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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广州兴进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通往世界的南大门——广州,是一家专业从事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设计和安装技术服务队伍,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信誉,已与国内多家大型消防公司和行业用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在水泥、电力、冶金、通信、金融、教育、房地产、*、等多个行业的重点工作中应用,并获得了用户的*好评。
全氟己酮灭火装置是专门针对小型空间以及特定空间进行火灾防护的一种新型灭火装置。可广泛应用于全区域或局部区域灭火系统,尤其适合用于电子控制中心、计算机房、配电房、配电柜、风电机房、储能电站、精密仪器、博物馆、数据处理中心、新能源锂电池的防护等多种场合火灾防护。
那么,全氟己酮灭火装置的优点有哪些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该装置采用一体化、小型化设计、模块化组装,既可单套使用,也可多组集成使用,具有体积孝灭火快速、绿色环保、绝缘性好、易安装、用后没有残留等优点,特别适用于配电柜、充电桩、通讯基站、数据机柜、储能电站、电池箱等场景的火情保护。
全氟己酮灭火剂气体具有优良的灭弧性能和绝缘性能,可用于电力系统频繁操作及要求高速开断场合的灭弧保护气体,也可用于电子设备的冷却剂及轻金属冶炼保护气体。
全氟己酮灭火装置是采用化学抑制、物理冷却的灭火原理,能迅速破坏火灾中的链式反应自由基,可以局部淹没和全淹没的方式迅速充满整个空间,确保系统自主移动至灭火部位以及准确迅速喷出灭火剂至着火部位,提高灭火及时性和可靠性迅速将火灾扑灭。
广州兴进消防设备有限公司在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的技术开发领域中长期处于行业的前沿,致力为储能行业、电力电网行业、建筑行业、石油化工行业、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特种车辆及设备、文物古建筑、轨道交通等提供个性化的消防技术解决方案及产品。我们还可以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和特种气体灭火装置的定制。
6.1.1 控制装置应能为驱动装置等部件提供合适的电源。
6.1.2 控制装置能直接或间接通过控制部件使驱动装置动作。
6.1.3 具有火灾报警功能的控制装置其火灾报警功能应符合下列要求:
a)控制装置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火灾报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次启动。
b)控制装置需要接收来自同一灭火防护区两个或两个以上火灾报警信号才能发出灭火信号,还应满足下述要求:
1)控制装置接收到个火灾报警信号时,应发出火灾报警声信号或故障声信号,并指示相应部位,但不能进入灭火状态;
2)接收到个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装置在60s内接收到要求的后续火灾报警信号时,应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并进入灭火状态;
3)接收到个火灾报警信号后,控制装置在30min内仍未接收到要求的后续火灾报警信号时,应对个火灾报警信号自动复位。
c)当控制装置内部、控制装置与其连接的部件间发生故障时,控制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故障声、光信号,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有故障信号输入时,应能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应保持至故障排除。
d)控制装置应能显示下述故障的部位:
1)控制装置与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及完成传输火灾报警信号功能部件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短路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除外)和影响火灾报警功能的接地,探头与底座间连接断路;
2)控制装置与其控制的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和火灾报警传输设备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和影响功能的接地。
