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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广州兴进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通往世界的南大门——广州,是一家专业从事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设计和安装技术服务队伍,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信誉,已与国内多家大型消防公司和行业用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在水泥、电力、冶金、通信、金融、教育、房地产、*、等多个行业的重点工作中应用,并获得了用户的*好评。
1、灭火装置简介
七氟丙烷(HFC-227ea)是一种化学方式灭火的洁净气体灭火剂。它无色、无味、低毒、不导电、 不污染被保护对象。特别是对大气臭氧层无破坏作用,(ODP 值为零)符合环保要求,是哈龙灭火剂在现阶段比较理想的替代物。该灭火剂的灭火效能高、速度快、无二次污染。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是一种预制系统,成系列生产。它是一种无管网、轻便、可移动、自动灭火的消防设备,具有安装灵活方便、外形美观。灭火剂无管网损失,灭火效率高、速度快、无污染等特点。火灾发生时,可直接向保护区内自动喷洒灭火剂,方便快捷。
本灭火装置不设储瓶间,储气瓶及整个系统均设置在保护区内,适用于计算机房、档案馆、贵重物品库、 电讯中心等较小空间的保护区,几台柜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装置联用也可以保护较大空间的保护区。本装置可以与消防控制中心相联,也可以单独配装自动灭火控制器,自成系统,给用户以方便、灵活的选择。对已建好的建筑需要增设灭火系统,选用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比较合适。
2、灭火剂特点
1)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对臭氧层的耗损潜能值(ODP)为 0,符合环保要求,是理想的哈
龙灭火剂替代物;
2)以物理方式和化学方式灭火,是新型高效低毒的灭火剂,它的灭火浓度低,钢瓶使用量少,所占空间小;
3)七氟丙烷灭火剂不导电、不含水,不会对电器设备、磁带、资料等造成损害;
4)最小设计浓度为 7.35%(V/V);
5)无毒性反应的浓度(NOAEL)为 9%(V/V)可用于有人区域。
3、适用场合
1)可扑灭 A、B、C 各类火灾,能安全有效地使用在有人的场所;
2)药剂喷放后,要求迹或清洗残留物有困难的场所;
3)保护区含贵重物品、无价珍宝、珍贵档案以及软硬件等;
4)特别适合于:电信主控机房、机场控制机房、银行金库、档案馆、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合。
8.1.1 耐火试验炉内接近试件中心的热电偶所记录的温度达到50℃时。即可作为试验的开始时间,
同时所有手动和自动的测量观察系统都应开始工作。
8.1.2 试验期间当实验中试件出现8.3规定的a)、b)和c)中一项或几项时,试验应立即终止;或虽没有出现8.3规定的a)、b)和c) 中一项或几项,但已达到预订耐火性能分级的时间时,试验也可结束。
8.2 测量与观察
试验过程中应进行如下与观察:
a)炉内温度测量采用不少于9支热电偶测得溫度的算术平均值来确定,热电偶的热端离试件或安装试件的墙壁垂直距离为50mm~100mm,测点应避免直接受火焰的冲击。炉内温度测量以吋问间隔不超过1min测量并记录温度值1次;
b) 背火面温度测量时间间隔,以不超过1min,测量并记录温度值1次;
c) 炉内压力应进行连续测量,间隔时间不超过5min记录1次压力值;
d) 观察试件在试验过程中的发展变化势态以及试件结构材料变形、开裂、熔化成软化、剥落或烧焦等现象,如果有大量的烟从背火面冒出,应进行记录。
e) 在试验过程中,观察隔热室内,试验架上测试纸的文件可辨认情况。
8.3 耐火性能分级判定
金库门及档案室门耐火性能分级按完整性,隔热性和贮物可用性来判定。实验时,当下列规定的条件任何一项出现时,则表明试件已达到耐火极间,按第4章的规定判断试件达到的耐火性能分级:
a) 金库门或门试件耐火试验后,门的主体结构发生窜火、变形、开裂、影响整体隔热性能时,则表明试件失去完整性。
b) 当试件背火面,有任何一支热电偶测得的温度超过177℃时. 则表明试件失去隔热性;
c)所放置的新闻纸经耐火试验后,应无破损,能够不用特殊方法拿起来,且使用一般方式仍可阅读,则认为具有可能性;如耐火试验后,需用特殊方法才能拿起来,或用照片和化学处理方法才能辨认的,则表明新闻纸被破坏,则表明试件失去可用性。
4.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连接设备(或部件)的组件划分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类组件应采用 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第二类组件的工作应不影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工作。
4.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独立(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与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触发器件、可燃气体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火灾警报装置等组件连接后,应分别满足下述要求:
a) 独立(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满足GB 4717中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软件控制功能、电源功能等基本功能要求;
b)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满足GB 16808的基本功能要求;
c)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满足GB 14287.1的基本功能要求;
d) 与独立(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的各类组件应满足相应标准中基本性能要求,如该组件由独立(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设置其探测参数或动作性能,该组件还应满足相应标准中相关要求;
