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网

登录

回顾2020年安防行业利好政策

来源:安防展览网
2020/12/28 18:12:0257694
  【安防展览网 政策法规】回顾2020,我国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为全面建设平安中国、智慧城市,促进城市发展和产业转型,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
 
  今天,小编从智慧交通、智能家居、智慧城市、校园安全、信息安全、无人机六个方面,整理了2020年安防行业利好政策,希望安企们通过了解以下政策内容,积极配合国家要求与行动,进一步开拓安防行业更多的领域,促进安防行业发展与转型。
 
  智慧交通
 
  1.《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7月1日起,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办法》从多方面致力于强化高铁安全防护措施,建立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高铁安全保障体系,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高速铁路应当实行全封闭管理,并设置相应的封闭设施和警示标志。为保障重点区域的人员和设施设备安全;第二十七条要求车站广场、候车区、列车车厢等重要场所以及高速铁路桥梁、隧道等重点部位配备、安装监控系统;第三十条要求旅客聚集区等重点区域设置应急疏散逃生通道和指示标识等,以技术手段加强防范。
 
  此外,为防止外来风险对高铁运行安全的冲击,《办法》第二十八条要求,高速铁路沿线重点区段安装设置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并加强对高速铁路线路的视频监控。
 
  2.《关于做好县城城镇化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
 
  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县城城镇化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立足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推进主要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综合客运枢纽配建停车场、路侧停车位设施升级改造、政府主导停车信息平台等建设;鼓励建设立体停车场、机械式停车库等,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P+R”停车场建设。居住社区配建停车场、棚改区停车场、各类商业设施配套停车场、旅游景区配套停车场、工业园区配套停车场等按照相关领域规划政策要求推进建设。
 
  并且,指出要提升智慧智能水平,要求强化停车和客运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县域范围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服务资源摸底调查,建立数据库。利用智慧平台提升服务供给保障,加快县域智慧出行、智慧停车等相关信息平台建设,着重推进公共停车资源在夜间、节假日期间错时共享,根据旅客需求灵活设置出行线路,丰富服务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全程出行链。
 
  3.《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8月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提出到2035年,实现先进信息技术深度赋能交通基础设施,精准感知、精确分析、精细管理和精心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泛在感知设施、先进传输网络、北斗时空信息服务在交通运输行业深度覆盖,行业数据中心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建立,智能列车、自动驾驶汽车、智能船舶等逐步应用。并且提出三大主要任务一是打造融合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二是助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完善行业创新基础设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智慧交通基础设施方面,重点围绕智慧公路、智能铁路、智慧航道、智慧港口、智慧民航、智慧邮政、智慧枢纽等几大重点应用领域开展。
 
  智能家居
 
  1.《关于推进信息无障碍的指导意见》
 
  为加快推进我国信息无障碍建设,努力消除“数字鸿沟”,助力社会包容性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推进信息无障碍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鼓励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便携式监测、居家养老监护等智能养老设备。支持新技术在信息无障碍领域的发展与应用,推进人工智能、5G、物联网、大数据、边缘计算、区块链等关键技术在信息无障碍领域的融合和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新兴技术在导盲、声控、肢体控制、图文识别、语音识别、语音合成等方面的实际应用。同时要求提升信息辅助器具智能化水平、 推进公共服务终端设备的无障碍改进等。
 
  《指导意见》明确加快推动智慧养老产业发展。推进社会养老、居家养老与信息无障碍有机结合。持续丰富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推动一批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品牌做优做强,推进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工作,鼓励试点企业、项目选拔向信息无障碍领域倾斜。
 
  2.《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7月27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要求从基础技术、产品、服务、行业应用以及安全伦理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旨在加强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化顶层设计,推动人工智能产业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指南》指出,到2023年,初步建立人工智能标准体系,重点研制数据、算法、系统、服务等重点急需标准,并率先在制造、交通、金融、安防、家居、养老、环保、教育、医疗健康、司法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推进。
 
