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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两年5文件,推进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

来源:智慧交通
2023/5/10 15:32:0731856
  【智慧城市网 城市在线风口风更大,充电桩预计年增300万台以上
 
  公安部交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10%,扣除报废注销量比2021年增加526万辆,增长67.13%。2022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535万辆,占新注册登记汽车总量的23.05%,与上年相比增加240万辆,增长81.48%。而2018年仅为107万辆。
 
  更为重要的是,新能源汽车仍在高速增长,国内市场2023年一季度销量达159万辆,目前来看,全年增长600万辆以上是没有问题的。
 
  充电桩数量是多少呢?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2022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数量达到520万台,同比增长近100%。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增长约65万台,累计数量达到180万台;私人充电基础设施增长约190万台,累计数量超过340万台。目前有各类充电桩运营企业3000余家。电动汽车充电量持续增长,2022年全年充电量超过4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以上。
 
  整体来看,新能源汽车与充电桩之比为2:1,这也是诸多城市建设充电桩的目标。几个数据汇总在一起,预计到2023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会接近2000万辆甚至超过2000万辆,而与之对应的充电桩增量至少在300万台以上,且在众多政策以及实际需求的推动下,这个数值可能还有大幅度的增加。
 
  仅这个数据来看,充电桩设备企业、充电桩运营服务平台都已经处在风口。现在多省市已经发布充电桩设施建设、运营的补贴政策,多数政策是一次性补贴,也有按充电千瓦时来补贴。
 
  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差异较大,一线城市尤其是北上深等限牌但对新能源汽车有豁免的,其保有量要远高于其他省市,因而推动充电设施建设的力度也就越大。上海这两年发布密集发布了诸多政策来推动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应该是国内现阶段最为重视充电桩建设发展的城市,上海的充电桩市场以及在充电、停车管理一体化方面的探索,值得业界关注。
 
  上海密集发布相关政策
 
  2021年初,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计划》要求鼓励存量公共充电桩改建为直流快充桩,力争新建或改建1万根。完善换电设施报建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换电运营给予补贴。落实居住社区充电设施配建要求,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社区充电模式。
 
  2022年1月,上海市政府再发布《关于本市进一步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5年,满足125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全市车桩比不高于2∶1,并强化新建小区安装条件预留等方面管理机制建设。小区主推目的地慢充,公共领域提高快充比例。
 
  2022年9月,《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发布,《办法》显示,上海对直流充电或充放电设施千瓦补贴上限600元,交流设施千瓦补贴上限300元。2022年及之后建成经认定的A类示范小区,给予充电设备金额50%的财政资金补贴,与电网企业结算电价执行居民电价标准。
 
  2022年,应是因为疫情原因很多工作都没有得到强力推进,进入到2023年4月,作为上海停车行业主管单位——上海市交委连发三个文件,力求推动充电设施建设。
 
  4月1日,上海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道路运输局、 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印发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4月13日,上海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印发《上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5月6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公共充电设施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
 
  密集发布的文件为包括小区停车场在内的停车场建设充电桩扫平了很多障碍问题,包括自建充电桩停车位的条件,充电桩停车位的专用权保障,充电桩数据的市一级联网,充电桩数据与停车信息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包括小区内公有和自建电桩的内部共享等等。
 
  市场机会
 
  推及到其他城市,除了充电桩设备采购、安装之外的市场机会,还有公共充电桩的市场化运营平台以及运维,市一级充电桩数据平台(与城市级停车信息平台、出行信息平台的互通)建设和运维,充电停车位的专用权保障(上海鼓励使用智能地锁,实际上也可以采用视频识别,对非新能源车辆、非充电车辆收取更高的停车费,只需要停车管理系统稍加改动即可)……
 
  更重要的是,充电服务运营将和停车、网约出行市场一样,未来也一定会成长为万亿级的市场,现在巨头没有下场,可能还是在等市场成熟。
 
  比例要求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新(改、扩)建公共停车场(库)应当按照“一类地区具备充电功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15%、二类地区具备充电功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12%、三类地区具备充电功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10%”的标准配建充电设施。快充停车位占比应当不少于总充电停车位的30%。
 
  既有公共停车场(库)具备充电功能停车位的配建比例应当达到总停车位的5%(含)以上,其中快充停车位应当达到总停车位的1.5%(含)以上。
 
  公共停车场(库)应当设置仅供新能源汽车充电使用的专用充电停车位。专用充电停车位占比应当达到总停车位的3%以上。超过500个以上停车位的大型公共停车场(库),专用充电停车位占比应当达到总停车位的3%或不少于15个。
 
