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等18部门: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 2023/11/29 11:28:4533888
《实施意见》指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明确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部署、加强检查督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严格监督考核;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强化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要求省、市、县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生态环保“一岗双责”、梳理公开具体事项清单、完善职能部门责任清单、强化牵头部门工作责任和职能部门工作责任。省、市、县有关职能部门应将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纳入本部门重点工作,细化年度目标和工作措施,将承担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做到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能力有保障。
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保障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深化生态环保督察,加强行政执法监管、公安执法联动、案件审判执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合法性审查和公共法律服务。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机关联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确保破坏生态环境涉嫌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立案、侦查、起诉、审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完善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强化督察问责和正向激励。一方面要严格追责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肃、精准、科学、有效实施问责;另一方面要加大正向激励力度,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实施意见》还对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跟踪问效提出了要求,明确严格落实年度履职报告制度、加强统筹衔接和工作协调。
《实施意见》聚焦党的二十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安排部署,坚持不漏项、不缩水,确保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推动职能部门更好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还注重深化运用近年来贵州省推进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融入《实施意见》中进一步贯彻落实。细化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力求做到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担、能力有保障。
来源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丨陈梦竹
编辑丨萧宇 姚长西
二审丨梁隽 岳植行
三审丨黎晓英
原标题: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等18部门:推动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