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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广州兴进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通往世界的南大门——广州,是一家专业从事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设计和安装技术服务队伍,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信誉,已与国内多家大型消防公司和行业用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在水泥、电力、冶金、通信、金融、教育、房地产、*、等多个行业的重点工作中应用,并获得了用户的*好评。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又可以分为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和有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在做设计的时候,应该选择那种型式的气体灭火系统呢?
本文通过分析不同型式的气体灭火系统,从规范要求、适用范围、经济性等方面对比,希望对大家设计选型时有所参考。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70-2005条文
3.1.4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3.1.14 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
3.1.15 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
3.2.4 防护区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护区宜以单个封闭空间划分;同一区间的吊顶层和地板下需同时保护时,可合为一个防护区;
2 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m²,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³;
3 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m²,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³。
条文3.1.14对防护区设置预制灭火系统的装置数量做了限制,不宜超过10台;条文3.2.4第3条,对设置预制灭火系统的面积和体积做了限制。
由此可见、预制灭火系统(柜式、悬挂式)适用于体积较小的防护区。
条文3.1.4条对组合分配有管网灭火系统的防护区数量做了限制,不应超过8个。条文3.2.4第2条对有管网防护区的面积和体积做了限制,但是比预制灭火系统的大。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10版) GB50193-93条文:
3.1.5 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 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者在48h 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 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对于高压系统和单独设置备用储存容器的低压系统,备用量的储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相连,应能与主储 存容器切换使用。
由此可见,有管网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防护区数量较多,面积或体积较大的防护区。
图集07S207《气体消防系统选用、安装与建筑灭火器配置》对有管网灭火系统的输送距离有一个推荐值,可以参考。
从图集推荐的数据看,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输送的距离相对较近,IG541、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数量距离相对较远。
此表格为供参考的推荐值,实际输送距离、跟防护区管网布置、管径大小、管道弯头数量、防护区与钢瓶间的竖向相对位置、灭火剂瓶组充装率等都有关系,需要通过管网计算确定。
注:
①:感温型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依靠玻璃球感温爆裂启动,一个防护区设置多套,无法确保启动时间间隔不大于规范要求的2S的要求。
②IG541灭火系统存储压力高,钢瓶充装量少,使得钢瓶数量相比七氟丙烷多出几倍,所以造价相对非常高。
③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没有对防护区的面积和体积做出限制,由于二氧化碳的灭火浓度远高于窒息浓度,所以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不适用经常有人活动的场所。
4.0.1 建筑缝隙的防火封堵应根据建筑缝隙的位置、伸缩率、宽度和深度以及使用防火封堵材料或组件的环境温度和湿度条件、防水要求等,选用合适的防火封堵材料或组件。
4.0.2 楼板之间、楼板与防火分隔墙体之间、防火分隔墙体之间的建筑缝隙防火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使用时无振动或伸缩的缝隙,宜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并应在背衬材料外覆盖有机防火封堵材料;
2 对于使用时有振动或伸缩的缝隙,应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并应在背衬材料外覆盖弹性有机防火封堵材料。
4.0.3 建筑幕墙的层间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幕墙与建筑窗槛墙之间的空腔应在建筑缝隙上、下沿处分别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且填塞高度均不应小于200mm;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的上面应覆盖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在矿物棉下面应设置承托板。
