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信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经信系统技术创新和智能制造工作要点的通知
- 来源:浙江省经信厅
- 2023/4/10 13:28:2032527
一、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加快构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试点,新增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00家以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6家以上,发挥企业共同体和重点产业技术联盟作用,加快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一)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修订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规范,建立完善企业技术中心梯次培育机制,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完善创新机制,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开展企业技术中心体系和能力提升培训,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做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工作,积极创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提升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能级。针对制约制造业创新中心发展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组建模式、运营管理、成果共享等方面进一步创新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建立完善运行监测与联络机制,帮助做好技术攻关需求的梳理和成果转化的服务对接工作。发挥制造业创新中心在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创新资源集聚、创新成果转化孵化等方面的作用,助力“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开展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验收评估和运行评估,通过以评促建提升制造业创新中心能级。提升石墨烯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规范化建设和成果产业化水平。在重点优势领域积极争创国家中心。
(三)开展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试点。根据工信部关于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试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省制造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试点方案,对重点产业链供给体系和支撑体系进行全面梳理,精准定位技术短板弱项和长板优势,针对性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新技术推广。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重点产业技术联盟运行评价,组建企业共同体20家,组织实施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和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100项左右。
(四)推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产品创新。开展先进(未来)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对接活动,提高科技成果转换和产业化水平。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进重点项目协同研发活动一体化,完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协同创造水平。在特定领域试点优势科技型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制定省级工业新产品开发指导目录,引导企业围绕强链补链需求,全年立项开发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3000项,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保持在35%左右。加大工业新产品等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会。
二、培育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 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前瞻性、颠覆性技术及产业化发展趋势研判,新增培育未来产业先导区3个以上,深化探索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模式,加快未来产业集聚发展。
(一)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先导区。根据省政府《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各地结合产业基础和创新资源优势,积极谋划培育未来产业先导区。建立完善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对首批培育的未来产业先导区开展建设评估,重点支持元宇宙、前沿新材料、未来医疗、未来新制造模式等领域新增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
(二)深化探索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模式。研究制定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管理办法,提升先导区建设水平。鼓励各先导区探索建立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对接机制和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加快形成未来产业培育路径。通过建设一批创新载体、引进一批创业创新团队、落地一批重点项目、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促进未来产业集聚发展。
(三)加快培育人工智能产业。研究制定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在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能网联汽车、类脑智能等领域加快培育新兴未来产业。深化杭州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积极争创国家车联网先导区。加快推进国家人工智能“揭榜挂帅”项目建设,面向重点领域征集推广一批人工智能优秀产品(解决方案)和典型场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
三、创新深化未来工厂建设 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
分级建立完善未来工厂标准体系,开展企业智能化对标提升行动,新增未来工厂15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150家以上,深化产业集群智能制造试点,争创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
(一)提升打造未来工厂标志性成果。持续深化理论研究,迭代制定并发布未来工厂地方标准,协调推进国家、国际标准制定,加强党建引领的现代化新型组织建设,提升打造中国式智能制造标杆。积极承接举办全国性智能制造相关会议,提升未来工厂品牌影响力。
(二)开展企业智能化对标提升行动。区分车间单元级、工厂优化级、企业引领级,分级建立完善未来工厂诊断评估标准,加强标准宣贯,以规上工业企业为主,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企业智能化对标提升行动。按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梯次培育路径,加强专家指导和供需对接服务,加快未来工厂建设。组织对首批省级未来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进行复评。
(三)深化产业集群智能制造试点。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化智能制造试点,支持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未来工厂,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模型组件、解决方案和优秀场景,示范带动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对产业集群(区域)智能制造试点所在县(市、区)开展评价,支持基础条件好的地市积极争创国家智能制造先行区。
(四)实施智能制造生态伙伴计划。组建省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迭代建设“浙企智造在线”应用,推进省市县三级数据和应用贯通。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分行业组建未来工厂创新生态联合体,举办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为企业建设未来工厂提供诊断咨询、规划设计、项目实施、验收评估、推广应用、金融支持等综合集成服务。
(五)开展未来工厂产业人才培训。面向有实施智能制造意愿的企业领导、技术负责人等,通过理论学习、案例研讨、现场教学等形式组织开展未来工厂培训班3-4期,加快培养一批适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能够执行企业智能制造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未来工厂建设的中坚力量。
四、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建设 培育单项冠军和浙江制造精品
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化工业质量品牌建设,持续推进“单项冠军之省”建设,力保单项冠军数量全国第一,新增培育浙江制造精品200项以上。
(一)推进工业领域标准化建设。推进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落实数字经济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进数字经济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持续推进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企业研发高质量标准,以重大装备首台(套)装备为基础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在新兴未来产业领域和传统优势领域牵头制定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二)推进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开展工业质量品牌研究,制定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培育先进制造集群品牌、专精特新企业品牌和“浙江制造精品”。结合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动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导入先进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精益管理水平,培育一批质量标杆企业。推进制造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行动,培育打造“浙江制造精品”,落实“互联网+”政府采购政策,加大“浙江制造精品”的宣传和市场推广力度。
(三)加快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建立完善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动态管理机制,新增遴选一批培育企业,开展跟踪指导服务。建立完善指标体系,加强单项冠军企业及培育企业的动态运营监测。引导单项冠军及培育企业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扩大冠军企业方阵,为打造“单项冠军之省”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