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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拟发布“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实施方案

来源:ITS114综合
2024/9/18 9:14:4031833
  【智慧城市网 城市在线】近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有关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打造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标杆城市,杭州市经信局牵头组织编制了《杭州市打造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标杆城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4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与市经信局高端装备处(汽车产业处)联系。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204室市经信局高端装备处(汽车产业处)。
 
  联系电话:0571-85257070。
 
  电子邮箱:chenxinru1993@163.com。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附则四部分内容。
 
  总体要求中提出,力争到2026年,将杭州打造成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标杆城市。
 
  产业集群跨越发展:到2026年,力争网联模块前装量产累计50万辆以上,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企业突破4000家,规模突破4000亿元。
 
  数智基础牢固支撑:到2026年,新增改造5G基站1万个,试点区域95%以上信号机与交通标志标识实现联网上车应用。
 
  云端服务安全有效:到2026年,建成具备百万量级车端设备、十万量级路侧设备接入能力的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实现自动驾驶车辆(设备)测试应用里程突破500万公里。
 
  示范工程成效显著:到2026年,力争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60%,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150万辆;智慧化改造停车场20个以上,支持自动泊车停车位700个以上;部署不少于2000辆的低速智慧物流车、不少于120辆智慧公交、不少于200辆的智慧乘用车、不少于100辆智慧城市物流车和特定场景集重卡。
 
  工作任务中,聚焦打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完善智能网联汽车运行支撑体系、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安全保障能力、推广智能网联汽车多元场景应用、创新数据应用与运营服务模式等角度进行部署。其中提到,要加快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到2026年,建设智慧路口不少于200个,智慧高速里程超过100公里,满足“车路云一体化”智驾功能的低时延、高可靠、高移动性数据传输要求。
 
  以下是全文:
 
  杭州市打造国家智能网联汽车
 
  “车路云一体化”应用标杆城市实施方案
 
  (送审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有关精神,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2023〕268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打造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标杆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先优势,抢抓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发展的“窗口期”,充分利用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战略机遇,构建车路云协同的智能交通体系,促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6年,将杭州打造成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标杆城市。
 
  ——产业集群跨越发展:重点围绕整车、零部件、汽车芯片、汽车操作系统、核心算法等方面,强化产业链条,发挥数字经济长板优势,培育一批集研发、生产、运营于一体的高科技企业,打造全国标杆级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到2026年,力争网联模块前装量产累计50万辆以上,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企业突破4000家,规模突破4000亿元,初步建成立足杭州、辐射长三角、放眼全国的“一核、三心、多点”产业空间布局。
 
  ——数智基础牢固支撑:遵循区域发展差异,分阶段推进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建设CA安全身份认证平台,构建基础牢固的数智底座支撑体系。到2026年,新增改造5G基站1万个,试点区域95%以上信号机与交通标志标识实现联网上车应用,满足车路云一体化智驾功能的低时延、高可靠、高移动性数据传输要求,建成全国领先的5G车联网标准体系,打造数据上车应用示范城市。
 
  ——云端服务安全有效:建立健全“中心云-区域云-边缘云”三级架构的云控平台,具备向车辆提供融合感知、协同决策规划与控制的能力。建设杭州自动驾驶仿真场景库,构建“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的全面测试验证能力。到2026年,建成具备百万量级车端设备、十万量级路侧设备接入能力的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实现自动驾驶车辆(设备)测试应用里程突破500万公里。
 
  ——示范工程成效显著:重点围绕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自动泊车、城市物流、低速无人车、智慧集重卡等领域开展规模化示范应用,逐步探索商业化创新应用服务模式。到2026年,力争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60%,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超过150万辆;智慧化改造停车场20个以上,支持自动泊车停车位700个以上;部署不少于2000辆的低速智慧物流车、不少于120辆智慧公交、不少于200辆的智慧乘用车、不少于100辆智慧城市物流车和特定场景集重卡,打造全球智慧物流第一城。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产业链条,打造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1.加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企业招引。建立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企业数据库,按照补链强链延链的原则,围绕先进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电动化领域,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车载摄像头、高精度地图与定位、域控制器等智能化领域,车用无线通信、云服务终端等网联化领域,操作系统、智能驾舱、电动化平台等共性基础技术领域,以及汽车功能安全、信息安全等安全领域,开展全产业链招商。对新投资20亿元及以上的整车项目、新投资10亿元以上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研发项目和关键零部件项目,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县政府统筹解决用地指标。到2026年,招引头部企业3家以上,招引链上企业5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助力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培育成长。引导整车企业研发生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加快新型网联模块前装量产,推动量产车辆规模化覆盖并在杭开通V2X功能。支持零部件企业强化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软硬件和集成产品的布局,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布局智能网联核心产业,提高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及核心零部件供应链安全。支持整车生产企业、使用主体与我市共同争创国家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到2026年,培育3家以上国内头部企业,20家以上“小巨人”企业,产业链规模达到4000亿元,网联模块前装乘用车累计50万辆以上,纳入国家试点车型1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
 