  在智能家居领域,《指南》提出要规范家居智能硬件、智能网联、服务平台、智能软件等产品、服务和应用,促进智能家居产品互联互通,有效提升智能家居在家居照明、监控、娱乐、健康、教育、资讯、安防等方面的用户体验。其中的重点是在产品定义和分类、快速接入技术、基于云的互联互通和控制技术、智能交互技术、节能、智能化分级等方面开展标准化工作。
 
  《指南》的发布,将有效改善目前行业标准缺失、第三方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提升用户体验,提升智能家居在我国的普及率。
 
  3.《物联网智能家居用户界面描述方法》、《物联网智能家居设计内容及要求》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0年第21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批准了包括两项物联网智能家居在内的106项国家标准和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其中两项物联网智能家居标准分别是《物联网智能家居用户界面描述方法》和《物联网智能家居设计内容及要求》。
 
  据了解,《物联网智能家居用户界面描述方法》规定了物联网智能家居系统中用户交互模型、设备数据、数据服务、用户界面等要求,适用于物联网智能家居的用户界面设计、实现、应用等。《物联网智能家居设计内容及要求》对智能家居系统结构及功能有要求、系统配置及运行等做出了规定,适用于与家居生活有关的信息设备集成、家居服务信息系统和类似应用场景。
 
  物联网智能家居相关标准的发布,为智能家居产品的互操作提供技术指导,可以有效的规范相关产品的生产,有利于推动我国智能家居、智慧社区系列产品的产业化,为我国物联网技术的广泛普及和推广提供标准化保障,为行业发展升级提供指引。
 
  智慧城市
 
  1.《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据悉,国家发改委等23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
 
  其中,在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中,《意见》提出鼓励各地区、各行业提升“智慧景区”服务水平,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做好客流疏导和景区服务;
 
  另外还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商旅文体协同;加快发展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可穿戴设备等新型信息产品;鼓励企业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各类电子产品智能化升级。
 
  2.《智慧城市智能多功能杆系统总体要求》
 
  《智慧城市智能多功能杆系统总体要求》是由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该标准有助于城市智能多功能杆的集约建设,实现各类传感信息的互联互通,解决当前智能多功能杆系统建设无标准可依的问题,助力智慧城市建设目标的实现。
 
  通过研制该标准可以为城市级智能多功能杆系统的一体化集成设计提供技术指导,提升公安、城管、环保等领域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水平,5G、物联网、车联网等新兴产业的发展,为地方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目前,该标准给出了智慧城市场景下的智能多功能杆系统的基本原则、系统组成、系统架构,并规定了系统基本要求、系统通信要求、系统编码标识要求、系统供电要求、系统运维要求。
 
  3.《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可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其中基础类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中央将给予资金补助,按照“保基本”的原则,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内容。安防作为目前社区建设中重要一部分,被划入到市政配套中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基础设施;在完善类中,在包含加装电梯、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配套设施;提升类则主要涉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其中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
 
  《意见》在完善配套政策中,提出完善适应改造需要的标准体系。各地要抓紧制定本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规范,其中尤为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及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
 
  4.《智慧城市建筑及居住区第1部分:智慧社区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
 
  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国家标准《智慧城市建筑及居住区第1部分:智慧社区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对智能基础设施的智能安防监控设施、智能消防监控设施、公用设施智能监测设施、公共环境智能监测设施、智能家居设施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其中在智能基础设施中智能安防监控设施是重要组成部分,《征求意见稿》提出智能安防监控设施应包括但不限于高清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车辆道闸控制系统、智能门禁系统、电子围栏系统等安防监控子系统,同时对各个子系统建设应满足的功能及参数提出严格要求。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对智能消防监控设施、公用设施智能监测设施、公共环境智能监测设施、智能家居设施、通信网络设施也都提出了严格要求。
 
