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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开展上海市技防专家换届选聘工作

来源: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 作者:上海安协
2017/8/24 14:50:5436750
  【中国安防展览网 协会要闻】 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第二届技防专家咨询团队,于2013年12月选拔组建完成。四年来,在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的关心支持下,在协会的指导下,在第二届技防专家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技防专家队伍坚持以行业发展为导向,以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为宗旨,积极参与行业发展调研、地方标准规范的制修订、技防工程评审验收等工作 ,为本市技防行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根据协会《上海市技防专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二届技防专家聘期将满,须进行换届选聘。在市局技防办指导下,经协会秘书处商议筹划,报协会理事长同意,形成了技防专家换届选聘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防专家应聘条件
 
  1、熟悉与技防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行政规范,有较丰富的技防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了解技防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胜任技防专家相关业务工作。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从事技防专家业务工作中能严格执行《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公安技防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开展专家业务工作中,能为社会用户或技防从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 
  3、自愿且能够安排一定时间参加技防专家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技防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4、身体健康,年龄30-65岁。 
  5、从事技防工作满3年,具有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精通专业业务,掌握和熟悉技防工程建设和技防产品相关技术。 
  6、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二、技防专家选聘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9月20日前,符合上述应聘条件和要求,并愿意服务于本市技防工作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填写《上海市技防专家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从本通知底部下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选聘办公室。
 
  (二)初审
 
  9月底前,协会对报送的《报名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完成审核,并公布审核结果。
 
  (三)考核
 
  10月到11月,协会将组织对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技防业务知识和应用技术能力进行测试。
 
  1、10月20日前,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技防业务知识测试,形式为上机考,合格者入围本届技防专家名录。 
  2、11月10日前,对入围者且要求参与本市技防工程相关评审验收工作的专家,进行应用技术能力测试,形式为面试,面试通过可入选技防和金融项目的评审验收专家,由协会委派参与本市技防工程评审验收工作。 
  3、11月底前,对入选技防和金融项目的评审验收专家,并有意担任技防专家组长的人员进行综合能力测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合格者将纳入专家组长队伍。
 
  (四)公示
 
  12月20日前,协会将技防专家选聘情况,在“上海安防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审批
 
  通过公示并经协会理事长审批同意后,即可进入协会专家库。
 
  (六)发证
 
  选聘工作结束后,市局技防办和协会将组织召开技防专家大会,协会向进入专家库的技防专家颁发相关专家证及聘书,并指导选举产生新一届专家管理委员会。
 
  三、技防专家的日常管理
 
  协会指导专家管理委员会对本市技防专家相关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协会每年将组织对聘任的专家进行评议、考核,经评议、考核不合格的,将由协会理事长批准解聘,并收回技防专家证,从协会专家库中删除。同时,在协会会刊和网站上予以公布。
 
  聘用的专家如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在评审验收中弄虚作假被查实的,协会秘书处将视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诚信记录、通报批评,直至解聘。
 
  此外,协会每年可根据需要开展专家库的增补工作。
 
  四、注意事项
 
  请有意应聘者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登记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报选聘办公室 
  联系地址:古北路1799号B栋103室 
  联系人:许 磊 
  联系电话:021-54732826 
  传真:021-54732822 
  电子邮箱:1026564710@qq.com
 
  特此通知!
 
上海安全防范报警协会 
201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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