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配备环境监测仪器 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 来源:仪表网
- 2023/12/7 14:29:2630595
方案指出,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清单,“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整治关键组件缺失、质量低劣、自动化水平低的治理设施;提升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水平及管理台账质量;健全监测监控体系,自动监测设备实现应装尽装,全面提升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数据质量,有力提升地方大气污染治理能力,深入挖掘多污染协同减排潜力,助力完成“十四五”确定的氮氧化物(NOx)和 VOCs 减排任务,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指出:加强组织领导。生态环境部针对大气污染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内容及方法组织开展全国性的培训,科学指导地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时调度各地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工作进展,对于进展缓慢或排查工作不深入的,组织专业队伍或依托监督帮扶适时开展抽查工作。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整合大气环境管理、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专家队伍,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各方技术优势,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鼓励通过现场观摩、通报、执法大练兵、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把排查工作做实做细。以问题质量为导向,鼓励发现重大问题。企业要充分发挥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自查工作。
加强能力建设。全面提升装备水平。各市、县根据大气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需求,加快配备便携式烟气分析仪、便携式颗粒物分析仪、便携式氨监测仪、林格曼烟度仪、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分析仪以及相应保障设备,形成系统化现场检查能力。强化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围绕现行法规标准、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排查整治任务、现场执法检查要点、监测监控技术规范等,系统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本地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深入开展监督帮扶。生态环境部将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作为监督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地方企业精准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帮扶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拉条挂账”式跟踪管理,督促各地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定期开展监督帮扶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加强现场核实,督促整改到位。对于整改进度滞后、问题突出的地方,生态环境部将视情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督查,并通过通报、公开约谈等方式压实责任。
实施差异化管理。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分类处置。对于情节轻微、能够立行立改的,可按照“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等政策,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整改;对于存在突出环境问题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置;对于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地相关规定组织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对于符合条件的治理提升项目,中央和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可予以支持。对于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改造效果良好的企业,可按规定纳入地方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减少督查检查频次,做到无事不扰。
强化第三方服务监管。针对第三方在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维,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运维,以及污染源手工监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公开曝光,整顿和规范环保服务市场秩序,引导第三方治理市场规范发展。企业应强化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强化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坚决杜绝“一托了之”。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对排污企业、第三方治理机构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