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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兴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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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兴进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通往世界的南大门——广州,是一家专业从事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设计和安装技术服务队伍,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信誉,已与国内多家大型消防公司和行业用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在水泥、电力、冶金、通信、金融、教育、房地产、*、等多个行业的重点工作中应用,并获得了用户的*好评。

 

详细信息

一、概述

    近年来,随着气体灭火系统的广泛使用,国家关于气体灭火系统的产品标准和设计规范不断完善。气体灭火如IG541、IG100、七氟丙烷、三氟甲烷等系统喷放过程中压力较高,因此针对这些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强制要求对防护区设置泄压装置,对防护区建筑进行保护。

    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泄压装置,是指当气体灭火系统中的灭火剂喷放时,防护区内的压力值达到规定值时自动开启泄压的装置,简称泄压装置,是与气体灭火系统配套的设备,一般安装在气体灭火系统保护区外墙或内墙的泄压孔上。

二、结构与工作原理

2.1 结构特征

       泄压装置主要由装饰面板、箱体部件、阀门组件、装置启闭执行驱动部件或装置固定框架组件等部件及配套的辅助设备组成。泄压装置分无电源式系列结构和有电源式系列结构两种。无电源式系列在该产品装置内设置压力调节驱动部件或砝码部件。有电源式系列在该产品装置内设置压力检测装置和电动驱动部件。    

2.2工作原理

    泄压装置安装在防护区外墙或内墙泄压孔内,平时处于常闭状态。当防护区发生火灾时,气体灭火系统在释放灭火气体之前,为了保证药剂浓度、浸渍时间,保证灭火成功,气体灭火系统防护区的通风设备、空调将自动断电,通风管道和门、窗处于密闭状态。气体灭火系统启动释放灭火气体,导致防护区内压力迅速超过建筑物内设计的允许压强。这时,若防护区内安装了无电源系列结构泄压装置,当作用在叶片或盖板组件上的气体压力值达到设定压力值时,克服压力调节驱动部件或砝码驱动部件预作用力,立即驱动叶片或盖板开启泄压;若防护区内安装了有电源系列结构泄压装置,当压力检测装置达到设定压力值时,发出一个电讯号给电动驱动部件,电动驱动部件迅速开启叶片或盖板,泄放出防护区内超压气体,以避免建筑物墙体、门、窗、玻璃等围护结构遭受破坏和导致灭火失败。当防护区内的压强降到设定值以下时,无电源系列和有电源系列泄压装置中的叶片或盖板将自动关闭,维持防护区内灭火剂的灭火浓度,使其达到一定的灭火浸渍时间,将火灾及时扑灭。

三、技术参数

产品选型

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可计算出防护区泄压口的面积,根据计算出的面积可选用不同型号的一个或多个自动泄压口,所选的泄压口的有效泄压面积应大于防护区要求的泄压面积。

安装说明

1.安装孔口保证内壁平整;

2.将自动泄压装置从墙体外预置在安装口内,根据自动泄压口上气流标识所示

方向,使泄压口面朝室外,在墙体上画安装孔线;

3.将自动泄压口取下,在墙体上打孔、上膨胀管,将自动泄压口放置在安装孔

内,用螺钉将自动泄压口紧固在墙体上;

热敏玻璃球等,在喷头布置时需要考虑其集热效果,喷头感温元件与顶板的距离,要能使系统喷头及时开放。
    位于细水雾喷头附近的遮挡物有可能对喷头喷雾效果产生不利影响,如阻止喷雾顺利到达或包络保护对象等,设计时要避开遮挡物体,或采取局部加强保护措施。
    对于电缆隧道等狭长防护区域,可以采用线形方式布置喷头,一般将喷头布置在隧道的过道上方。无论何种方式,均需保证细水雾能够充满所防护的电缆隧道空间。
3.2.4 本条规定了系统采用局部应用方式时,喷头布置的基本要求。
    开式系统采用局部应用方式保护时,由于产品不同且保护对象各异,其喷头布置没有固定方式,需要结合保护对象的几何形状进行设计,以保证细水雾能包络或覆盖保护对象或部位。细水雾喷头与保护对象间要求有最小距离的限值,以实现细水雾喷头在这个距离的良好雾化。细水雾喷头与保护对象间也要求有距离的限值,以保证喷雾具有足够的冲量,并到达保护对象表面。
    细水雾灭火系统用于保护油浸变压器,是开式系统局部应用方式的典型应用。本条给出了更具体的喷头布置要求,但仍需要以火灾试验为依据。
3.2.5 本条参照NFPA 750(见表1),规定了细水雾喷头、管道与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的最小安全净距。

