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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泥智慧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技术规程》团标征求意见

来源:仪表网
2023/3/6 13:59:0734726
  【智慧城市网 行业】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华环保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的《城镇污泥智慧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技术规程》团体标准,经多次调研、内部讨论、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等多项工作,数易其稿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acef_chs@163.com。
 
  城镇污泥是城市水环境治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污水处理、给水厂净化、黑臭水体治理、湖泊清淤过程产生的污泥。城镇污泥处置不当,极易造成二次污染,因此是监管的重要对象。随着城市“厂网河(湖)岸”全要素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市政污泥、管渠污泥、河湖底泥等城镇污泥量大幅增加。而城镇污泥处理普遍存在承运单位、处置单位多而杂、监管单位多、监管机制不同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导致城镇污泥时空量质数据不全面、信息不统一、“小、散、乱、污、低”弊端明显。
 
  随着大数据等技术在环境治理中的应用,城市水环境治理逐渐向全流域、全城市综合治理一体化管家式发展,一体化“水管家”系统考虑供排水一体及“厂-网-河-湖”的有机联动,建立全面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而水环境检测感知网络,即通过人工监测、自动监测等各种方式, 形成水环境智能感知体系,是信息化管理的根本。但针对水环境治理过程产生的城镇污泥检测指标和数据采集规范,国内只有污水污泥具有相关标准,且主要集中于污泥评价、污泥处理、资源化利用处置方面,缺乏其他城镇污泥以及污水污泥运输环节和处理环节统一的管理指标和数据采集方法。因监管手段不一、标准不统一、协同管理困难等原因,以土地利用为主要处置方式的污泥偷排偷倒等违规事件成为环保督察的重灾区。因此,建立城镇污泥智慧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统一技术规范,结合信息化管理平台,可实现不同行业、部门关键信息管理和共享,有效避免以上问题。同时,城镇污泥数据采集技术的规范,是实现我国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智慧化发展必要技术支撑。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参考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3486-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GB 24188-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GB/T 25070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等文件内容编制。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污泥智慧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的基本规定、数据采集技术、数据采集设备、数据采集内容、数据传输、数据安全。本文件适用于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智慧管理系统数据采集。
 
  数据采集技术:
 
  主要对城镇污泥智慧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方式如人工采集和自动采集、数据采集模式如集中采集和分散采集、外部数据交互、边界防护要求等内容进行规范。
 
  数据采集设备:
 
  主要对城镇污泥智慧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所涉及的采集设备性能、设备访问接口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数据采集内容:
 
  主要对城镇污泥在污泥收集、污泥运输、污泥处理、污泥处置等全过程智慧管理系统涉及的数据指标进行了规范。
 
  数据传输:
 
  主要对城镇污泥智慧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传送方式、网络选择和通信规约进行了规范。
 
  数据安全:
 
  主要对城镇污泥智慧管理系统数据采集安全进行了规范。
 
  本规程主要用于指导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智慧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明确了城市污水污泥、给水厂污泥、管渠污泥和河湖底泥等在产生、运输、处理和处置阶段的数据采集技术、数据采集设备、数据采集内容、数据传输要求、数据安全要求,保障了城镇污泥处理处置数据采集的统一性、准确性、安全性,提高了污泥智慧管理系统数据的采集效率,填补了污泥智慧管理系统数据采集技术方面的空白,推动了物联网技术在污泥监管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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