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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并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2017/12/11 11:49:1643280
  【中国安防展览网 品牌专栏】2017年12月5日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并选举副董事长的公告,内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日常运作及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涂国身先生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并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聘任王蕾女士担任公司总裁职务并选举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聘任王蕾女士担任公司总裁兼副董事长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王蕾女士的个人履历,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管理人员之情形;经了解王蕾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我们认为其能够胜任总裁兼副董事长相关职责的工作。我们同意聘任王蕾女士为公司总裁兼副董事长。
 
  王蕾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附:王蕾女士简历
 
  王蕾,女,3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MBA学历,曾在九鼎企业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安防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安防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安防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恒汇志投资有限公司、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蕾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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