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
- 来源:国务院
- 2021/11/9 16:53:1041827
《规划》提出强化文物资源管理和文物安全工作,涵盖健全文物资源管理体制、建设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以及提高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科技水平等方面
其中在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方面,《规划》提出将文物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探索推行“文物长制”,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部门协作共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实施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健全文物安全制度标准体系,提高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和管理维护水平。建立重点文博单位安全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实施风险等级管理,有效防范火灾、人员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加强文博单位治安防范,持续开展打击文物*专项行动,完善打击和防范文物*联合长效机制。推广科学适用的技防物防措施,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增强防控能力。
在提高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科技水平方面,《规划》提出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加大古遗址、古墓葬、石窟寺石刻等防盗窃盗掘预警技术研发应用和相关装备配置力度。加强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火灾防控、洪涝监测预警、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控信息技术应用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卫星遥感、无人机、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在文物安全监测和执法督察中的应用。
其中文物平安工程重点包含建设并改造提升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收藏单位安全防护设施,在安全风险研判、预警防控、应急管理、火灾风险防控等环节加快科技应用,实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代化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加大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现代化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力度。
建设文物安全监管平台,支持文物资源密集地区集中设置安全防护综合控制中心,积极推动文物资源监管纳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
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开展重点区域的文物执法监测。重点支持在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甘肃等地区和重点海域增加田野文物、水下文物巡查、看护、监测装备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