  3.加快智能网联产业园区建设。分类打造集合多种产业形态的综合型园区、聚焦特定领域的专业型园区、依托既有的产业向智能网联领域延伸的融合园区。以滨江+萧山、余杭未来科技城和钱塘下沙三大板块为核心区设立政策先行区,上城、拱墅、西湖、临平、桐庐为联动区,辐射桐乡、德清打造“杭州都市圈智能网联汽车融合示范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实现与上海、无锡、苏州、合肥等城市互联互通。鼓励对入驻开发区(园区)企业给予相应的房租减免。到2026年,打造3-4个市级智能网联综合型和专业型产业园,重点支持智能网联产业园参评市级人工智能标杆产业园,建成全国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4.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坚。聚焦车规级芯片、人工智能算法、激光雷达、车载操作系统、智能计算平台、线控执行系统、新一代动力电池等关键领域,支持整车、零部件和科技企业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鼓励高端微控制器(MCU)、功率器件、电源控制模拟芯片、车内/车间通信芯片、高算力主控芯片、计算芯片、系统级芯片(SOC)等汽车芯片实现自主突破。到2026年,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累计实施科技攻关项目不少于1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5.打造高新高能创新平台。聚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前沿技术研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建设省级研发机构,探索产业创新联动机制,打造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共性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争取院士工作站在杭落地。培育创建市级智能网联汽车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6年,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省级及以上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达3个以上,建成市级智能网联汽车制造业创新中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科协、市交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二)夯实数智底座,完善智能网联汽车运行支撑体系。
 
  6.深化全球双万兆城市建设。逐步推进“网联-直连”混联模式建设与应用,在滨江区、萧山城区、余杭区未来科技城、机场高速等区域开展5G-A网络试点,分阶段部署新型通信设备,推进算力基础设施、算力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到2026年,新增改造5G基站1万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投集团、通信运营商,试点区、县政府)
 
  7.加快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建设工程应统筹规划、配套建设通用车路协同基础设施,与道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步验收、同时投入使用。对重点复杂路口或路段部署感知设备、边缘计算系统(MEC)等,实现与云控平台互联互通,探索建立多杆合一、多感合一等发展模式。推动全市交通信号机、待转屏等设施更新改造,具备交通信号实时推送状态的能力。高标准完成杭千智慧高速工程建设,实现高速路段和隧道全息感知、准全天候安全通行等功能。到2026年,建设智慧路口不少于200个,智慧高速里程超过100公里,满足“车路云一体化”智驾功能的低时延、高可靠、高移动性数据传输要求。(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投集团,试点区、县政府)
 
  8.完善升级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以“架构统一、标准一致、逻辑协同”为原则,建设全市统一的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开展“中心云-区域云-边缘云”三级云控平台建设,具备向车辆提供融合感知、协同决策规划的能力,实现对试点车辆运行安全状态实时监测,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交通违法处理、事故调查、责任认定、预警分析、备案管理及原因分析等工作。推动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与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通信息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城市级应用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基础数据的融会贯通、基础软件跨系统共享、基础平台跨域共用。到2026年,试点区域95%以上交通信号机与标志标识联网上车应用,服务量产车辆超10000辆。(责任单位:市交投集团、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试点区、县政府)
 
  (三)构建标准规范,加强智能网联汽车安全保障能力。
 
  9.构建标准规范与测试评价体系。鼓励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深度参与标准研究、标准验证、应用示范、实施效果评估等“车路云一体化”标准体系建设,开展共性关键标准化项目研究工作。推进长三角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互认机制建设。构建“车路云一体化”场景数据库,形成从“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的全面测试验证能力和评价体系。建设CA安全身份认证平台,建立路侧设备和车辆接入网络的认证机制,完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到2026年,参与“车路云一体化”领域国标5个以上,行标10个以上,形成地标5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投集团,试点区、县政府)
 
  10.推进高精地图数据安全应用。深化国家智能网联汽车高精度地图试点工作,构建高精度地图在“车路云一体化”场景中的地理信息安全防控体系。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原则,探索高精度地图合规众源技术,支持车企、服务单位探索智能网联汽车地理信息数据众源采集、实时更新、在线分发、安全传输等安全合规技术。鼓励北斗高精度定位技术推广,提供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一张网”位置服务,推进地理信息要素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中的应用。到2026年,完成地理信息安全防控技术体系构建。(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数据资源局、市交投集团,试点区、县政府)
 
  (四)扩大应用规模,推广智能网联汽车多元场景应用。
 
  11.支持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城市公交车、公务车、出租车等公共领域车辆通过加装通信模块、智慧屏显设备,实现车辆网联化改造。鼓励整车企业量产具备自动泊车功能的车辆,推进停车场智慧化升级改造,实现车场云协同的自动泊车。投建一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集中充(换)电站。到2026年,公共领域车辆网联改造8000辆以上,新车车载终端搭载率超过50%,智慧化改造停车场20个以上,支持自动泊车停车位700个以上,新增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集中充(换)电站10座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城投集团、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试点区、县政府)
 
