;
2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及0.15g地区,且电压等级为110kV和220kV;
3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5g地区,且放置电气设备的楼层或支架高度大于2.0m。
3.0.6 下列电气设备可不进行抗震验算,但应对固定方式和本体结构进行抗震鉴定并采取抗震措施:
1 电力电容器组(柜)、蓄电池组(柜)、开关柜、变流柜、控制(保护)屏、直流屏、应急电源装置和组合电器及其他电气设备;
2 放置电气设备的柜架等;
3 本标准第3.0.5条规定以外的电气设备。
3.0.7 重要电气设备应按本地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提高一级进行地震作用计算,并应按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采取抗震措施;当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地震作用计算所采用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可不再提高,抗震措施的要求可适当提高。
3.0.8 电气设备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时,应采取抗震措施或按本标准附录A采取减震措施。
3.0.9 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电气设备抗震验算所采用的许用应力设计值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1 弹性材料可取材料设计温度下许用应力的1.4倍,但不应大于材料在设计温度下屈服强度的0.9倍;
2 脆性材料可取材料受拉强度设计值的1.2倍或材料设计温度下破坏应力值的0.6倍。
3.0.10 各类电气设备应可靠地固定在基础、支座或柜架上,设备的地脚螺栓或焊接强度应满足抗震设防要求。
3.0.11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及以上地区,高位布置或多层布置的配电设备宜改为低位布置或采取抗震措施,管形母线宜采用悬挂形式。
3.0.12 电气设备引线和设备之间的连接宜采用软导线,其长度应留有余量。当采用硬母线连接时,应加设伸缩接头过渡。
条文说明
3.0.2 本条规定了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鉴定时,需要进行宏观检查鉴定的主要内容,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电气设备的实际情况确定。
3.0.4 本条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和抗震设防烈度的对应关系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编制的。其中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的每一档本标准称之为一级。
3.0.7 本条规定了重要电气设备和一般电气设备抗震鉴定的区别;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和《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 50191规定,重要建筑物的抗震措施提高1度,基本地震加速度不提高;但现行国家标准《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GB 50260规定,重要结构的抗震措施和抗震计算均提高1度,这显然不太合理;本标准是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电气设备抗震设计规范》GB 50556规定选用的。
3.0.9 本条规定了电气设备抗震鉴定验算时,许用应力取值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抗震设计许用应力取材料许用应力的1.2倍,抗震鉴定则取抗震设计许用应力的1.2倍,综合起来看,抗震鉴定应取材料许用应力的1.44倍,所以本标准规定应取材料许用应力的1.4倍。
3.0.10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国内有关单位的震害调查及计算分析,电流互感器、棒式绝缘子及穿墙套管,地震时一般不会遭受破坏,只需将浮放设备固定即可。电力电容器、蓄电池及开关柜屏箱类设备,本身大多为钢制框架结构,强度较高,本身重心也较低,据国内外震害调查,只要是用地脚螺栓固定的,地震时一般不会遭受破坏。
4.1.1 电力变压器类应包括变压器和消弧线圈。
4.1.2 电力变压器类抗震鉴定时,应重点检查安装方式、引线与外部连接的方式、油枕支架以及散热器悬臂的强度。
4.1.3 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时,应按本标准第5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抗震验算。
4.1.4 变压器和消弧线圈的抗震鉴定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变压器和消弧线圈应与基础固定;
2 变压器与外部连接的母线应设置软连接;
3 变压器的油枕支架应无明显变形,支架与变压器本体和油枕的连接应牢固;
4 变压器的悬臂式散热器及连接应完好。
