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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教育行业发展建议

来源:互联网教育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作者:黄荣怀
2024/5/13 14:02:1422116
  【智慧城市网 视点跟踪】5月9日,新京报教育事业部联合千龙智库舆情风险评估治理中心共同发布《2023年度智慧教育品牌影响力分析报告》,报告精准分析了智慧教育企业在品牌传播、价值影响、口碑评价、消费诉求等维度的舆论传播情况。报告还重点分析了智慧教育的行业新特征,指出了2023年智慧教育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一些新问题。
 
  加速场景驱动的实践探索
 
  当前,我国教育技术产品主要存在“技术黑盒子”和“方案空盒子”的“双盲盒”现象,即在产品开发中存在核心技术、设计专利和关键材料的缺失,以及技术提供方或开发者对产品的应用场景、兼容环境、衔接时序不明确等问题。
 
  面对教育技术产品市场中存在的乱象,相关主体要协同联动,加速场景驱动的实践探索,形成科技赋能教育的闭环,具体可从三个方面着手改善。
 
  首先,强化需求牵引与应用为王。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在采购教育数字化硬件时,应以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在选择具体教育技术产品时,应充分考虑其生命周期和后续维护成本,避免盲目追新。同时,企业应提供完善且持续的售后服务,对教育技术产品进行定期的维护和升级,而非依赖频繁的产品换代来刺激消费。
 
  其次,完善行业标准。一方面,相关主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开展关于教育技术产品的分类工作。根据产品的形态类别与风险层级,建立分类分级审查机制,为不同类型的设备和应用制定明确的审核要求,深化教育技术产品进入教育应用场景的分类研究,将教育技术产品使用中所关联的时间、地点、人物、资源、功能、学科等要素进行链条化分析。
 
  另一方面,相关主管部门和教育技术协会、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等需协同制定、完善和动态调整教育技术产品的相关行业标准,包括性能指标、兼容性要求、质量标准等方面,以适应性规范产品开发和教育市场准入。
 
  再次,完善监管与评估体系。一方面,相关主管部门应制定合理的价格指导政策,防止教育技术产品企业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高价销售。
 
  另一方面,需建立评价与认证体系。比如,依托权威性的研究机构开展第三方评测,对教育数字化硬件产品的性能和性价比进行全方位评估,为消费者提供购买参考。再如,探索形成推广教育数字化硬件产品的硬件的认证体系,确保只有符合特定标准的产品才能获得认证标识,从而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度。
 
  探索AIGC产品的准入机制
 
  海量信息的无序性、娱乐信息的刺激性、对记忆和决策外包的依赖性等正影响着学生的成长,如果不加以审慎应对,人的身体机能、认知功能、社交能力等或将面临系统性退化,其获取信息的自主权与主体性可能被智能技术所消解。
 
  因此,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补齐短板。首先,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研究主体、实践主体和技术主体应协同推进、持续开展人工智能社会实验,运用系统化循证手段,介入式观察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教、学、管、评、测”环节的深刻变革,持续观测和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学生、教师、学校的综合影响,促进人工智能等技术规范而有序的融入教育生态。
 
  其次,探索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产品的准入机制。比如,需要制定相关法规与标准,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出台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应用的具体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的质量要求、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等关键事项,为教育机构和开发者提供清晰的行为准则。
 
  再如,还需要设置专门的内容审核团队或流程,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的教育材料进行定期抽查和实时监控,确保其内容的准确性、教育价值及道德合规性。可结合专家评审、教师反馈和用户举报等多渠道信息进行持续改进。此外,还需要探索开发具有更高准确度、逻辑连贯性和教育适配性的教育专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减少错误、偏见或不适宜内容的生成。
 
  最后,也需因校制宜开展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比如,将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的伦理原则、信息鉴别能力、批判性思维等内容融入课程体系,教导学生如何正确且负责任地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使其不逃避使用,但也具备能力防范滥用与不当使用。
 
  引导智慧教育产品“适龄教学”
 