其中1)项故障在有火灾报警信号时可以不显示,2)项故障显示不能受火灾报警信号影响。
e)控制装置应能显示下述故障的类型:
1)给备用电源充电的充电器与备用电源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
2)备用电源与其负载间连接线的断路、短路;
3)主电源欠压。
6.1.4 控制装置应具有自动、手动转换功能,控制装置所处状态应有明显的标志或灯光显示。无论控制装置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手动操作启动消防设备应始终有效。
6.1.5 控制装置应具备对其主要连接部件(驱动装置、反馈部件、现场启停按钮等)连线状态进行自动检测的功能,当这些连线发生断路、短路时应能自动给出声、光故障信号。
6.1.6 在控制装置上设置“紧急启动”按键时,该键应有防止误触及的保护措施;设置“紧急中断”按键时,该键应放在易于操作的部位。“紧急启动”和“紧急中断”按键应单独放在面板的一个区域,按键的颜色应与其他功能按键有明显的区别,按键所处的状态应有灯光显示。
6.1.7 控制装置每个区应提供外控输出触点。
6.1.8 控制装置应具有自检功能,在执行自检功能时,应能切断自检回路中受其控制的外接部件。如控制装置进行每次自检所需时间超过1min或其不能自动停止自检功能,自检期间,如非自检回路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控制装置应能投入到灭火控制程序中。
6.1.9 具有历史事件记录功能的控制装置应能至少记录999条相关信息,且在控制器断电后能保持信息14d。
6.1.10 控制装置应具有信息传输功能,能够传输火灾信息、灭火动作、手动与自动转换和系统设备故障信息。
6.1.11 气体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还应具有以下功能:
a)输出启动气体灭火系统的控制信号。
b)具有延时释放功能,延时时间至少应在0s~30s内可调,且应有延时状态的光信号显示。要求具有自动控制灭火剂释放时间的控制装置,其释放时间的控制也应可调。分档可调时,每档间隔应不大于5s,时间的设定误差应不大于设定时间的20%。
c)具有灭火剂释放反馈信号的显示功能。
d)要求有液位指示的气体灭火系统其控制装置应具有液位显示和高、低液位报警。
e)具有制冷装置的气体灭火系统其控制装置应能控制制冷机启停和制冷机工作状态显示。
f)要求有压力指示和高、低压力报警的气体灭火系统其控制装置应具有压力显示和高、低压力报警。
g)相应气体灭火系统标准规定的控制功能和显示功能。
6.1.12 干粉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还应具有以下功能:
a)输出启动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信号;
b)具有延时释放功能,延时时间至少应在0s~30s内可调,且应有延时状态的光信号显示;
c)接受反馈部件的反馈信号并用声光警报显示其状态;
d)相应标准规定的控制功能和显示功能。
6.1.13 气溶胶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还应具有以下功能:
a)输出启动气溶胶灭火系统的控制信号。
b)具有延时释放功能,延时时间至少应在0s~30s内可调,且应有延时状态的光信号显示;
c)具有“检修开关”,在灭火装置检修期间,此开关动作应能切断启动线路;开关的状态应在控制装置上用光信号显示,灯光颜色应为黄色;
d)具有对灭火装置电引发器进行定期巡检的功能,巡检周期应可调,并能对电引发器的断路和短路故障进行报警;
e)接受反馈部件的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f)相应标准规定的控制功能和显示功能。
6.1.14 自动喷水系统控制装置还应具有以下功能:
a)控制水泵的启停;
b)水泵工作、故障状态显示;
c)水泵电源工作状态显示;
d)控制电磁阀、电动阀的启闭并有阀动作情况显示;
e)水池、水箱的水位指示;
f)干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的和气压显示;
g)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的系统充气状态显示和、气压显示;
h)报警阀、压力开关和水流指示器的动作情况显示;
i)监控雨淋阀的启停状态;
j)其他有关阀门所处状态显示;
k)相应标准规定的控制功能和显示功能。
6.1.15 泡沫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还应具有以下功能:
a)输出启动和停止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泵和消防水泵的控制信号;
b)接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
c)相应标准规定的控制功能和显示功能。
