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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广州兴进消防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中国通往世界的南大门——广州,是一家专业从事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卷帘、生产、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高科技民营企业。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一支专业的工程设计和安装技术服务队伍,并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管理体系。
公司自成立以来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信誉,已与国内多家大型消防公司和行业用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产品在水泥、电力、冶金、通信、金融、教育、房地产、*、等多个行业的重点工作中应用,并获得了用户的*好评。
气体灭火系统作为目前应用广泛的灭火系统之一,具有灭火效率高、不污损设备、绝缘性能好、灭火能力强等特点。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火探管等都属于气体灭火系统的种类,那么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应用场所有哪些呢?今天兴进消防为您罗列出一些主要的规范中规定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条文。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中:
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电气火灾;
2固体表面火灾;
3液体火灾;
4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注:除电缆隧道(夹层、井)及自备发电机房外,K型和其他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其他电气火灾。
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及有超净要求的场所。K型及其他型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不得用于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等场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中:
8.3.9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1国家、省级或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
2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内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3两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内的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4及省级、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内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
5A、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
6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20m²的音像制品库房;
7国家、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内的特藏库;和省级档案馆内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大、中型博物馆内的珍品库房;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
8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特殊重要设备,主要指设置在重要部位和场所中,发生火灾后将严重影响生产和生活的关键设备。如化工厂中的控制室和单台容量300MW机组及以上容量的发电厂的电子设备间、控制室、计算机房及继电器室等。高层民用建筑内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对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配电室等,也属于特殊重要设备室。
《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174中:
13.1.2数据中心的主机房宜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也可设置细水雾灭火系统。当数据中心内的电子信息系统在其他数据中心内安装有承担相同功能的备份系统时,也可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3.1.3B级数据中心和C级数据中心的主机房宜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也可设置细水雾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JGJ38中:
6.3.4特藏书库、系统网络机房和贵重设备等用房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其中不适合用水扑救的场所宜选用气体灭火系统。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中:
6.0.6馆区应设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特级、档案馆中的特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服务器机房应设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特级、档案馆中的其他档案库房、档案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乙级档案馆中的档案库房可采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中:
6.7.3医院的贵重设备用房、病案室和信息中心(网络)机房,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
《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284中:
17.5.2
特级金融设施的数据中心主机房应采用气体灭火系统,严禁采用水介质灭火系统。
17.5.3一级及以下金融设施的数据中心主机房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17.5.4特级、一级金融设施中的和票据类库房内应采用气体灭火系统;二级金融设施中的和票据类库房内宜设气体灭火系统。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中:
7.2.4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可采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停车数量不大于50辆的室内无车道且无人员停留的机械式汽车库,可采用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和《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的有关规定。
对于机械式立体汽车库,由于是一个无人的封闭空间,采用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灭火效果很好。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中:
7.2.4下列部位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
1图书、资料、档案等特藏库房;
2重要通信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机房;
3变配电室和其他特殊重要的设备房间。
7.2.4图书、资料、档案等特藏库房,是指存放价值昂贵的图书、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和重要的档案材料等库房,一般的图书、资料、档案等库房不属本条规定范围。
重要通信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机房是指人防指挥通信工程中的指挥室、通信值班监控室、空情接收与标图室、程控电话交换室、终端室等。
