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法院构建多跨协同全流程数字化破产办案新模式
-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2023/6/25 8:45:4437270
【智慧城市网 城市在线】2023年5月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23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法院信息化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院信息化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近年来,绍兴中院发挥“枫桥经验”发源地优势,抓住数字化改革契机,聚焦传统模式下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涉及人员多、信访压力大、资产处置难等痛点问题,以府院联动为抓手,研发企业破产一件事应用,构建多跨协同全流程数字化破产办案模式,优化破产案件审理环节,规范协调事务办理流程,完善对破产管理人的履职保障和有效监管,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权限配置研究,为破产程序中府院规则的完善提供实务素材。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自2021年起,浙江开始在杭州富阳区、温州瑞安市、嘉兴南湖区、绍兴诸暨市开展破产审判数字化试点改革。绍兴中院在浙江高院的统一部署下,整合四家试点法院的改革经验和相关应用,牵头研发的企业破产一件事应用是浙江全域数字法院的重要子场景,也是推进破产数字化改革的重要成果。在深化推进改革的过程中,绍兴中院针对数据供应不足、府院联动规则不统一、数字化项目碎片化等问题,建立数据共享新机制,加强数据供应力度,探索信息数据从公共资源到生产要素的转化机制,构建全省统一的府院联动规则,深化数字化平台一体融合等方面出发,推动应用的迭代升级。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绍兴中院通过深入调研,认为破产数字化改革是破产审判在数字化时代的必然要求。一是破产审判存在沟通协同难、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和有效监管难、程序推进难等现实问题,进行破产数字化改革对解决破产难题具有重要意义;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需要,破产办理已经成为危困企业拯救、失败企业退市的重要制度安排,对优化产业结构、改善营商环境,推动“两个先行”具有重大意义;三是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需要,通过数字化改革提高破产办理效率,挽救陷入困境的企业,最大程度确保破产企业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前端化处置矛盾和风险点;四是推动府院联动机制进入破产立法视野的需要,在绍兴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府院破产审判数字化联动机制的共性、特性,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有助于推动破产程序中府院联动运行规则的完善。这四方面内容说明了法院需要进一步借助数字化改革,探索新的破产办理机制,用数字赋能破产业务,助力破产审判实现突破性发展。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企业破产一件事应用根据破产审判工作规律,面向不同用户构建“一舱三端六场景”的整体框架,按照“V字模型”梳理三级任务,设置6个子场景,实现协同事项全流程平台流转、线上办理。一是风险预警场景,涵盖企业破产前风险预警、破产案件受理前庭外预重整、破产案件办理中风险预防、裁判作出前风险预估四项具体功能;二是破产接管场景,梳理22件常见破产管理人协助请求事项,集成各部门涉企业信息,管理人及人民法院可在该场景中发起法律规定的企业接管事项;三是资产变价场景,打造司法拍卖一件事平台,通过该平台向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发起“一门联审”,实现“一窗办结”;四是涉税办理场景,与税务部门协同合作,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可通过该场景进行线上处理;五是程序终结场景,通过线上协作办理企业注销、履职档案存档、企业信用修复等破产综合事务,解决审批程序繁琐、手续要求不统一等问题,实现了管理人涉行政职能部门程序终结工作“一次不用跑”;六是履职监管场景,该应用根据协同事项发起次数、办理时限等数据,智能生成管理人履职分数,助力法院实现对破产管理人的有效监督和业绩考核。
《法院信息化蓝皮书》指出,绍兴法院以数字化改革重塑破产办理机制。一是构建破产案件风险预警闭环管控机制,形成一套“风险企业识别、预警等级生成、基层专项治理、成效评价反馈、类案风险报告”等涉企风险闭环管控机制;二是优化破产案件办理机制,通过业务协同和流程重塑,将法官从繁琐的沟通协调和行政事务中解放出来,集中精力研究破产路径选择、分配方案拟定等审判核心业务,构建“立审执破”一体化办案机制,推动审判权、执行权运行流程再造、制度重塑、质效提升、诉源治理;三是规范协同事项业务流程,推动企业破产协同事务标准化,破解部门办事规则不统一、办事效率不一致、协同事务办理效率不高等问题;四是完善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推动监督方式变革,构建7个管理人故意拖延、懈怠履职等监督模型,通过有效监管信息,开辟管理人履职异常及时发现和有效督导新渠道;五是助力推动企业破产法修订完善,以绍兴破产数字化改革制度成果,为《企业破产法》修订完善、建立府院联动的破产企业处理机制等提供”绍兴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