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统一管理和规划 无人机产业如何良性健康发展?
- 来源:宇辰网 作者:彭辉
- 2018/5/28 15:07:0440666
【中国安防展览网 企业关注】缺乏科学系统的无人机产品标准,设计难以进行统一的管理和控制是无人机行业一直以来就存在的问题,其对无人机企业在研制发展方向上造成的混乱局面,以及无人机产业发展都具有很大的影响。在目前的情势下,如何突破这样的“影响”?
无人机企业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划
“国内对无人机研制企业缺乏统一的管理,统一的技术研究规划和政策导向,使得国内无人机的研制发展方向混乱,难以保障无人机产业良性、健康发展。”在前不久于上海举行的第二届“*与网络安全治理”论坛暨届中国无人机应用安全治理及智能管控技术高峰论坛上,该论坛主席程琳如此说到。
程琳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安学及公安技术一级学科评议组召集人、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计算机学会计算机安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党委书记与校长、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原党委书记。谈到我国无人机的发展现状时,他根据应用领域,将无人机分为军用、政用、警用、民用四类。
其中军用无人机是技术含量相对高的无人机,其对于灵敏度、飞行高度、速度、智能化等有着更高的要求。“军用无人机包括侦察、诱饵、电子对抗、通信中继、靶机、校射引导机和无人战斗机等机型。”程琳表示,从目前我国公开的军用无人机的品种和综合性能数据来看,我国的军用无人机行业整体具有*水平,但距离美国、以色列等无人机发达国家还具有一定的差距。“从近年来我国空军的发展趋势来看,我国空军包含了电子战、战场侦查、对地打击、空中干扰和预警在内的多类型无人机,基本形成了无人机战术作战体系。”尽管军用无人机进步神速,但他表示,在联合作战体系、数据链对接、特种应用、打击、滞空时间方面还存在着一系列问题。此外,在发动机技术、能源控制技术也存在缺陷,其中包括航空发动机制造,以及航空能源的使用、选择、提炼无法满足滞空需求,整体质量和综合作战效能都还欠缺。而在新材料应用、新技术研发上,制造工艺也还不够高,打击能力,也因为我国的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还没有完全建成组网,会限制其作战效能和数据交换能力,不利于形成联合作战能力。
所谓的政用无人机,按照程琳的说法,目前政用无人机主要面向政府公共服务部门,用于勘察、救灾、监视等领域。“政用无人机在遥感航拍、抗震救灾、农林业、环境监测、通信中继和快递服务等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程琳说,比如遥感航拍,主要为获取地理、环境等空间遥感信息。其应用主要在气象监测、资源开发、自然灾害监测与评估、摄影测量、无人机防雷等方面。如土地动态监测和违法用地行为的实施监督检查。而所谓环境检测是指对土壤侵蚀情况的监控、植被变化的监测、生物栖息地评价、海洋及海岸带生态环境变迁分析、城市的规划与环评分析、大气污染的定量评价。在抗震救灾上,主要指进入灾区进行灾情图像信息的获取,为灾害范围和受灾面积的计算,以及灾害损失的评估提供科学依据。如“千里眼”在四川汶川地震的应用。而在农业林业领域,主要是指无人机航空施药喷雾以及防火智能遥感监控系统,森林火灾快速探测定位与综合指挥调度。通信中继主要是指空中通信中继机,以搭建救灾应急的无线局域通信网。
“政用无人机一般是对于速度、升限和航程等要求较低,但对人员操作培训有较高的要求。”
应用范围不断扩大的领域应做好人才储备
程琳说,警用无人机主要采用专业级以上机型为重要配置标准,可兼容或拓展分属警种的各类装备,其抗风性、续航能力、抗干扰能力等参数要求较高,能适应各类环境的需要。在警务实战中具有处置突发群体事件、打击违法*、交通管理巡控、安保维稳、抢险救灾救援、地理信息采集等方面的用途。
近几年,我国的警用无人机发展很快,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比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通过无人机空中监控, 能够迅速开展多角度、大范围的现场观察,具有实时监控人员聚集、流向等方面的明显优势。“2015 年8 月12 日天津滨海新区发生爆炸后,当地警方通过无人机进行情况收集,开展现场调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大型活动安保中,警用无人机高空视野广、监控范围大、视角灵活多变,可对大型活动现场人员聚集区域进行监管,实现追踪监视、制导。2016 年在杭州召开的“G20峰会”,杭州市局特警支队就配备了警用无人机为“G20 峰会”安保工作提供保障。而在侦查追捕方面,利用无人机可以事先明确地形,再对各关键部位部署警力,以便更好地抓捕违法*分子,已成为一种重要的执法模式。其他还包括高空治安巡逻、交通管理、禁毒铲毒。前者主要是利用无人机高空巡逻并进行实时视频传输,可对城市治安状况进行宏观监控,对老城区监控死角、盲区多等情况可起到弥补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无人机涂装采用警用制式装备涂装,加装红蓝色警戒灯进行高空巡逻,还可起到震慑违法*行为的作用。而在交通管理方面,无人机能够快速勘察交通事故现场,快速拍照、快速记录,而且针对恶劣天气,还可开展交通路况监测、车流巡查、空中执勤等活动。对于禁毒铲毒,无人机还可以发挥其低空巡查作用,利用无人机对山区、林地等复杂地形进行空中巡查,锁定种植区域,从而更好、更快地对其进行查处、铲除。