表1 中未列入的设计基本绝缘电压,其对应的间距数值可以采用插入法计算确定。
表1 中系统设置在海拔在1000m以上的地区时,海拔每升高100m,表中的数值需要增加1%。
3.2.6 本条要求细水雾灭火系统设置备用喷头。
    设计细水雾灭火系统时,要求在设计资料中提出备用喷头的数量,以便在系统投入使用后,因火灾或其他原因损伤喷头时能够及时更换,缩短系统恢复戒备状态的时间。当在设计中采用了不同型号的喷头时,除了对备用喷头总数的要求外,不同型号的喷头也要有各自的备品。

3.3.1 系统的主要组件宜设置在能避免机械碰撞等损伤的位置,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止机械碰撞等损伤的措施。
    系统组件应具有耐腐蚀性能,当系统组件处于重度腐蚀环境中时,应采取防腐蚀的保护措施。
3.3.2 开式系统应按防护区设置分区控制阀。每个分区控制阀上或阀后邻近位置,宜设置泄放试验阀。
3.3.3 闭式系统应按楼层或防火分区设置分区控制阀。分区控制阀应为带开关锁定或开关指示的阀组。
3.3.4 分区控制阀宜靠近防护区设置,并应设置在防护区外便于操作、检查和维护的位置。
    分区控制阀上宜设置系统动作信号反馈装置。当分区控制阀上无系统动作信号反馈装置时,应在分区控制阀后的配水干管上设置系统动作信号反馈装置。
3.3.5 闭式系统的点处宜设置手动排气阀,每个分区控制阀后的管网应设置试水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水阀前应设置压力表;
    2 试水阀出口的流量系数应与一只喷头的流量系数等效;
    3 试水阀的接口大小应与管网末端的管道一致,测试水的排放不应对人员和设备等造成危害。
3.3.6 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其管网宜均衡布置。
3.3.7 系统管网的点处应设置泄水阀。
3.3.8 对于油浸变压器,系统管道不宜横跨变压器的顶部,且不应影响设备的正常操作。
3.3.9 系统管道应采用防晃金属支、吊架固定在建筑构件上。支、吊架应能承受管道充满水时的重量及冲击,其间距不应大于表3.3.9的规定。
    支、吊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并应采取防止与管道发生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3.3.1 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组件的设置位置,以避免外力破坏,确保各组件能正常发挥作用。
    另外,细水雾灭火系统由于喷头孔径小,当管道设备、阀组等锈蚀时,很容易造成喷头堵塞。同时,细水雾喷头本身也需要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以防止喷头锈蚀影响其雾滴直径、雾化角、流量特性等,进而影响其灭火效能。为此,规定系统组件要选用防锈材质或采取防腐蚀措施。
3.3.2 本条规定了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和泄放试验阀的设置要求。
    开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平时保持关闭,火灾时能够接收控制信号自动开启,使细水雾向对应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喷放。开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可选用电磁阀、电动阀、气动阀、雨淋阀等自动控制阀组,有些厂家称为选择阀、分配阀,本规范统一称作分区控制阀。
    开式系统的泄放试验阀与闭式系统的试水阀相对应,但不仅用于试水(冷喷试验),也具有阀门检修时的泄放功能。在开式系统每个分区控制阀上,建议尽量留出出口以连接泄放试验阀,或在控制阀后的管道上选择低点位置设置泄放试验阀。泄放试验阀出口需要设置可接泄水口和可接试水喷头的接口。
3.3.3 本条规定了闭式系统分区控制阀的设置要求。
    闭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平时保持开启,主要用于切断管网的供水水源,以便系统排空、检修管网及更换喷头等。闭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要求采用具有明显启闭标志的阀门或专用于消防的信号阀。使用信号阀时,其开启状态要能够反馈到消防控制室;使用普通阀门时,须用锁具锁定阀板位置,防止误操作,造成配水管道断水。
3.3.4 本条规定了开式系统及闭式系统分区控制阀的共同设置要求。
    分区控制阀多设置在防护区外,一般采用集中或分散设置两种方式。开式系统采用局部应用方式时,分区控制阀可设置在保护对象附近不受火灾影响且便于操作处。
    规范要求分区控制阀后的主管道上设置压力开关等信号反馈装置,是为了反馈系统是否喷放细水雾的信号,并不是用于启动水泵。当系统选择雨淋阀组等本身带有压力开关的阀组作为分区控制阀时,不需增设压力开关。
3.3.5 本条规定了闭式系统中排气阀和试水阀的设置要求。
闭式系统的排气阀要求设置在所属区段管道的点,在系统管网充满水形成准工作状态时使用,为了可靠,多采用手动排气阀。
    闭式系统的试水阀要求设置在管网末端,其口径和管网末端口径相等。
3.3.7 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中泄水阀的设置要求。
    泄水阀的设置位置要视系统管网的布置情况而定,在系统管网点处需要设置泄水总阀。对于泵组系统,管网点一般在水泵出口处。若系统管网点不止一处,则还要根据管网情况设置多个泄水阀。
3.3.9 本条规定了系统管道支、吊架的设置位置、间距及承重要求,以保证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管道安装牢固,不产生径向晃动和轴向窜动。

