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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降落伞信号

型号
东台市港辉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高级会员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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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呼吸器,防护服,防化服,隔热服,保温服,油污水分离器,救生衣,救生圈,消防员装备,逃生梯

    东台市港辉船舶设备有限公司位于黄海之滨-江苏省东台市新街镇,水陆交通十分便捷。我公司是专业化销售绝热型浸水保温服,船用绝热型浸水保温服,消防抢险救生充气垫,船用燃油蝶式分离机等船用消防、救生产品的企业,工厂生产装备齐全,检测手段完备,技术力量雄厚,生产经验丰富。多年来东方人凭着自己的勤劳、智慧和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使公司在船舶消防、救生用品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船用油污水分离器装置、牺牲阳极、救生衣、救生灯具、救生艇筏属具、号钟号锣、静水压力释放器、紧急逃生呼吸装置、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等。产品均符合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96年修正案及国标的要求,并通过CCS产品认证。其中部份产品已出口到东南亚、欧美等国家,并深受海内外客商的*好评。公司的生产设备主要有:各种金属切割机床15台、各种焊接设备19台、各种车床17台、工业缝纫机19台,各种检测设备二十多台件。公司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于2002年2月通过了BS EN 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公司全体员工奉行“信誉为本、以质取胜”办厂宗旨!



联系人: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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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15-85752650

地址:江苏省东台市新街镇人民路70号

详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用红光降落伞信号国家标准: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红光降落伞信号的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救生艇和救生筏遇险需救助时使用的,它满足于海事组织通过的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3年修正案的规定.   2引用标准GB3107.1船用烟火信号通用技术条件 3产品分类3.1型式和尺寸3.1.1船用为火箭推进式拉发或击发引燃的火焰型烟火信号.其主要构件包括:a.火箭推进器;b.红光信号体.c.降落伞及附件,d.引燃具;e.壳体兼导向管.f.连接件.g.安全盖及顶端盖.3.1.2船用信号体应由点火药,引燃药,信号药等组成.3.1.3火箭发动机应由箭体,点火药,推进剂及延期药等组成.3.1.4船用的外型直径应不大于50mm,总长度应不大于295mm,总质量应不大于450g,3.2标记示例用火箭发射至空中300m处,发出红光光强30000cd,燃烧持续时间40s的(HGS)标记为:HGS40-30000GB3107.2-914船用技术要求4.1船用的制造应符合GB_3107.1第4章各项技术要求.4.2本船用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火箭发射高度不小于300m;红光光强不小于30000cd;国家技术监督局1991一05一22批准1992一03一01实施GB3107.2一91红光持续时间不少于40s;红光颜色按照明委员会规定的图解,其色度区域界限在表1所列折角点坐标范围内:0.6800.6600.7350.721红光燃烧持续时间内,应不烧伤降落伞及附件,其下降速度应不大于5m/s,4.3在-30——-65℃环境温度下重复10个周期,然后应能有效地起作用.4.4船用能分别承受低温一30℃及高温 200℃,并能在此环境温度下有效地起作用.4.5本船用产品应能在高温 200℃和相对湿度90%的任何海况下有效地起作用.4.6本船用产品水平地浸入水下1m历时24h,应能有效地起作用.4.7本船用产品除去安全盖备发状态浸入水深10cm历时5min后应能有效地起作用.4.8本船用产品在承受200oNaCl溶液的盐雾试验后,应能有效地起作用.4.9本船用产品在引嫉和燃烧时,它不应伤害操作人员和附近任何人员.4.10本船用产品从2m高处自由跌落至钢板平面上时,不引燃,不爆炸,应能有效地起作用.4.11本船用产品制造涉及的金属材料,应经过防腐,防锈处理.4.12本船用产品安全盖为塑料制成,在有效期内使用应易于拉拧,但不应自由松脱.5船用试验方法本船用产品试验方法,应符合GB_3107.1第5章的规定.6船用检验规则6.1本产品检验规则,应符合GB_3107.1第6章的规定要求.6.2本产品初次生产未取得船用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前,每240支为一批;取得认可证后,每480支为一批.6.3产品的出厂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及抽样数量按表2的要求.表2│序号│检验项目│技术要求│检验数量││1│外观,标志及包装│6.1,6.3条及第7章│每批不少于3肠,但不少于10支││2│防水性能│4.5条│每批不少于3支││3│施放│4.2条│每批不少于3支│6.3.1本船用产品出厂检验,若外观,装配质量有一项不合格,则应加倍复检,复检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全批返修,重新报验.6.3.2本产品性能若有一项不合格,则应加倍复试,复试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全部报废.6.4本产品的光强测试每隔生产5批做一次,应符合4.2的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3107.1第7章的规定.GB_3107.2一91附加说明:本船用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本船用标准由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救生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船用标准由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南江机械厂负责起草.本船用标准主要起草人宁桂珍,李林丰,刘慧茹,李居顺,邓森如.本船用标准于1982年*发布于1990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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