  《关于开展公共充电设施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检查内容之一为“公共停车场(库)建设的充电设施和专用充电停车位,是否满足《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配建比例要求”。
 
  数据联网要求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接入上海充换电设施公共数据采集与监测市级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充电平台”)的充电设施应当规范登记所属公共停车场(库)的经营备案证信息,建设在专用充电停车位上的充电设施应当登记所在停车位基本信息。市级充电平台、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应当加强平台之间的数据对接互通,开发完善平台服务功能。
 
  市级充电平台应当根据充电设施的在线情况、使用情况等信息,每季度梳理“疑似僵尸站”清单,并报送各级交通管理部门。
 
  《关于本市进一步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市级平台与上海出行即服务(MaaS)系统和“随申办”的服务融合,建立市级平台与相关停车设施管理平台间的数据互联互通共享机制,实现跨平台、多渠道信息共享。鼓励充电企业与各类停车设施运营管理主体确定商务模式,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共享服务设施,实现停车和充电信息数据互联互通。鼓励给予充电车辆停车优惠,提高车位和充电设施共享效率,提供定制化、高质量的增值服务。
 
  专用停车位
 
  《关于本市进一步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法定程序适时启动相关立法、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应条款解释程序,提出停车不充电占位行为的认定方式,明确具体处罚标准和配套措施,引入信用管理机制,为充电专用车位管理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适时完善政府定价公共停车场(库)充电专用车位停车收费政策,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对不合理占用充电专用车位的情形,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提高充电专用车位利用率。
 
  《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公共停车场(库)经营者、充电运营商可以运用价格杠杆,避免专用充电停车位被占用。车辆在专用充电停车位充电完成后未能及时驶离的,充电运营商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制定充电设施占用收费标准。鼓励专用充电停车位安装智能地锁,并开展预约充电模式应用。智能地锁应当具备停车位使用状态的识别功能,支持将使用状态实时接入市级充电平台和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并开展平台预约充电。市级充电平台应当结合停车位和充电设施的关联使用状态,及时梳理专用停车位“疑似占用”情况,并将数据同步传送市级公共停车信息平台。
 
  《关于开展公共充电设施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检查内容之一为“专用充电车位是否具备有效车位管控方式,能有效防止被占用”。充电运营商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将自查表提交市级平台。对建设在公共停车场(库)的充电设施,充电运营商应当配合相关停车场(库)经营企业进行自验工作。
 
  充电桩共享
 
  《上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公建桩可以是利用一部分全体业主共有停车位建设的,供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共享充电桩;居民拥有自有产权或者个人租赁停车位,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开展自建桩建设的,可以与充电运营商协商并签订合同或者协议,结合小区“统建统营”模式,开通供个人使用的充电桩,并鼓励错时共享。小区充电桩的共享应当按照本市相关管理要求,由充电桩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委托充电运营商进行智能充电管理和开放共享。小区充电桩的共享使用人应当为本小区居民,可以通过添加白名单的方式进行共享使用人的授权管理。
 
  《关于本市进一步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小区充电设施开放共享机制。进一步挖掘小区固定车位自用充电桩潜力,鼓励开展临近车位分时共享,在保障自用桩业主充电需求的前提下,支持充电企业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与自用桩业主确定商务模式、明确运营机制,通过专业化管理开展分时共享业务。研究完善小区共享充电设施对社会开放相关管理要求。
 
  道路停车位充电
 
  《关于本市进一步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道路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试点。选择中心城区(外环内)小区周边具备条件的道路停车场,结合架空线入地和合杆整治、路灯灯杆建设等工作,引导建设运营水平较高的充电企业,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试点,为小区充电难问题缓解提供补充支撑。
 
  小结
 
  根据有关专家推算,到203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预计会突破1亿,而如果按这两年的增速,很可能不止1个亿;与此同时,充电桩数量将会达到5000万甚至更多,公用充电桩预计达到1500万以上。如此庞大的基数,将会带来一个什么样的市场,会有哪些创新的商业模式,对停车管理、出行信息服务等会有哪些影响,都是一件值得期待的事情。实际上除了新能源汽车,还有数量庞大的几亿辆电动自行车,如果未来推行集中式、商业化充电,同样是个巨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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