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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平台技术要求 第1部分:食品生产》团体标准立项

来源: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2024/7/10 11:02:2932079
  【智慧城市网 行业标准】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关于《人工智能平台技术要求 第1部分:食品生产》团体标准立项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人工智能平台技术要求 第1部分:食品生产》、《食品良好研发规范 第1部分:配方研发》团体标准经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及相关专家技术审核,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对标准质量严格把关,广泛听取意见,按计划递交标准征求意见稿。为使该立项标准的制订更加科学合理,欢迎与立项标准有关的科研、使用、管理单位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该项标准的编制工作。如有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蔡晓湛
 
  电  话:010-58811017、15801487546
 
  邮  箱:yuqi@cspq.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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