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网

登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识别代码分类框架和编码规则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11/7 14:58:1835731
  【智慧城市网 行业标准】目前,各行业已经发布实施了多本分类编码标准,但编码的格式、含义差异很大。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识别代码分类框架和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
 
  该文件通过建立统一的编码规则,规范城市新建和既有对象的赋码工作,以实现对编码对象的编码统一。本文件并非取代各行业已有的分类编码标准,而是以统一管理和应用为出发点,建立一套可与原有规则并行的城市级编码、赋码体系。
 
  该文件编制过程中研究了MA编码、OID编码、GS1编码、Ecode编码、Handle编码、GUID编码等多种编码体系。基于满足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需要,为保证编码的简洁性和有足够的容量,经充分研究和论证,最终采用了由行政区划代码、分类代码、自定义代码组成的21位的统一识别代码。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行业标准《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识别代码分类框架和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标准体系〉和产品行业标准〈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识别代码分类框架和编码规则〉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3〕64号),我部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行业标准《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识别代码分类框架和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yangh1@cbs.com.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2号楼;邮政编码:10004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
  附件: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识别代码分类框架和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10月9日

上一篇:《物联网 系统互操作性 第4部分:语法互操作》征求意见

下一篇:水利部批准发布3项水利行业标准

相关资讯:

首页|导航|登录|关于本站|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