e) 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连接的各类组件应满足相应标准中基本性能要求,如该组件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设置其探测参数或动作性能,该组件还应满足相应标准中相关要求;
f) 与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连接的各类组件应满足相应标准中基本性能要求,如该组件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设置其探测参数或动作性能,该组件还应满足相应标准中相关要求。
4.2.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消防联动控制器与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模块、消防电动装置、消火栓按钮等组件连接后,应分别满足下述要求:
a)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满足GB 16806中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自检功能、 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电源功能等基本功能要求;
b) 与消防联动控制器连接的气体灭火控制器、消防电气控制装置、消防设备应急电源、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话、传输设备、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模块、消防电动装置、消火栓按钮等各类组件应满足GB 16806的基本性能要求。
4.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消防联动控制器与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连接后,应分别满足下述要求:
a) 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向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火灾报警、火灾报警控制、故障报警、自检以及可能具有的监管报警、屏蔽、延时等各种完整信息,并应能接收、处理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相关指令;
b)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能向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报警、故障等信息;
c)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能向集中火灾报笤控制器发送报警、故障等信息;
d)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向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发送联动控制等信息;
e)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接收和显示a)b)、c)、d)规定的信息并进人相应状态,b)、c)、d)规定的信息不能影响a)规定信息的显示,b)、c)、d)规定的信息在同一显示区域内显示时应有区别;
f)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向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控制指令;
g)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送火灾报警信息;
h)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接收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信息;
i)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在与其连接的区域火灾报啓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电气火灾监控设备、消防联动控制器间传输线路发生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时应能进入故障状态并显示部位。
组件应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正常安装方式安装。如说明书给出多种安装方式,试验中应采用对组件最不利的安装方式。
5.2 兼容性试验
5.2.1 目的
检验各类组件连接组成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功能是否能正常执行。
5.2.2 方法和要求
5.2.2.1 将各类组件按制造商规定的要求连接组成火灾自动报曾系统,并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2.2.2 各类组件应满足4.2.2和4.2.3要求。
5.2.2.3 集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还应满足4.2.4要求。
5.3 可连接性试验
5.3.1 目的
检验第二类组件在制造商规定的范围内是否影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正常工作。
5.3.2 方法
从正常监视状态或火灾报曾状态开始,按照制造商说明书的规定启动和复位连接到传输线路上的第二类组件中包含的一个或多个功能。
5.3.3 要求
第二类组件的启动应不影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类组件的正常工作,第二类组件传输的有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功能信息应与类组件发出的信息相一致。
注:第二类组件的故障可使火灾报曾控制器进入故障报警状态。
5.4 抗电磁干扰试验
5.4.1 目的
检验各类组件连接组成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功能是否受到电磁干扰影响。
5.4.2 方法和要求
将各类组件按制造商规定的要求连接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按各组件的相应标准的抗电磁干扰试验要求,分别对各组件进行抗电磁干扰试验,各组件均应满足相应标准的试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