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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消防移动式照明装置 GB26755-2011》要求。
1.用于灭火救援移动照明和应急照明。
灯盘由多个(至少4个)LED灯头组成,总功率≥280W,可实现多方向多角度照明。
2.照明装置工作噪声应不大于90dB,升降高度约4.5m,上升时间和下降时间均应不大于60s。
3.10米处照度≥600lx。
4.照明装置外部带电端子与机壳之间以及电源接线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Ω。
5.升降杆采用气动升降杆,升降高度约4.5m,可在任意位置锁定。
6.可通过遥控、控制箱按钮两种方式实现升降杆的升降和灯的开关。
7.升降杆、灯头等主要部件可快速组装拆卸(或折叠),放入收纳箱(或固定收纳位置)。
8.配备变频发电机,输出电压220V/50Hz,额定功率≥2kw,带直流输出。
9.发电机组底盘装有可移动万向轮,万向轮设置有刹车装置,便于携带运输。
10.可接市电,配30米缆线一盘(含插头、多孔插座)。
11.灯具防护等级≥IP65。(防护等级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签订合同前提供原件供甲方查验)
12.一次注满燃油不少于6h,接市电可长时间工作。
13.全机身防雨淋、防溅水、抗风,插头配防水防尘盖。
“提供所投产品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完整样页),合同签订前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供查验(应与投标文件中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