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em.Name

首页>智慧公用>智慧用电>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介绍

型号

该企业相似产品

【发展战略】多品牌、多品种、差异化【公司信念】相信生活 、相信未来、相信人性,突破边界【服务对象】电力电网、石油化工、钢铁冶金、能源发电  湖南吉星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专注于工业电气产品领域,始终坚持努力奋斗进取和追求日臻*的客户服务,产品广泛服务于电力电网、石油化工、钢铁冶金、能源发电、交通运输、工业厂房以及智能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众多行业领域。提供瑞典ABB、法国施耐德、德国西门子、伊顿库柏、TCL罗格朗、梅兰日兰等进口合资品牌产品和常熟开关厂、人民、江苏森源、杭申、深圳泰永、上海良信、贵州长征、天水二一三、正泰、德力西、安德利、天正等国内品牌产品,电表有威胜、宁波三星、杭州华立、广州汉光、江苏林洋、许继、威思顿、科陆等电能表品牌。  公司核心团队成员都有多年的合资公司和国内企业的从业经验,可根据客户的不同需要,提供相应的电气行业解决方案和产品技术支持。目前公司发展势头强劲,依靠稳定的产品质量和诚挚周到的服务得到了市场的高度认可。公司主营业务为通过自有的销售网络分销各的工业电气元器件产品,以及提供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和成套设备产品。公司坚持多品牌、多品种、差异化的发展战略,产品覆盖高中低压输电、配电产品及工业自动化产品。

详细信息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又称剩余电流报警系统,通过探测线路中的漏电流的大小来判断火灾发生的可能性,漏电是通过探测电气线路三相电流瞬时值的矢量和(用有效值表示),探测器的传感器为零序电流互感器。

 1、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现在正式的名称是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2、国家标准为GB14287-2005:

 (1)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2)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2、漏电火灾报警装置的设置 2.1 设置范围 一般规定 7.1.1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火灾危险性等级确定。

7.1.2一个电气火灾报警探测区域不应超过一个防火分区。 

7.2特级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 

7.2.1配电室重要的低压出线回路,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2.2防火区域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2.3电力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2.4建筑物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2.5建筑物内的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2.6建筑物内的地下商店(场)的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2.7 其他电气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 

7.3一级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 

7.3.1照明总配电箱(地下车库除外)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3.2 第7.2.4、7.2.5、7.2.6、7.2.7条规定的场所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4二级保护对象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 7.4.1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4.2 第7.2.4、7.2.5、7.2.6、7.2.7条规定的场所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5学生宿舍、老人福利设施、幼儿园、盲人学校、聋哑学校,照明总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6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供电回路、配电箱进线处应设置电气火灾探测器。 7.7除高层建筑外的家具城、服装城、建材城、灯具城等火灾危险性大、人员密集场所,照明、电力配电箱进线处宜设置电气火灾报警监控系统。 该系统可广泛应用于医院、学校、电信楼、金融楼、调度楼、广电大楼、办公大楼、高层住宅等人员密度大的建筑,以及车站、机场、体育馆、会展中心、剧院、商厦、博物馆、酒店、综合楼等疏散困难的场所。 

3、漏电检测装置的功能要求 3.1 基本型 1)可设置预报警和报警两组漏电电流值; 2)可输出三个报警信号: a. 预警信号、不跳闸; b. 报警信号(超限值报警时就地或远程跳闸) c. 远程控制信号(无源接点) 3.2 增强型 除以上功能要求外,尚应具备回路漏电流检测(可就地显示)。如果条件许可, 系统宜实现远程集中检测。 

4、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设计 4.1 一般情况下,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功能要求: 1) 对检测回路发出预警信号; 2) 对检测回路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故障线路的地址; 3) 切断漏电流线路上的电源,并显示其状态; 4) 在运行中按规范要求记录并储存故障和操作试验信息。 4.2 条件许可时,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除上述功能要求外,还应具备: 1) 实时远程集中检测漏电流信号; 2) 实现系统存储和管理功能。 

4.3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可独立设置,也可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BA系统(楼宇设备自控系统)集成。当独立设置时,宜与消防控制室共室管理。 

4.4 当采用的漏电保护开关与漏电火灾报警装置为非一体化组件时,要落实开关柜生产厂家完成非标准设计,产品应按规范要求满足系统设计的功能要求。 

    

    

     

   

相关技术文章

同类产品推荐

相关分类导航

产品参数

规格类型

企业未开通此功能
详询客服 : 0571-87858618
温馨提示

该企业已关闭在线交流功能

请拨打电话联系

提示

请选择您要拨打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