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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圣凯安vocs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过程
东莞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过程、末端自动监控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东莞市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的实施、联网、验收、运维等要求。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工作指引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189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HJ 212-2017 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HJ 353-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安装技术规范HJ 354-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
HJ 356-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447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
HJ/T387 运行记录仪
HJ 101 氨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 103 总磷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指由实现水污染源流量监测、水污染源水样采集、分析及分析数据统计与上传等功能的软硬件设施组成的系统。
2.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
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中用于在线连续监测污染物浓度和排放量的仪器、仪表。
3.数据采集传输仪
采集各种类型监控仪器仪表的数据、完成数据存储及与上位机数据传输通讯功能的单片机、工控机、嵌入式计算机、可编程自动化控制器(Programmable Automation Controller,PAC)或可编程控制器
(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PLC)等,本标准简称数采仪。
4. 通讯协议
通信双方对数据传送控制的一种约定。约定中包括对数据格式,同步方式,传送速度,传送步骤, 检纠错方式以及控制字符定义等问题做出统一规定,通信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它也叫做链路控制规程。
四、监控要求
进出水流量监控:监控一体化污水处理前的总进水流量及污水处理后排放流量,监控因子为流量(立方米);
排放口水质监控:监控一体化污水处理后排放口出水污染物浓度,监控因子为氨氮、总磷。
五、现场端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1. 安全要求
坚持“安全*,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法规、标准、规程和文件 精神的要求,从技术上、组织上、管理上釆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监督,解决和清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防止事故发生。
2. 安装施工要求
现场端监控系统的安装应避免对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造成影响。
安装调试人员必须有相关的操作资质,电工应持进网作业许可证,安全工程师和安全监督员应具有电力专业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满足电力施工相关要求,保障安装工艺。
3. 设备点位安装原则
现场端设备点位布设应遵循全面性、精简性、准确性的原则。
全面性:现场端点位布设应结合厂区的生产工艺、设施运行情况进行配置,全面覆盖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中列出的主要生产设施及治污设施。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污染源,可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相关内容进行布点。
精简性:在准确反映排污单位生产情况、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的前提下,布设的点位数量力求精简。准确性:监测点位数据应能准确反映被监测设备的用电、用水、生产情况、运行情况等。
4. 设备点位安装要求
设备安装要求参照HJ 353-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安装技术规范。
5. 现场端设备配置要求
参见附录Ⅰ。
六、信号通讯与传输要求
信号通讯与传输要求参见《附录Ⅱ监控系统数据传输规范》。
七、运维要求
运维要求参照HJ 355-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技术规范。
八、验收要求
验收要求参照HJ 354-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 (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