  5.《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
 
  2020年,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
 
  意见指出,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通过线上预约,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保洁、送药等生活服务。对接医疗医保服务平台,提供医疗资源查询、在线预约挂号、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医保信息查询、医疗费用报销等医疗医保服务。加强动态监测,为居家养老提供安全值守、定期寻访、疾病预防、精神慰藉等服务,降低老年人意外风险。
 
  意见提出,广泛运用5G、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链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推动智能安防系统建设,建立完善智慧安防小区,为居民营造安全的居住环境。实现车辆管理智能化,增设无人值守设备,实现扫码缴费、无感支付,减少管理人员,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车辆通行效率。统筹车位资源,实现车位智能化管理,提高车位使用率。完善新能源车辆充电设施,方便绿色出行。
 
  校园安全
 
  1.《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了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校园视频安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要求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在重点任务推进中,《方案》明确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等的智能化水平,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在大力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过程中,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
 
  同时也需要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推动学校安装使用校园食安系统。
 
  2.《关于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切实保障2020年秋季开学校园安全的通知》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2020年第5号预警,再次提醒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务必树牢安全第一意识,严格落实《公安部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切实保障2020年秋季开学校园安全的通知》各项要求,织密学生安全“防护网”,尽大气力守护学生生命安全。
 
  通知提出,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各地要汲取近期学校安全事件的惨痛教训,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夯实联防联控机制,以预防学生暴力伤害、校园及周边治理、学校周边特殊人群管控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起底式大排查,及时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不留死角;督促各地各校加快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三个100%”要求,配齐配强学校保安,视频监控全覆盖、一键报警与公安部门联上网,切实提高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护能力。
 
  信息安全
 
  1.《关于开展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此次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重点方向包括5G网络安全、工业互联网安全、车联网安全、区块链安全等。
 
  其中在智慧城市安全方面,试点示范工作重点面向智慧政务、智能生活、智能医疗、在线教育、远程办公、智慧环保等典型应用场景网络安全需求,在新型智慧城市设施、建设、运行、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安*方案。
 
  在物联网安全方面,结合智慧家庭、智能抄表、零售服务、智能安防、智慧物流、智慧农业等典型场景网络安全需求,在物联网卡、物联网芯片、联网终端、网关、平台和应用等方面的基础管理、可信接入、威胁监测、态势感知等安*方案。
 
  2.《信息安全技术远程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2020年11月1日,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远程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正式实施。该标准将推动我国人脸识别技术产业化发展,进一步丰富人脸识别技术体系和应用场景。
 
  据了解,该标准是信息安全鉴别与授权标准体系及生物特征识别信息安全标准体系架构中重要的基础标准。标准提出了以人脸识别为手段、以密码技术为保障的人脸识别系统,在远程可信环境中为信息系统提供用户身份标识与鉴别服务的安全框架,重点解决了前端可信环境、活体检测、服务端人脸库安全等关键环节的标准化问题。
 
  标准对远程人脸识别系统的功能、性能及安全保障按照基本级、增强级分别提出了分等级的技术要求,可支撑人脸识别系统产品开发、测试和应用。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全国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鉴别的网络安全国家标准。
 
  无人机
 
  1.《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0年3月20日,工信部装备二司公开征求对《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以规范民用无人机生产制造相关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飞行安全,促进民用无人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2.《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条例》
 
  本条例主要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制造、流通管理、驾驶资质、空域使用、飞行计划申请、飞行实施等内容,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全生命周期设计、全类别覆盖、全链条管理,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飞行安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2020年关于无人机的政策主要聚焦在无人机的产品和配套设施管理上。这些重大监管政策的出台和相关立法工作的开展完善了无人机行业的运行体制机制,进一步促进了无人机行业的合法化运行,并推动民用无人机行业步入强监管阶段。
 
  结语:未来,随着国家大大力支持、安防人的不断努力,智慧城市、交通、教育、信息安全、无人机等行业的需求拉动,我国安防行业将进一步发展,迎来新风口,取得更大成就。

上一篇:四部门部署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

下一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相关资讯:

首页|导航|登录|关于本站|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