4.1.5 单独设置的油冷却器与变压器本体之间的连接管,在靠近变压器处应设有切断阀和柔性接头。
4.1.6 电杆上变压器应有固定措施。
4.1.7 变压器和消弧线圈不满足本节抗震鉴定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采取抗震措施:
1 变压器和消弧线圈,应采用地脚螺栓或焊接等方法直接固定在基础上,不应仅采用限位措施;
2 当变压器套管采用软导线连接时,应适当放松;当绝缘间距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弹簧线夹;当采用硬母线连接且截面尺寸大于50mm×5mm时,应加设软连接;10kV及以下配电变压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或7度时,宜加设软连接;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应加设软连接;
3 变压器的悬臂式散热器,可采用固定在变压器本体上的角钢支架支撑或用扁钢沿散热器环形连接。
4.1.8 单独设置的油冷却器与变压器本体之间的连接管,在靠近变压器处应设有切断阀和柔性接头,散热器、潜油泵及连接管与基础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4.1.9 电杆上变压器的下部,应设有螺栓与下横梁固定;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其上部与电杆之间也宜采取固定措施。
条文说明
4.1.4、4.1.7 变压器因浮放受地震而损坏的情况,在许多震害调查报告中已有说明。关于固定方式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采用螺栓或焊接的方式;一种认为应采用打拉线或其他弹性固定。在经过振动台试验后,证明铁芯加速度比变压器外壳小,应力也不大。在企业以往的加固工作中,变压器仅采用角钢等进行限位,在发生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仍有可能发生位移、倾斜或倾倒的情况,抗震效果不太明显。因此本条规定,应采取地脚螺栓或焊接方式固定,但需满足抗震强度要求。
变压器硬母线加软连接对保护变压器瓷套管有很大作用。有部分企业的变压器已加软线连接,但做法各异。地震时影响因素很多,对软连接详细计算较困难,本条规定只是根据各企业的经验,综合总结得出的。
一般情况下,软连接宜采用各向柔软度相同的铜编织带制成。硬母线断口长度宜为200mm左右。软连接安装位置应尽量靠近套管,在变压器与外部个支持点之间。
大型变压器的散热器和油枕与本体连接较薄弱,而且地震时会产生二次放大作用。在振动台进行的试验证明,散热器和油枕的加速度值为输入值的2倍以上,所以要进行验算并且对其加固要给予重视。
4.2.1 三相垂直布置电抗器应包括三相垂直布置水泥电抗器和三相垂直布置干式空心电抗器。
4.2.2 三相垂直布置电抗器抗震鉴定时,应重点检查电抗器类型和安装方式。
4.2.3 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时三相垂直布置水泥电抗器和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时三相垂直布置干式空心电抗器,应按本标准第5章进行抗震验算。
4.2.4 三相垂直布置电抗器的抗震鉴定应满足下列规定:
1 三相垂直布置电抗器宜为干式空心电抗器;
2 三相电抗器宜水平布置。
4.2.5 三相垂直布置电抗器不满足本节抗震鉴定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采取抗震措施:
1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或7度时,三相垂直布置水泥电抗器宜更换为干式空心电抗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应更换为干式空心电抗器;
2 三相垂直布置电抗器在场地条件允许时,宜改为三相水平布置。
4.2.6 三相垂直布置水泥电抗器和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区的三相垂直布置干式空心电抗器,经抗震验算不满足抗震要求时,可采用本标准附录B的方法进行抗震加固。
4.2.7 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下地区的三相垂直布置干式空心电抗器或三相水平布置水泥电抗器的支承瓷瓶,经抗震验算不满足抗震要求时,应将支撑瓷瓶更换为强度更高的瓷瓶。
条文说明
4.2.4、4.2.5 十几年前国内主要是选用水泥电抗器,由于该类电抗器质量大且水泥抗拉强度低,地震中极易被震坏;所以,近些年来新设计的变配电装置多选用干式空心电抗器,而原有的水泥电抗器也逐渐被干式空心电抗器取代。
4.2.6 有些企业由于经济条件限制,三相垂直布置水泥电抗器仍需继续使用较长时间。对这部分三相垂直布置电抗器和给出附录B的抗震加固方法;三相垂直布置干式空心电抗器,在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时,更换瓷瓶后经抗震验算仍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本条规定可采用附录B的抗震加固方法。
4.2.7 过去常用的普通瓷瓶破坏强度在20MPa左右,随着近些年来科技进步,瓷瓶的破坏强度不断提高,目前有的可达到90MPa;所以,我们习惯将破坏强度大于40MPa的瓷瓶称为高强瓷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