  12.打造全球智慧物流第一城。规模化建设智慧物流配送车、零售车等低速无人车应用场景,构建安全、高效、智能的低速无人车服务体系,保障城市物流配送车通行。打造城市城际间多领域自动驾驶物流应用,探索重卡自动驾驶编队运行,推动下沙港无人集卡场景建设,构建新型智慧物流体系,推动全社会物流成本有效降低。到2026年,部署不少于2000辆的低速智慧物流车,实现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功能商业化应用;部署智慧城市物流车和特定场景集重卡100辆以上,部分实现特定场景下自动化示范运行。(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投集团,试点区、县政府)
 
  13.打造智能网联赋能城市运行示范城市。重点围绕环卫、渣土、充电、巡逻等特种领域,实现智能网联赋能城市管理和运行,降低特种环境下人工使用率,保障节假日高速新能源汽车用电需求,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与运行效率。到2026年,部署智慧环卫车100辆以上、智慧充电车100辆以上、智慧巡逻车100辆以上,网联改造渣土车100辆以上,部分实现特定场景下自动化示范运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城投集团,试点区、县政府)
 
  14.打造公共交通降本增效先行城市。推动头部人工智能企业、整车企业落地L3级以上自动驾驶应用,稳步推进无人化收费创新应用,加快推进商业模式成熟,保障与现有交通系统的有机融合。结合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重点围绕公交车实现红绿灯、弱势交通参与者等信息的实时交互,持续优化公交出行体验和停靠站点布局,增加智能乘车停靠站点,实现公交降本增效。到2026年,部署智慧乘用车200辆以上,部分实现无人化商业运行;建设不少于15条公交线路(含BRT),部署智慧公交车120辆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城投集团,试点区、县政府)
 
  (五)建立赛马机制,创新数据应用与运营服务模式。
 
  15.建立试点比学赶超赛马机制。采用“赛马”机制(揭榜任务项目)推进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支持纳入国家试点的区县、市属国有企业根据国家试点任务清单开展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车载终端装配率提升、规模化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公交、智慧乘用车、城市物流、自动泊车、环卫清扫、自动配送等多场景)、高精度地图安全应用、标准及测试评价体系建设等,每年分档给予财政专项激励,支持区县出台政策用于国家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投集团、市城投集团,试点区、县政府)
 
  16.创新数据应用与运营服务模式。依托杭州“中国数谷”,积极探索数据要素流通制度,优化数据流通交易市场环境。整合“车路云一体化”沉淀的数据、政府公共数据、第三方行业数据等,创新数据应用,形成数据产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设计智能网联车辆相关的保险产品,探索自动驾驶系统及软硬件的产品责任保险。探索杭州特色智能网联汽车商业模式,鼓励纳入国家试点的区县发放创新出行券培育出行新模式新业态,围绕景区旅游、交通枢纽、物流快递、新能源充电等行业领域,积极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旅游”、“智能网联汽车+出行”、“智能网联汽车+配送”、“智能网联汽车+电力”(有序充电、车网互动)等新型商业模式。到2026年,实现车路云一体化领域数据产品不少于10种,推出智能网联车辆保险产品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委金融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交投集团、国网杭州供电公司,试点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法治保障。贯彻落实《杭州市智能网联车辆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建立健全促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建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总召集人、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副召集人的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负责统筹全市智能网联“车路云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负责日常工作,专班内设产业发展组、基础设施及平台建设组、交通安全保障组、汽车创新应用组、新型设备应用组、资金保障组等“一办六组”工作组。〔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
 
  (二)强化基金和要素支持。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积极稳妥布局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组建相关建设运营主体,全面拓展智能化路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数据产品开发、产业投资孵化等领域业务,探索多主体投资共建、联合运营模式。做好产业基金支持,发挥“3+N”产业基金作用,研究探索设立专业化产业基金,鼓励产业基金加大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投资力度,对我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及相关产业的企业开展股权投资。〔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信局、市交投集团、杭州资本,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
 
  (三)营造产业发展和应用氛围。举办全市打造全国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标杆城市动员大会,发布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典型案例。支持纳入国家试点的区县举办技术创新协作、高端展会活动、智能网联汽车竞赛等,进一步营造产业发展氛围,按规定给予补助。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宣传推广,高水平建设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交投集团,试点区、县政府,按职责分工)
 
  (四)建立任务分解和推进机制。制定发布年度工作任务书,明确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完善月调度、季例会、年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任务晾晒、协调推进、督查考核等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一批产业发展和应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及突出个性问题。将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工作和重点指标纳入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考核,加大考核力度。开展试点工作年度督查,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区、县(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问责约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五)加强要素保障和智库支撑。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开发性金融工具等支持。用好国家“车路云一体化”试点政策,集成制定全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支持政策,强化资金、土地、金融、人才等要素保障。同时,建立产业统计监测体系等,持续营造良好发展生态。组建杭州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工作专家委员会,为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制度规则提供战略性、全局性、专业性、权威性决策支持,助力我市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
 
  四、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 月 日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市经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自生效日起3个月内制定出台实施细则,统筹中央、省、市、区县资金,用于国家试点建设,支持区县独立制定补充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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