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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 2021年交通运输行业新风向盘点

来源:千方科技
2021/1/8 17:12:5743660
  【安防展览网 智慧城市】 2021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中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交通行业也迎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2002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正式公布,其中“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网络,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对交通行业在新阶段提出了新要求。
 
  近期,相关部门出台多个交通行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成为2021年交通行业前行的“风向标”。
 
  《中国交通的可持续发展》白皮书
 
  2020年12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交通的可持续发展》白皮书。这是继2016年12月发布《中国交通运输发展》白皮书之后,国务院新闻办再次以政府白皮书形式,*展示交通运输工作及成就。
 
  白皮书指出,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交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进入基础设施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
 
  一、走新时代交通发展之路。中国交通积极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坚持对内服务高质量发展、对外服务高水平开放,把握基础设施发展、服务水平提高和转型发展的黄金时期,着力推进综合交通、智慧交通、平安交通、绿色交通建设,走新时代交通发展之路。
  二、从交通大国向交通强国迈进。基础设施从“连线成片”到“基本成网”,运输服务从“走得了”到“走得好”,交通科技从“跟跑为主”到“跟跑并跑*”并行。
  三、服务决战脱贫攻坚和决胜全面小康。坚决打赢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贫困地区交通高质量发展;交通助推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
  四、推进交通治理现代化。要推进交通治理体系改革,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加强安全防控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五、推动构建交通命运共同体。要助力共建“一带一路”,积极推动交通治理体系变革,加强交流与合作。
 
  到2035年,中国基本建成交通强国。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满意度明显提高,支撑国家现代化建设能力显著增强。
 
  202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
 
  2020年12月24日,2021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在北京召开。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表示,2021年,我国将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
 
  推动交通发展由追求速度规模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转变;
  推动由各种交通方式相对独立发展向更加注重一体化融合发展转变;
  推动交通发展由依靠传统要素驱动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转变。
  优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着力发展现代物流,提升服务供给质量,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会议公布2021年交通重点工程建设清单,按区域分为6大部分:
 
  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暨雄安新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交通运输发展、长三角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交通运输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交通运输发展。
 
  《关于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的意见》
 
  2020年12月8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完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35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架构科学、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
 
  根据各法规主要调整领域,综合交通法规体系由跨运输方式法规系统、铁路法规系统、公路法规系统、水路法规系统、民航法规系统和邮政法规系统六个系统构成。
 
  到2035年,跨运输方式、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各领域“法”和重点配套行政法规制修订工作基本完成,覆盖交通运输各领域的法规体系主骨架基本建立;不同运输方式的法律制度有效衔接,支撑各种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发展,保障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交通运输各方面法律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支撑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与交通强国相适应的综合交通法规体系,交通运输各项法律制度更加巩固、更加完备,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支撑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并达到先进水平。
 
  《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
 
  2020年12月9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22年,全面建立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为有效落实“路长制”工作,《通知》明确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农村公路管理职责,细化县、乡、村三级路长具体职责和责任清单。
  二是加强技术支撑,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公路有关标准,加强农村公路信息化建设。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将“路长制”有关信息纳入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公示范围,向社会公告县、乡、村各级路长名单。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总结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
 
  《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1月5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2021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要点》。《工作要点》包括交通治理“减量控大”、城市交通治理、交通治理现代化以及锻造交警铁军四大维度。
 
  《工作要点》核心内容:
 
  一、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深入推进机动车登记查验集中整治,推进逾期未报废和逾期未检验重点车辆上路隐患消除行动。
  二、接长农村交通安全短板。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
  三、大力整治城市交通秩序。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治理电动自行车问题。
  四、提升交通管理服务水平。服务群众便利出行,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推动绿色出行,完善慢行交通。
  五、健全科技支撑保障体系。推进电子签名、档案电子化等技术应用,改造社会代办专网业务系统,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系统运行服务效能。
 
  《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
 
  2020年1月5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意见》贯彻中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关键技术研发为支撑,以典型场景应用示范为先导,以政策和标准为保障,按照“鼓励创新、多元发展、试点先行、确保安全”的原则,更好推动前沿技术赋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有:
 
  一是加强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包括加快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完善测试评价方法和测试技术体系、研究混行交通监测和管控方法、持续推进行业科研能力建设等,引导创新主体围绕融合感知、车路交互、高精度时空服务、智能路侧系统、智能计算平台、网络安全、测试方法和工具、混行交通管理等进行攻关,不断健全技术体系。
  二是提升道路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包括加强基础设施智能化发展规划研究、有序推进基础设施智能化建设等,推动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促进道路基础设施、载运工具、运输管理和服务、交通管控系统等互联互通。
  三是推动自动驾驶技术试点和示范应用。包括支持开展自动驾驶载货运输服务、稳步推动自动驾驶客运出行服务、鼓励自动驾驶新业态发展等,鼓励按照从封闭场景到开放环境、从物流运输到客运出行的路径,深化技术试点示范。
  四是健全适应自动驾驶的支撑体系。包括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快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持续推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主动应对由自动驾驶技术应用衍生的安全问题,优化政策和标准供给,支持产业发展。
 
  2021年,交通运输部“划重点”
 
  1.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当好先行
  3.全面做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具体工作
  4.扎实推进巩固拓展交通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5.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改革
  6.加快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
  7.加快推动智慧交通发展
  8.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9.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对外开放合作
  10.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交通
  11.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2.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
 
  2021年,随着《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的深度落实和即将出台的《“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落地,我国交通行业将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持续提升以科技创新的现代化发展水平。千方科技也将紧随行业发展与政策步伐,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与服务水平,“迈进一大步、打造新气象”,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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