为减少火灾时喷水灭火对电气设备和贵重物品的水渍影响,本条规定了设置气体或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房间或部位。试验研究和实际应用表明,气体灭火系统和细水雾灭火系统对于扑救电气设备和贵重物品火灾均有成效。本条中涉及的场所通常无人或只有少量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他们熟悉工程内的情况,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处置火情并能迅速逃生,因此采用气体灭火系统是安全可靠的。
变配电室是人防工程供配电系统中的重要设施。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
50225和《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已明确规定:不采用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要求采用元油的电气设备。因此,干式变压器和配电设备可以设置在同一个房间内,该房间通常称为变配电室。由于变配电室发生火灾后对生产和生活产生严重影响或起火后会向人防工程蔓延,所以变配电室应设气体灭火系统或细水雾灭火系统。
以上是一些主要的经常会用到的规范中规定需要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条文,气体灭火设计人员需要重点关注,但配置哪种气体灭火系统还需要根据不同的场所、空间和保护对象来设计,找专业的消防公司来进行深化设计和指导。
兴进消防是一家专业的气体灭火系统厂家,拥有七氟丙烷灭火系统,IG100灭火系统,IG541灭火系统,全氟己酮灭火系统,探火管灭火系统,预制灭火管等解决方案。公司自成立以来,已服务于2000+企业,并已经建立一套标准化、流程化系统,兴进消防始终本着“为自己家装修的态度”来服务客户。
为了合理地设计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设置的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设计。
1.0.3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密切结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做到安全可靠、技术、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1.0.4 当设置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工程改变其使用性质时,应校核原设置系统的适用性。当不适用时,应重新设计。
1.0.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0.1 本条提出了制订国家标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目的,即正确、合理地进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使其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有效地扑灭火灾。
国产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推广应用改变了我国重点工程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但在推广应用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工程设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由于至今尚未发布该系统工程设计的国家规范,造成了该系统的工程设计和消防建审均无章可循,致使一些工程设计不尽合理完善,直接影响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使用效果。建设部和部决定制订本规范的目的,也就是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旨在为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工程设计提供国家技术法规,同时也为的监督和审查工作提供法律依据。
1.0.2 本条规定了《规范》的适用范围。
对于移动式的消防炮灭火装置,因其通常不属于一个完整的成套的固定式灭火系统,因此可不按《规范》设计,但并不排除其参照《规范》进行工程设计的可能性。
1.0.3 本条主要规定了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在工程设计时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大面积、大空间及群组设备等保护对象的区域性火灾的特点,合理地配置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使该系统的工程设计达到安全可靠、技术、经济合理、使用方便。
1.0.4 本条是针对我国的某些已配置使用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场所有可能改变使用性质的情况而制订的。例如,某些港口、码头等场所有可能在装卸油品、液化气、散装货物、集装箱等几种情况之间改变,亦可能混杂装卸。当改变其用途时,这些场所中的可燃物的种类、数量、危险性等随之改变,原配置的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类型、规格、数量以及水、泡沫液、干粉等灭火剂的存贮量和消防泵组的规模等可能满足不了要求,应校核原设计、安装的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适用性。
1.0.5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工程设计涉及的专业较多,范围较广,《规范》只能规定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技术要求。对于其它专业性较强而且已在某些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中作出强制性规定的技术要求,《规范》不再作重复规定。相关的国家标准、规范有: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的供电电源设计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分区应执行《爆炸和火灾危险性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系统的防雷设计应执行《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等等。 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选用的灭火剂应能扑灭被保护场所和被保护物有可能发生的火灾。例如,对A类火灾,若配置干粉炮系统,只能选用磷酸铵盐等A、B、C类干粉灭火剂,这是因为磷酸铵盐等干粉灭火剂不仅能扑灭B、C类火灾,而且能有效地扑灭A类火灾;扑救B、C类火灾的干粉炮系统可选用等B、C类干粉灭火剂和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两者均可使用。等干粉灭火剂只能扑灭B、C类火灾,不能有效地扑灭A类火灾。
1 国内外扑救甲、乙、丙类液体火灾的是泡沫炮系统,其灭火效果较佳,亦较为经济。泡沫炮系统也适用于扑救固体可燃物质火灾。泡沫灭火剂的选择在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已有明确的规定。
2 扑救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的生产、储运、使用装置或场所的火灾,通常选用干粉炮系统,可迅速、有效地扑灭一般的气体火灾。
3 在生产、储运、使用木材、纸张、棉花及其制品等一般固体可燃物质的场所,其可能发生的火灾基本属于A类火灾,通常选用水炮系统进行灭火。
4 以水和泡沫作为灭火介质的消防设备,当被误用于扑救某些特种危险品或设备火灾时,有可能发生化学反应从而引起燃烧或爆炸。因此,在消防炮灭火系统选型时应特别地加以注意。
3.0.2 在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可能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场所,燃烧猛烈并产生强辐射热可能威胁人身安全的场所,容易造成火灾蔓延面积大且损失严重的场所,高度超过8m且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室内场所,发生火灾时消防人员难以及时接近或撤离固定消防炮位的场所等,若选用远控炮系统既能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又可保障灭火人员的自身安全。当然在上述场所之外的下列场所,诸如火灾规模较小的场所,无爆炸危险性的场所,热辐射强度较小不易威胁人身安全的场所,高度低于8m且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场所,消防人员容易接近且能及时到达或撤离固定消防炮位的场所等,选用手动炮系统则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