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燃气安全!餐饮场所城镇燃气设施设置及使用规范指南
- 来源:智能制造网整理
- 2024/5/28 11:37:0833230
为持续规范餐饮场所餐饮企业和燃气经营企业使用城镇燃气行为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最大限度地减少餐饮场所的燃气风险隐患,有效遏制餐饮场所城镇燃气使用安全事故,广州市燃气行业协会提出,广州市标准化协会归口,广州市燃气行业协会、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瓶安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修订团体标准《餐饮场所城镇燃气设施设置及使用规范》。
《餐饮场所城镇燃气设施设置及使用规范》明确规定了餐饮场所城镇燃气设施设置及使用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基本要求、管道天然气供应、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燃气设施设备、用气安全检查及培训、应急处置,适用于使用管道天然气和瓶装液化石油气城镇燃气设施的餐饮场所,不适用于使用其他能源的餐饮场所。
《餐饮场所城镇燃气设施设置及使用规范》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明确了餐饮场所城镇燃气设施设置及使用规范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删除了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大型商业综合体和设备层的术语和定义.
2.明确了餐饮场所城镇燃气设施设置及使用规范的总则和基本要求,修改了第4章总则。
3.明确了管道天然气供应的管道敷设、燃气计量装置、调压装置和燃气监控设施等要求:修改了餐饮单位供气方式要求;增加了燃气管道敷设防护要求;将原先的“调压计量装置”更改为“燃气计量装置”“调整装置”,分别表述相关要求;修改了燃气监控设施要求;增加了排气装置要求。
4.明确了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的设置和使用要求:修改了场所使用和存放钢瓶要求;删除了“同一房间内不应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的表述;修改了可燃气体报警器设置要求;增加了防爆型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设置要求。
5.修改了燃气设施设备设置和使用的相关要求。
6.增加了用气安全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用气安全检查及培训要求。
7.明确了燃气设施泄露、着火等情况应急处置要求和燃气专项应急处置预案要求。
对于餐饮单位,需要注意这9个方面的要求,具体包括:
1.餐饮单位是餐饮场所安全使用城镇燃气的责任主体,应按 GB 50028—2006 建设城镇燃气供应设施、选用合格燃气用具,确保在安全条件下储存和使用燃气;
2.应选择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城镇燃气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合同、用户卡、城镇燃气供应企业名称、燃气设施操作人员名单等应一并在燃气使用场所公示上墙;
3.应建立并落实城镇燃气设施管理及使用安全生产责任制;
4.应制定用气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强化设施日常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5.应指定专人负责城镇燃气设施的操作维护,并保证操作维护人员经安全操作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城镇燃气设施宜委托具备资质企业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6.应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帮助员工充分认识燃气的特性,熟悉城镇燃气设施和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掌握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流程;
7.应配合城镇燃气供应企业进行城镇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落实整改;
8.发现燃气泄漏时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城镇燃气供应企业和有关部门报告;
9.改装、迁移、维修或者拆除已通气的燃气管道应委托有签订供用气合同的城镇燃气供应企业进行,不应擅自拆除、移动或改动燃气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