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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防范下一步要弥补短板 乡镇村格外重视

来源:中国安防行业网
2019/9/27 8:38:5837107
  【安防展览网 市场分析】近些年,从国务院各部委到各省市发布的校园安全政策法规不可谓不多:
 
  2016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级综治组织要加大新形势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层综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园周边地区安全防范工作。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不断健全学校安全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标准并予以推广;提出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力量。除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外,每所学校应当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提出完善学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
 
  从以上法规来看,明确要求,每所学校应当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并且在校园主要区域要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装置。但为何校园伤害事件还总是不断发生,除了基于事件的偶发性、特殊性外,基于校园自身的安全防范建设依然还存在短板,以此次湖北恩施的伤害事件为例,就存在漏洞与不足。
 
  另外我们从以上近些年发生的严重校园伤害案件,从发生的地点来看,大部分伤害案件发生在县一级及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并且小学居多。以几年前光山县文殊乡陈棚村完全小学个案来看,陈棚村完全小学是一所乡村小学,据当时媒体分析,当时学校管理及投入资金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尤其是在"校园安全"的保障力度上,要远远落后于同一时期城市学校。城市学校所常见的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完善的保安配备,上下学期间的警察巡逻等,在许多乡镇及村学校基本都看不到。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经费投入及重视程度的不同,不少乡镇、农村校园安全保障工作依然不到位。
 
  公安部、教育部下一步将弥补短板
 
  基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及目前部分校园安全存在短板,在9月4日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教育部将联合印发《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规划》,并要求各地要以此为契机,攻坚克难、强力推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切实提升完善校园安防体系建设。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督促各地压实责任,指导学校完善安防工作制度,将安全防范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另外,9月6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校园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的通知》,就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要求各地要对照有关国家规定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逐校进行排查,摸清学校在安防设施方面存在的短板和缺口。特别强调以县镇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为重点,把安全短板和缺口纳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相关建设规划,重点予以保障。同时要求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安防设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近期,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将平安校园建设纳入各区平安建设规划,学校建立安防视频监控管理系统;中小学校按要求覆盖所有重点部位,幼儿园实现公共活动区域全覆盖,并与属地公安、教育部门联网;建立安防视频监控值班监看、信息保存、调用调取、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保障安防监控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达到法定时长;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与属地接警平台联网。
 
  尤其是在保障机制中,《规定》强调建立学校安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合理调整学校安全经费在教育经费中的投入比例,加大对人防、物防、技防经费的投入力度,优先保障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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