“无人机在我国警务活动中的应用早要追溯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北京和青岛两地警方购置了数套无人机系统用于大型赛事安保维稳工作。”程琳说,截止2017年,全国有超过200个公安实战单位购置了500余架警用无人机,涉及50多种型号。2016年,公安与消防系统招标采购的无人机有762 架。这些无人机可搭载相机、摄像机、红外热像仪、扩音器、*等装备,具有拍照录像、变焦锁定、4G 无线实时图像回传、悬停巡航、定点监控等功能,其对案件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发现、处置,对警力和警务部署,对现场和态势的实时监控,对证据固定和事态回放,对技术侦查和网络侦控的信号捕获等具有重要的辅助作用。简而言之,警用无人机已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警务实战工作中,已在执法执勤、*防暴、应急救援等警务任务中发挥出重要作用,已成为公安机关执勤执法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
基于此,在他看来也应尽快做好这方面的技术准备和人才培训储备。
或可针对不同需求和功能制定初步标准
程琳所说的民用无人机总体应用于商用消费领域。其航程和飞行高度、载重量一般不会太高,多采用成本较低的多旋翼平台,用于航拍、娱乐、快递等消费用途。
中国民用无人机的发展历程,在他看来分为四个阶段:
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当时无人机以军需为主,D-4无人机开创民用先河。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2006年,部分民企进入无人机市场,有少量产品问世。第三阶段为2007年-2012年前后,这个阶段民企增多,军工企业也开始涉及民用领域。第四阶段则是2012年前后至今,这个阶段消费级市场蓬勃发展,多旋翼备受用户青睐。包括快递、送餐、娱乐、航拍等。
“2014年数据显示,中国无人机销量约2万架,其中军用无人机约占1. 4%,民用无人机占98. 6%,预计到2020年中国无人机年销量将达到29万架。”程琳表示,近五年来,中国的民用无人机行业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已经有包括大疆创新、零度智控、亿航智能等多家民用无人机企业跻身民用无人机二之列。民用无人机市场的爆发式增长也使得驾驶人员的需求猛增。中国无人机驾驶员主要分布在各民用无人机生产研发企业、相关应用单位以及大专院校,80后和90后是无人机驾驶员的主体。
程琳说,这些年,对于无人机的产业和应用发展,国家非常重视,国务院有关部门曾先后下发了无人机的有关规定。从2009 年起中国民用航空局就先后颁布《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已废止)、《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将无人机按重量分为七类,以便分类管理。此外,对飞行时间(昼间)、范围(视距)、速度(不超过120km/h)、使用者(符合相关资质要求)以及无人机重量(大起飞重量小于或等于7kg)等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
2017 年1月,公安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了无人机违法飞行处罚细则。此外,2017年5月10日公安部就无人机整治工作召开了视频部署会,为无人机创造健康有序飞行环境奠定良好基础。该年6 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发布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7—2018年版)》,推进对无人机研发、制造、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工作。今年3月,民航局运输司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此“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生效。
尽管如此,尚未建立科学系统的无人机产品标准,以及无人机质量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他看来,因为国内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无人机技术标准体系,缺乏统一的民用无人机管理和技术标准,使得无人机的设计难以进行统一的管理和控制。
“军用无人机有相应的标准,而警用、政用和民用无人机的使用范围更广泛,技术等方面的要求却相对不高,所以不宜直接套用军用标准。”程琳说,因为我国对民用无人机适航审定、通讯控制等方面的使用规范还不够清晰,无人机的使用管理(包括从生产、销售到使用等环节) 也不够规范,没有针对其特殊性质和用途、涉及公共安全、通讯内容保密等行业特点制定相应的规范。
当然,也应该承认,由于无人机的应用范围广,不同的使用环境和目的对其性能要求也各不相同,而且无人机技术的发展和更新也非常快,所以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存在很多困难。“应该针对不同的使用需求和功能分门别类制定初步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规范,然后在实际工作中去检验和完善,这将是个长期和复杂的过程。”程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