2 幕墙与防火墙或防火隔墙之间的空腔应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填塞厚度不应小于防火墙或防火隔墙的厚度,两侧的背衬材料的表面均应覆盖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
3 承托板应采用钢质承托板,且承托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承托板与幕墙、建筑外墙之间及承托板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4 防火封堵的构造应具有自承重和适应缝隙变形的性能。
4.0.4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的层间防火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在与楼板水平的位置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且背衬材料的填塞高度不应小于200mm;
2 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的上面应覆盖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
3 防火封堵的构造应具有自承重和适应缝隙变形的性能。
4.0.5 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建筑变形缝在防火分隔部位的防火封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
2 背衬材料的填塞厚度不应小于200mm,背衬材料的下部应设置钢质承托板,承托板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
3 承托板之间、承托板与主体结构之间的缝隙,应采用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填塞;
4 在背衬材料的外面应覆盖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
条文说明
4.0.1 在选用防火封堵材料或组件进行建筑缝隙封堵时,需要考虑缝隙位置及伸缩率、缝隙宽度和深度、使用环境等因素。
(1)缝隙位置及伸缩率:对于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功能性缝隙的封堵,要考虑建筑变形对封堵有效性的影响,不仅要选用弹性良好的防火封堵材料或组件进行封堵,而且要在构造上采取防脱落、变形或开裂的措施。
(2)缝隙宽度和深度:防火封堵的宽度取决于缝隙宽度,因此防火封堵材料的用量及封堵形态随缝隙的宽度而变化。对宽度一定的缝隙,封堵材料的耐火性能随封堵深度而异,封堵深度越大,防火封堵部位的耐火性能就越高。
(3)使用环境:防火封堵材料除具有耐火性能外,还要具有适应环境变化的特性,如伸缩性、隔音性、化学兼容性、防腐性、防水性、抗机械冲击性、温度和湿度变化等。
4.0.2 建筑缝隙按所在的建筑部位分为4类:楼板与防火分隔墙体侧面之间的建筑缝隙,如图1所示;楼板与楼板之间的建筑缝隙,如图2所示;防火分隔墙体顶端与楼板下侧之间的建筑缝隙(墙头缝),如图3所示;防火分隔墙体之间的建筑缝隙(墙间缝),如图4所示。
其中,图1、图2、图4中的这三类建筑缝隙为伸缩缝形式,其防火封堵需先采用矿物棉等不燃性背衬材料挤压后将缝隙填塞,然后在背衬材料外表面覆盖防火封堵材料。图3中的建筑缝隙较为常见,施工中常用无机材料封堵,难以满足缝隙伸缩等产生的变形,需使用防火密封胶或柔性有机堵料封堵。对于使用时有振动或伸缩的建筑缝隙,要选择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如防火密封漆、具有弹性的防火密封胶等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才能满足缝隙因振动或伸缩产生的变形。
4.0.3 建筑幕墙通常具有较大的空腔结构,其层间防火封堵主要为防止因烟囱效应导致火势和烟气的快速蔓延并延烧至其他楼层。当前,在实际工程中,建筑幕墙的层间防火封堵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封堵的有效性不能得到保证。本条从封堵材料选用、封堵构造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以确保该部位防火封堵的可靠和有效。
(1)背衬材料:矿物棉用作背衬材料时,矿物棉的纤维方向要与楼板边缘平行,所选矿物棉的密度不应小于80kg/m³。在施工时,矿物棉总厚度不应小于缝隙宽度的150%,以便将矿物棉挤压紧密填塞入缝隙后不会脱落。为确保封堵组件的耐火性能,压缩后矿物棉的容重不能低于100kg/m³。这样,缝隙中的矿物棉有足够的预压力来抵消火灾时矿物棉受热膨胀引起松动脱落的外扩力。对于较大的缝隙(比如缝宽大于250mm),可以通过增设角钢或紧固件来提高矿物棉与楼板的紧密性。
(2)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在填塞后的矿物棉等背衬材料的上表面,要全部满涂防火密封漆、具有弹性的防火密封胶等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防火密封漆的弹性变形能力不应小于50%,以满足位移循环变形的要求;防火密封漆的涂覆厚度不应小于3mm且干厚度不应小于2mm,是根据实际工程做法确定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20mm的要求,是为确保防火密封漆之间以及防火密封漆与缝隙边缘连接的可靠性。
(3)承托板:承托板对于确保防火封堵构造在火灾时的可靠性具有重要作用,需采用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质材料,并有相应的可靠支撑和固定结构,以确保其具有更好的承托和耐火性能。
4.0.4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易成为火灾竖向蔓延通道,该部位的防火封堵要求在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已有规定。为确保该封堵可靠、有效,本条规定了相应的构造做法,有关说明参见本标准第4.0.3条的条文说明。
4.0.5 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变形缝的防火封堵,要采用压缩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填塞,并在背衬材料的上面满涂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如防火密封漆、具有弹性的防火密封胶等,同时在背衬材料下部设置承托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