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气火灾同比下降5.8% 2018年全面推广应用“智慧用电”
- 来源: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2018/4/11 11:04:0449424
【中国安防展览网 政策法规】近日,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2017年度浙江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通报》(浙安委办〔2018〕14号),要求在居住民房、出租房、电动车、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等场所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
全文如下: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浙江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全面发动、积极推进,通过发动单位自查自纠、部门联合执法、开展督查考核、广泛宣传教育等方式,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各地周密部署。
自省安委会全面部署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以来,各地均专门向当地党委政府负责人汇报省安委会部署情况,并提请本级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发文或召开会议部署此项工作,积极发动各级、各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各地均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公安、建设、工商、质监、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明确治理范围、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将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并通过部门协作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二)部门协同推进。
省建设、工商、质监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制定详细计划,在全省部署开展源头整治。省公安消防总队与省电力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省电力公司派出专业电工队伍配合开展城中村、老旧小区等电气线路和设施改造。杭州市公安消防部门分别联合供电公司、教育、园文等部门制定下发相关文件,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丽水市教育、民政、质监、公安消防等6部门成立联合治理专项办,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
(三)隐患全面治理。
一是狠抓生产流通领域监管。各地质监、工商部门加大对电器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等地重点对电器产品销售企业、门店、仓库等场所开展专项抽查,从源头管控劣质电器产品流入市场。台州将电动车、电气产品质量提升纳入行业产业升级范围,积极推进质量提升改造工程。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查处无证非法企业116家、未按标准生产企业152家,无证经营92家,销售不合格电气商家328家,关停取缔24家单位,罚款241.7万。
二是强化使用领域综合治理。各地充分发动辖区各单位、社区(村)开展电气隐患自查自纠,组织基层力量积极排查隐患,大力开展电气线路改造。绍兴市文物部门对23处民居类文物古建筑的电气线路进行改造升级。衢州市将9个城中村、老旧小区等电气隐患集中区域列入重点整治,彻底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截至2017年底,全省各地共检查电气产品使用领域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问题17856处,自查自纠电气隐患74982处,查处电气隐患9263处,改造电气线路456.7万米。
三是加强建设工程电气防火监督。各地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工信、电力等部门加强建设工程电气设计审查,严格查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质量责任,保障电气施工质量。杭州、宁波、温州等地深入开展建筑工程安全提升行动,加大工地执法检查力度,保障电气施工质量和用电安全管理。绍兴、丽水加强对电工、切割、焊工等特种行业人员培训教育,并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截止2017年底,全省共查处不按电气标准设计企业52家,不按标准施工单位100家,监理单位不履行监理职责的单位145家,罚款26.5万。
(四)技防全面提升。
各地依托“智慧城市”建设,以“智慧安防小区”创建为载体,积极推广运用智慧用电、远程监控、智能预警等先进技术。温州市为全市农村家庭、居住出租房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66.4万套。湖州市积极探索“智慧消防”建设工作,推广“智慧用电”系统。2017年,全省共安装智能充电桩3.1万个,4.3万家企业、场所安装“智慧用电”设备13.2万余套,安装“自动限荷器”9100多套,成功监测预警信息61.2万条。
(五)宣传氛围浓厚。
各地借助主流媒体频道等平台对电气火灾防范进行专题报道,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滚动播出用电安全公益广告,利用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推送电气火灾提示信息和消防知识,增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宁波、金华、台州等地以约谈、警示和媒体曝光等手段对电器生产销售企业、建设使用单位形成震慑作用。全省共开展电气火灾专题培训8692次,培训各类目标对象约40万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全省电气火灾形势依然严峻。
2017年,我省共发生电气火灾11169起,较2016年同比下降5.8%,但电气火灾比重仍居高不下,起数占火灾总数中的56%,高于全国平均值20多个百分点,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财产损失数分别占总数的66.7%、61.6%和58.4%。同时,电气火灾也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2起重大火灾事故及4起较大火灾事故中的2起事故均是因为电气线路故障造成,特别是由于电动车质量引发火灾造成人员死亡的比重较高,约占电气火灾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
(二)部分地区、部门工作重视不足,部门间协作配合不畅。
根据前期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落实情况来看,部分地区部署推进迟缓,组织开展单位、社区(村)电气火灾防范自查不深入,对排查出的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反映出部分地区存在动态监管空转,隐患整改表面化、形式化现象。基层监管时紧时松,没有解决好“后一公里”问题。还有部分地区监管部门之间未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未能定期组织联席会议分析研判火灾形势。反映出部分地区部门间协作配合意识不强、联合执法不经常,联合打击力度欠缺,未形成有效的执法合力。
(三)业主主体责任不落实。
从日常检查和督导的情况看,很多社会单位、社区(村)仍存在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用电安全管理职责不清、电气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不到位、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配电箱(柜)内或周边堆放可燃杂物、疏散通道等建筑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并充电问题依然严重。 反映出部分场所负责人、出租房房东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只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顾消防安全。
(四)电气火灾隐患大量存在。
从生产、流通领域检查情况看,发现电气产品及电线电缆的生产质量、制假售假问题依然突出;从工程建设领域检查情况看,不按电气标准设计和施工、监理单位不履行监理责任的问题仍有不少;从电器产品使用领域的监督检查情况看,大量隐患依然存在,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和电气线路时有发生。2017年台州两起重大火灾事故分别暴露出电热膜和电动车的质量问题,其中天台足浴店的火灾事故还同时暴露出电热膜安装施工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清我省电气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要继续按照《浙江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结合前期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和建章立制行动。要全面推进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加强综合治理成效。2018年起,每年实现电气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在全年总量占比下降不低于五个百分点的总体目标。
(一)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责任网络。
深入贯彻落实“10·13”国务院安委办浙江省消防安全工作座谈研究会会议精神,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特别是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部门要推动当地政府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内容。每年质监、工商部门各组织一次集中销毁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活动。各地电力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加大对电气隐患集中区域的电气线路改造力度,确保于2018年底前全部改造到位。
(二)进一步形成合力,强化部门联动。
省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分析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下步工作任务。各地每季度要组织一次部门间的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各部门相关人员变动时要及时调整更新,确保此项工作的连续性。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等行为。省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在2018年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前组织一次各地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的联合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确保治理成效。
各地要按照省安委会印发的《浙江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高层建筑、民房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继续下大力气推进居住民房、出租房、电动车、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严打严治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2018年,各地要完成以上场所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和隐患集中区域督办,同时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建立集中监控平台,建成省级“智慧消防”创新云平台支撑系统和运维中心,电气安全隐患整改率达40%。
(四)进一步建章立制,做好统筹谋划。
要持续推动政府和行业部门建章立制。各地要统筹谋划,发动行业部门,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电气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公安、建设、质监、电力等部门应共同研究商讨建筑电气防火性能、电气线路安全检测、老旧电气线路改造更新、居住类建设项目设置电动车棚(库)和集中充电设施等方面技术标准的修制订。2018年各部门要启动各技术标准修制订的调研和立项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宣传,营造整治声势。
各地要加大用电安全常识的宣传普及,强化电器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生产和销售企业社会责任感,从源头上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要结合每年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和“5·12”防灾减灾日开展电气安全集中宣传,做到方案细化、载体多样。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