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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蓄电池作为供电能源的应急电源EPS与UPS的构成基本相同,主要组成均为充电器、逆变器、电池组、控制器等;EPS主要作为应急照明电源和设备应急电源使用;UPS作为给不容许断电的特殊设备保障电源使用 [2] 。
需注意不同类别应急电源应针对不同负载选择使用,不应混用。
蓄电池应急电源优点是:不污染环境,电源转换时间短,尤其是UPS的转换时间以ms记,可以认为是瞬间转换。缺点是:电能容量受限制,充电时间长,不能长时间使用。
对由两路高压电源供电,设置发电机组等应急电源的一、二级负荷的供电方案,也可以采用这种方案:变压器成组设置,每一组有一台变压器(暂称为可备用变压器)低压侧与柴油发电机采用自投自复式双电源切换开关连接,切换开关后形成一段单独的母线段,本变压器组所有重要负荷的应急或备用电源均由该段母线段引出,需注意的是可备用变压器的供电能力不应小于发电机的供电能力。本人在设计中经常采用方案四,曾经将一个工程中六台变压器设为一组。
对有两路电源供电的一、二类建筑,电源等级比较高,EPS作为备用电源实际上只是作为应急电源或消防应急电源使用。一般工程中的消防设备要求的供电时间不太长,最长(火灾时需保证照明的房间)的不超过3h,这种情况使用EPS自然是上佳选择;但如果是只有一路电源供电的一、二类建筑,备用(应急)在多数情况下是在作为电梯、生活水泵、污水泵等非消防负荷的备用电源使用,主电源的故障时间难以确定,备用电源使用时间不可预计,EPS作为备用(应急)电源不能满足需要。即使增加电池数量,仍然只能在有间供电,仍无法满足备用电源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