6.1.16 室内消火栓系统控制装置还应具有以下功能:
a)手动和自动控制消防泵的启停;
b)消火栓按钮动作位置显示;
c)主备消防泵工作指示;
d)相应标准规定的控制功能和显示功能。
6.1.17 其他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还应具有以下功能:
a)控制装置在接收到火警信号或对其实施手动控制操作后,应在3s内完成(执行)相应的控制功能(有延时要求的除外)。控制装置可以设置延时功能,但延时时间不能超过30s,且延时期间应有延时光指示。
b)控制装置具有接收现场设备状态信息的功能时,应在完成控制功能后10s内接收现场设备的状态信息;具有向消防中心反馈信息的功能时,应在完成控制功能后10s内向消防中心发出反馈信号。
气体灭火控制装置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6.8.2 指示灯
6.8.2.1 应以颜色标识,红色指示火灾报警信号、延时启动信号、启动信号和反馈信号;黄色指示故障信号;绿色表示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工作正常。
6.8.2.2 指示灯应标注功能。
6.8.2.3 在5 lx~500 lx环境光条件下,功能指示灯和电源指示灯应在3m处清晰可见;其他指示灯应在0.8m处清晰可见。
选用量程范围合适的材料试验机、冲击力测试装置、弹簧测力计进行试验,每个样品应进行三次测量,三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此样品的驱动力。
7.2.3 工作可靠性试验
7.2.3.1 电磁型、电爆型、燃气型、电动型驱动装置可靠性试验
将电磁型、电爆型、燃气型、电动型驱动装置与真实负载(如:阀门、联动机构等)或模拟负载装配好,按下列要求进行试验:
a)在常温下,电磁型、电爆型、燃气型、电动型驱动装置通以额定工作电压,使其循环动作100次,每次应有可靠的动作判别手段和计数措施;
b)在工作温度及在85%的额定工作电压和110%的额定工作电压下,电磁型、电爆型、燃气型、电动型驱动装置各循环动作5次;
c)在工作温度及在85%的额定工作电压和110%的额定工作电压下,电磁型、电爆型、燃气型、电动型驱动装置各循环动作5次;
d)进行高温和低温条件下可靠性试验前,驱动装置应在此温度下至少保持1h;
e)若负载随温度变化而变化,试验时应根据温度来调整负载的大小。
观察并记录驱动装置动作情况。
7.2.3.2 气动型驱动装置可靠性试验
将气动型驱动装置与真实负载(如:阀门、联动机构等)或模拟负载装配好,按下列要求进行试验:
a)在常温下,气动型驱动装置通以标称工作压力的气体,使其循环动作100次,每次应有可靠的动作判别手段和计数措施;
b)在工作温度下,气动型驱动装置通以工作压力和最小工作压力的气体各循环动作5次;
c)在工作温度下,气动型驱动装置通以工作压力和最小工作压力的气体各循环动作5次;
d)进行高温和低温条件下可靠性试验前,驱动装置应在此温度下至少保持1h;
e)若负载随温度变化而变化,试验时应根据温度来调整负载的大小。
观察并记录气动型驱动装置的动作情况。
7.2.3.3 液压型驱动装置可靠性试验
将液压型驱动装置与真实负载(如:阀门、联动机构等)或模拟负载装配好,按下列要求进行试验:
a)在常温及额定工作压力下,液压型驱动装置循环动作100次,每次应有可靠的动作判别手段和计数措施;
b)在工作温度和工作温度下,各循环动作10次;
c)进行高温和低温条件下可靠性试验前,驱动装置应在此温度下至少保持1h;
d)若负载随温度变化而变化,试验时应根据温度来调整负载的大小。
观察并记录液压型驱动装置的动作情况。
7.2.3.4 机械型驱动装置可靠性试验
将机械型驱动装置与真实负载(如:阀门、联动机构等)或模拟负载装配好,按下列要求进行试验:
a)在常温下,使机械型驱动装置循环动作100次,每次应有可靠的动作判别手段和计数措施;
b)在工作温度和工作温度下,各循环动作10次;
c)进行高温和低温条件下可靠性试验前,驱动装置应在此温度下至少保持1h;
d)若负载随温度变化而变化,试验时应根据温度来调整负载的大小。
观察并记录机械型驱动装置的动作情况。
7.2.4 耐电压试验
试验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a)试验电源:电压0V~1500V(有效值)连续可调,频率50Hz,短路电流10A(有效值);
b)升(降)压速率:100V/s~500V/s;
c)计时:60s±5s。
试验时,通过耐电压试验装置,以100V/s~500V/s的升压速率,分别对5.1.3规定的部位施加50Hz、1500×(1±10%)V(额定工作电压超过50V时),或50Hz、500×(1±10%)V(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50V时)的试验电压。持续时间60s±5s,观察并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
7.2.5 绝缘电阻测定
