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大数据局关于申报2024年算力激励政策项目的通知
- 来源: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 2023/11/21 8:37:5630773
【智慧城市网 企业关注】近期,贵州省大数据局做出关于申报2024年算力激励政策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大数据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贵州)枢纽节点建设的若干激励政策的通知》(黔数〔2023〕16号),促进算力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企业用算赋智,现开展算力激励政策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方向
(一)算力券
基于省级算力运营调度平台发放“贵州算力券”,支持省内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购买贵州算力服务时,进行一定比例服务费用的抵扣。
(二)算力产品
基于省级算力运营调度平台对开发算力产品的单位进行排名奖励,支持省内企业开发标准化、商品化的算力产品。
(三)算力接入平台
推动算力资源汇聚,支持各相关企业建设算力调度平台,并接入省级算力运营调度平台。
(四)高质量数据归集与培育壮大场内交易
归集高质量训练数据集,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提供高质量数据集,为开发、训练、应用大模型提供支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完成全流程交易。
(五)行业大模型训练平台
鼓励企业开展大模型研发、训练和应用,重点支持在通用大模型的基础上开发适用于垂直行业的专用大模型,提供模型训练服务。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的注册地在贵州省内,注册时间满1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贵州“信用云”黑名单。
(一)算力券
1.具备发放、兑现“贵州算力券”的统筹能力,能够建设统筹全省算力资源的调度平台,面向全国算力需求市场提供通算、智算、超算多样化算力产品与解决方案,实现算力资源跨省域调度与交易。
2.汇聚贵州本地5家及以上的算力服务商,累计上架60款及以上的算力产品。
3.拥有成熟的市场服务体系和技术团队。
联系人:刘雨,联系电话:15761239974
(二)算力产品
1.申报主体需已有算力产品接入省级算力运营调度平台或提供产品上架计划书,并向省内外优先提供智算、通算、超算服务。
2.在全省统一的算力运营调度平台累计交易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3.能够配置成熟易用的算力运行环境。
联系人:刘雨,联系电话:15761239974
(三)算力接入平台
1.申报主体需自建算力调度平台,并接入省级算力运营调度平台。
2.自建的算力调度平台可调度一定规模的算力资源,将可对外提供服务的算力资源纳入省级公共算力资源池。
3.纳入省级公共算力资源池的算力资源须是贵州本地算力资源。
联系人:刘雨,联系电话:15761239974
(四)高质量数据归集与培育壮大场内交易
1.有能力归集高质量训练数据集,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大模型语料库开发、训练、应用提供支持;
2.有能力提供交易主体、交易标的登记凭证、多元化数据交易产品供需撮合、在线签约、资金结算等服务。
联系人:吕东,联系电话:18198344340
(五)行业大模型训练平台
1.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或服务于大模型研发、训练和应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
2.项目申报主体具备较强的规模实力、高效的资源调度能力、安全可靠的数据管理能力、出色的融合创新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
联系人:吕东,联系电话:18198344340
三、申报方式
项目单位通过登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网站(http://dsj.guizhou.gov.cn),点击“贵州省大数据项目管理平台”链接,登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基金)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四、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2日。
省大数据局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申报资料要求
项目申报资料应以PDF文件类型上传系统,纸质存档申报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若发现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要件不符的作弃权处理:
一、封面(系统打印生成,加盖单位公章);
二、项目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系统打印生成,加盖单位公章);
四、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系统打印生成);
五、法人执照副本或设立依据(加盖单位公章);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加盖单位公章,申报高质量数据归集与培育壮大场内交易方向不需提供):
1.项目背景及概况;
2.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3.立项依据与必要性;
4.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5.技术路线、建设方案;
6.技术支撑、技术来源等;
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8.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9.项目风险分析;
10.预期成果(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分析)
七、项目实施方案(加盖单位公章,申报高质量数据归集与培育壮大场内交易方向需提供):
1.项目背景及概况;
2.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3.立项依据与必要性;
4.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5.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6.项目风险分析;
7.预期成果(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分析)
八、提供项目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及清单(清单加盖单位公章,申报高质量数据归集与培育壮大场内交易方向不需提供);
九、企业出具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十、企业税务信用情况报告或证明;
十一、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企业法人签名或签章);
十二、目标绩效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十三、根据申报项目情况,其他资料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1.算力券
(1)提供省级算力运营调度平台的建设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已经汇聚的算力服务和算力产品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市场服务体系和技术团队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算力产品
(1)提供已有算力产品接入省级算力运营调度平台的情况(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产品上架计划书(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在省级算力运营调度平台交易数据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3.算力接入平台
(1)提供接入省级算力运营调度平台技术方案(加盖单位公章);
(2)提供承诺接入省级算力运营调度平台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关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