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订量:
免费会员
1.环境温度:-10℃~30℃
2.相对湿度:≤85%
3.供电电压和功率:220V±10% 50HZ 功率小于100W
4.单片机控制,数显自动计时
5.手动点火,本生灯施加火焰时间0-99M99S,可任意设定,精度±0.01s
6.余焰、余辉时间 :最长0-99M99S
7.本生灯内径:9.5mm±0.3mm,管长100mm
8.本生灯可在0-45°范围内(每5°一档分8档)倾斜
9.本生灯蓝色火焰高度:15mm-175mm可任意调节,配有火焰高度标尺
10.试样夹夹指厚度:≤13mm
11.试样夹垂直方向调整距离:≤100mm 水平方向调整距离:≤70mm
12.水平试样夹可90°收放纺织品试样夹(选配)
13.本生灯自动点火时间:任意设定
14.气源:液化石油气
15.仪器重量约:40kg
16.仪器外型尺寸约:700mm×360mm×860mm
17.可燃气源: 98%甲烷、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气
操作步骤
1.水平法(30S 试验开始前先将施焰时间设置为30s)
(1)在式样一端25mm和100mm处,垂直于长轴划两条标线,在25mm标记的另一终端,使式样与纵轴平行,与横轴倾斜45度位置夹住式样。
(2)在式样下部约300mm处放一个滴落盘。逆时针打开仪器面板上的“燃气开关”,用点火器,点燃本生灯。
(3)调节“燃气开关”点着本生灯并调节本生灯下端的滚花螺母,使灯管在垂直位置时,产生20mm高的蓝色火焰。将本生灯倾斜45度。
(4)开电源按“返回”,使本生灯退回到最左侧。
(5)按“启动”将本生灯移至式样一端,对式样施加火焰。施焰时间结束,本生灯自动退回。停止施焰后,若试样继续燃烧(包括有焰燃烧或无焰燃烧),则应记录燃烧前沿从25 mm标线到燃烧终止时的燃烧时间t(单位秒),并记录从25 mm标线到燃烧终止端的烧损长度L,(单位毫米)。
注 :如 果 燃烧前沿越过100m m标线,则记录从25mm标线至100mm标线间燃烧所需时间t,此时烧损长度为75mm ,
如果移开点火源后 ,火焰即灭或燃烧前沿未达到25m m标线,则不计燃烧时间、烧损长度和线性燃烧速度。
操作者应记录实际燃烧长度,按下面公式计算燃烧速度
60L
V= ———
t
式中:V—线形燃烧速度,(mm/min),L—烧损长度(mm),t—烧损L长度所用的时间(S)。
分级标志,〕
材料的燃烧性能,按点燃后的燃烧行为,可分为下列四级(符号FH表示水平燃烧):
FH -1 :移 开点火源后,火焰即灭或然烧前沿未达到25m m标线;
FH -2 :移 动点火源后,燃烧前沿越过25m m标线,但未达到100m m标线。在FH-2级中,烧损长度
应写进分级标志,如FH-2-70 mm,
FH -3 :移 开点火源后,燃烧前沿越过100m m标线,对于厚度在3至13m m的试样,其燃烧速度不
大于40 mm/min;对于厚度小于3 mm的试样,燃烧速度不大于75 mm/min。在FH-3级中,线性燃烧速
度应写进分级标志,如FH-3-30 mm/min,
FH -4 :除 线性燃烧速度大于规定值外,其余与FH-3级相同。其燃烧速度也应写进分级标志,如FH-
2.垂直法(10S 试验开始前先将施焰时间设置为10s)
(1)由4.6纵向调节手柄调整,使试样与本生灯对齐,经过4.5纵向调节手柄旋动调整,使试样底端与上端保持10mm的高度。用标配标尺标定本生灯与试样的位置,保证10mm的距离
(2)点着本生灯并调节,使之产生20mm±2mm高的蓝色火焰。
(3)开电源→“返回”
(4)做垂直试验时需要无焰时间,可按“水平/垂直”键打开无焰时间的显示器。
(5)按“启动”将本生灯移至式样下端,对式样施加火焰,当施焰时间结束(10S)后,本生灯自动退回,“有焰时间”开始计时,
(6)当有焰燃烧结束时,按“有焰计时”,用笔记录下有焰时间,再次按“启动”对式样施加火焰,当施焰时间结束(10S)后,本生灯自动退回,“有焰时间”开始计时。
(8)当有焰燃烧结束按“有焰计时”,有焰时间停止计时,同时“无焰时间”开始计时。
(9)当无焰燃烧结束至阴燃时,按“无焰计时”,无焰计时停止,用笔记录下有焰时间及无焰时间
(10)重复本节(5)—(9)各步骤,直至一组式样结束。
(11)在式样的过程中,若有滴落物引燃脱脂棉的现象(脱脂棉需客户在试验前自备),按“返回”,该式样停止试验。
(12)在施焰时间内,若出现火焰蔓延至夹具的现象,按“返回”结束此式样的试验。
(14)试验结果按下式计算:时间tf,以秒为单位:
Tr=∑(T1i+T2i)
i=1
式中T1i—第i根式样次有焰燃烧时间,S;
T2i—第i根式样第二次有焰燃烧时间,S;
i—试验次数 i—1—5
(15)结果的评定:
试验结果按下表规定,将材料的燃烧性能归为94V—0,94V—1,94V—2三个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