试验设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a)试验电压:500Vd.c.±50Vd.c.;
b)测量范围:0MΩ~500MΩ;
c)最小分度:0.1 MΩ;
d)计时:60s±5s。
在不具备专用测试装置的条件下,也可用兆欧表或摇表测试。
试验时,通过绝缘电阻试验装置,分别对5.1.4、5.4.3、5.6.7、5.7.4规定试样的部位施加500V±50V直流电压,持续60s±5s后,测量其绝缘电阻值。试验时,应保证接触点有可靠的接触,引线间的绝缘电阻应足够大,以保证读数正确。
7.2.6 密封试验
7.2.6.1 气动型驱动装置密封试验
将气动型驱动装置进口与压缩空气或氮气气源相连接,封闭出口并浸入水中,放置在水中深度不小于0.3m,缓慢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期间检查,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
7.2.6.2 液压型驱动装置密封试验
将液压型驱动装置进口与液压供给装置相连接,封闭所有出口,缓慢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期间检查,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
7.2.6.3 燃气型驱动装置壳体密封试验
将燃气型驱动装置壳体进口与压缩空气或氮气气源相连接,封闭出口并浸入水中,放置在水中深度不小于0.3m,缓慢加压至试验压力,保压期间检查,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
7.2.7 强度试验
强度试验装置用液压源应具备稳压功能,升压速率应在(0~0.5)MPa/s范围内可调。
将被检样品进口与液压供给系统相连,排除样品腔内空气后,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在规定的保压时间内检查样品,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
7.2.8 超压试验
试验装置要求同7.2.7。
将被检样品进口与液压供给系统相连,排除样品腔内空气后,缓慢升压至试验压力后对样品进行检查,记录试验中所发生的现象。
7.2.9 盐雾腐蚀试验
试验设备:盐雾腐蚀试验箱。
试验前试件经清洗去油污后,悬挂于试验箱内的专用支架上。
试验用盐溶液:由氯化钠溶于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中制成,浓度为50g/L±5g/L,pH值在25℃时为6.5~7.2。喷淋后的溶液不能再次使用。
试验条件:试验时盐雾腐蚀试验箱内温度为35℃±2℃,喷雾速率为1mL/h~2mL/h,(有效面积为80cm2的收集器放入箱内24h所测得的平均喷雾速率),在整个试验周期内连续喷雾。试验周期为240h。
试验结束后,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先干燥0.5h~1h,在40℃的清水中清洗,最后在空气中自然干燥。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进行相应试验,观察并记录试验结果。
7.2.10 时效试验
以10件驱动装置为一批,将其分成两组,每组五件;将组置于恒温箱内,温度为工作温度加+20℃±2℃,时间为90d,将第二组置于+20℃±5℃温度下贮存90d。90d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最小额定电流下的动作试验,并测定每件的驱动力,记录试验结果。
7.2.11 燃气型驱动装置输出压力及气体生成量测定
试验装置基本结构如图1所示,其中燃气室的尺寸为:直径40mm,长度400mm,容积为0.5L。试验装置的燃气室应能耐受1.5倍的燃气型驱动装置输出压力。在燃气室的内表面喷涂隔热涂层。
试验时,将燃气型驱动装置安装到试验装置上,并连接牢固。启动驱动装置,用记录仪记录下燃气室内的压力p和温度T。根据气体方程计算出在压力p下气体的生成量:
7.2.12 跌落试验
拆除外包装的燃气型驱动装置三只,分别以任意姿态,从1m±0.01m高处(从燃气型驱动装置点算起)自由落到坚硬的水泥地面上,试验后启动燃气型驱动装置,观察并记录试验结果。
水泥地面为厚100mm的300级钢筋混凝土板。布置适量钢筋,用425号水泥、中粗黄沙和5mm~13mm的碎石以1:2:4的比例浇注而成。
7.2.13 恒定湿热试验
驱动装置悬挂于试验箱内。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0%~95%(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恒定后再加湿),连续保持96h后,立即进行启动试验,观察并记录试验结果。
7.2.14 手动操作力和行程测定
将驱动装置固定好,用测力计和游标卡尺测量驱动装置的手动操作力和行程,记录试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