当系统工作压力较高时,系统管道固定需要采取防晃措施。防晃支架的设置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的相关规定。
3.3.10 本条规定了系统管道的材质要求,为强制性条文。
    符合要求的管道材质是确保系统正常工作的必要保证,细水雾喷头喷孔较小,为防止喷头堵塞,影响灭火效果,需要采用能防止管道锈蚀、不利于微生物滋生的管材。同时,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工作压力高,对管道的承压能力要求高。因此,细水雾灭火系统管道材质的选择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等有所区别。
    无论欧盟标准CEN/TS 14972,还是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 750,都强调细水雾灭火系统管道的耐腐蚀性能,并规定不锈钢管道。本规范参考国际标准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管道的防腐、承压等相关要求并兼顾经济性,规定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管道材质采用冷拔法制造的奥氏体不锈钢管。当采用其他管材时,需要证实其耐火、耐腐蚀性能、耐压性能不低于本条规定的相应奥氏体不锈钢钢管的性能。
    当系统的工作压力较高时,要提高管道的耐腐蚀性能和承压能力的要求。鉴于现有多种规格的奥氏体不锈钢管,为便于选择并确保质量,本条结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 20878确定了管材的具体牌号。本条规定的牌号为022Crl7Nil2Mo2的奥氏体不锈钢,对应的统一数字代号为S31603,即原316L。S31603号不锈钢的含碳量小于0.030%,并且含有2%~3%的钼元素,与S30408和S30403号不锈钢(即原304和304L)相比,提高了对还原性盐、无机酸和有机酸、碱类的耐腐蚀性能和抗应力腐蚀性能;与S31608号不锈钢(即原316)相比,具有更好的加工性能。
    管道壁厚需要根据系统的设计工作压力选取,管道的规格和壁厚等要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不锈钢无缝管的规格可参考表3进行选择。

焊接时强调采用氩弧焊工艺,以尽量减少焊接时因高温造成管道内的氧化。管件材质要求与管道相同,以保证管件的耐腐蚀性,不与管道发生电化学腐蚀。
3.3.12 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各组件的压力要求。
    条文中的“工作压力”,是指系统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分配管网中流动介质的压力。系统的工作压力,对于瓶组系统,是指储气容器充装氮气后,在工作温度下,储气容器的压力或减压装置的出口压力;对于泵组系统,是指水泵在额定流量条件下的输出压力。
3.3.1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规范规定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在喷放细水雾时,流体在管道内的压力和流速均较高,容易导致管网产生静电。本条规定主要为防止这些静电在管网中积聚产生火花而引发爆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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