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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送餐机器人通用技术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来源:仪表网
2023/6/16 8:41:2137682
  【智慧城市网 行业标准】由深圳市机器人协会归口管理,深圳市普渡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的深圳市商用送餐机器人团体标准《商用送餐机器人通用技术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按照《深圳市机器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jun.zhou@siat.ac.cn,截止时间2023年7月0日前。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规定了送餐机器人的产品分类、一般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说明、包装、运输和储存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送餐机器人。
 
  产品分类:
 
  1.按产品跨越性细分
 
  a) 跨层送餐机器人:具备跨层配送能力的送餐机器人,跨层形式不限于乘梯、跨越楼梯;
 
  b) 平层送餐机器人:仅能在同一楼层内进行餐品配送的送餐机器人。
 
  2.按产品应用场景划分
 
  a) 餐厅送餐机器人:应用于餐厅、酒楼等餐饮场所的送餐机器人;
 
  b) 通用送餐机器人:应用于酒店、写字楼等主营非餐饮业务场景的而机器人。
 
  安全要求:
 
  1.安全保护
 
  机器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机器人应具备紧急停止功能,并符合ISO 13482的要求;
 
  b) 机器人制动时,应在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制动距离内停止;制动性能应满足ISO 13482中要求;
 
  c) 机器人前方有障碍物时,机器人应停止或绕开障碍物,避免与障碍物发生碰撞;并在产品说明书中规定最小安全距离;同时应满足ISO 13482中的要求。
 
  2.防止跌落
 
  机器人应具备防跌落功能。由于各种情况导致机器人的前进方向的路面存在过超过产品设计使用的落差高度时,机器人会改变前进方向或制动以避免跌落;且需满足GB/T 37395-2019的要求。
 
  可靠性:
 
  1.高温运行
 
  机器人应能在最高40℃的环境下运行,且不产生材料老化、器件失效等引起的外观、功能、性能异常。按照6.4.1进行试验。
 
  2.低温运行
 
  机器人应能在最低0℃的环境下运行,且不产生材料老化、器件失效等引起的外观、功能、性能异常。按照6.4.2进行试验。
 
  3.高温存储
 
  机器人应能在最高45℃的环境下存储,且不产生材料老化、器件失效等引起的外观、功能、性能异常。按照6.4.3进行试验。
 
  4.低温存储
 
  机器人应能在最低-20℃的环境下存储,且不产生材料老化、器件失效等引起的外观、功能、性能异常。按照6.4.4进行试验。
 
  5.振动
 
  机器人应能承受位移峰峰值为0.35mm、频率为10 Hz~55 Hz~10 Hz、时间为30 min的垂直方向的振动,且结构及其零件无损伤,无弯曲变形,紧固件无松动,并能正常运行。按照6.4.5进行试验。
 
  6.温度冲击
 
  对于需要进入到厨房取餐的机器人应能在0℃~40℃温度下且温变速率小于等于3min的环境下运行,且不产生材料老化、器件失效等引起的外观、功能、性能异常。按照6.4.6进行试验。
 
  7.高温高湿
 
  机器人应能在温度高于等于40℃且湿度高于等于85%RH的环境下运行,且不产生材料老化、器件失效等引起的外观、功能、性能异常。按照6.4.7进行试验。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定型鉴定;
 
  b) 产品的结构、工艺或主要材料(器部件)以及软件有重大改变时;
 
  c) 正式投产满5年;
 
  d)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的型式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f) 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更多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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