  一些教育产品内置的录播课程从小学到高中全科覆盖,学生可自行选择学习,不少家长把此类学习机当作“鸡娃”新方式。为促进“适龄教学”,需从四个方面发力:
 
  首先,切实落实“双减”政策。教育技术产品需“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比如,产品公司不应简单叠加应试导向的课程资源,变相增加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而应开发多样态的科学教育资源,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式、合作式、探究式学习,培养科学精神。
 
  其次,夯实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的应用。国家智慧平台是世界第一大教育教学资源库。目前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汇聚了专业化、精品化、体系化的优质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有十大类资源,共53个栏目,资源总量达8.8万条。一方面,教育技术产品公司应避免数字教育资源的同质化和重复建设。
 
  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引导课堂教学深化平台应用,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将平台资源和服务嵌入到教育教学之中,同时引导学生积极利用平台资源开展自主学习,让优质数字资源的“金子”发光。
 
  此外,也需提升学生的数字化自主学习能力,以及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比如需要鼓励家长参与到孩子的学习过程中,如共读共学、亲子同游、亲子游戏等形式,确保家庭教育与线上学习的有效衔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发展数字教育是“必修课”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2023年全球教育监测报告》指出,关于教育技术影响的可靠、公正的证据非常缺乏,且很多证据来自于教育技术产品公司。同时,对于教育技术产品的采购往往是为了填补空白,而没有以师生利益为核心,没有考虑到长期成本,忽略其可持续性。
 
  教育技术产品是一个复杂议题,不仅涉及产品本身的教育适用性,还与相关主体在采购、应用、评估等全环节的思维与行为息息相关。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技术产品应用生态,高效切实地服务于学生成长,需关注三个要点:
 
  首先,学校需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这需要培养相关主体的数字化思维,数字化思维是教育转型的灵魂,教育行政管理者、教师等主体应当意识到发展数字教育不是选修课,而是必修课。在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中,需要夯实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强化优质数字资源的创新应用,全面提升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构建数字化课堂教学新模式,创新数字化评价技术与手段,以及建构线上线下融合的协同教研网络。
 
  其次,倾听学生、教师、家长等的真实声音。教育技术产品几乎总是由师生以外的人购买,这种脱节可能导致优质产品的识别延迟。在采购前,相关决策者应广泛听取学生、教师和家长的意见,了解实际教学需求,确保所购产品符合使用者期待,提高使用率。
 
  再次,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政府应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过程公正、透明,杜绝暗箱操作。所有采购信息,包括预算、规格、供应商资质、中标理由等,应依法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此外,应注重督促教育产品公司提供持续的运维与服务,不能将教育产品的采购简化为一次性的买卖行为。
 
  总而言之,智慧教育是智能时代的教育,是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与目标形态,旨在构建智慧的学习环境,变革传统的教学方式,催生智能时代的教育制度,是人们对未来教育的共同想象与期待。
 
  国际组织和国际社会普遍关注、面向教育2030议程和我国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定义了智慧教育生态的价值,具有共识性、指向性和稳定性。人工智能与教育《北京共识》与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等作为智慧教育的实践取径明晰了构建智慧教育生态的路径,具有操作性、阶段性和多样性特征。由此,可以界定出智慧教育生态的表现性特征和建构性特征。
 
  智慧教育的表现性特征反映了人们对智慧教育作为“发展目标”的共同愿景,层层递进、相互关联,立体化、全景式地描绘了智慧教育生态的应然图景。具体表现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全面发展的学习评估、泛在的智慧学习环境、持续改进的教育文化和教育包容与公平的坚守。
 
  智慧教育的建构性特征则反映了智慧教育“实践取径”的任务与使命,与教育数字化转型同频共振,系统性、具象化地指明了智慧教育建设的实践方向。具体表现为积极性学生社交社群建构、教师发展的优先支持计划、合乎科技伦理的技术应用、可持续的教育改革规划和有效的跨部门跨域协同。
 
  撰稿:教育部教育信息化战略研究基地(北京)主任 黄荣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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