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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院将落户杭州

来源:浙江新闻
2017/6/27 16:21:1435302
  【中国安防展览网 城市在线】6月26日上午,中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这意味着中国乃至世界互联网法院将落户杭州。
 

 
  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互联网经济发达,现实需求量大
 
  现实中,人们的生产生活早已经离不开互联网,它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大量的新型涉网纠纷。特别是,由于互联网自身固有的跨地域、去中心化、在线化特性,新型涉网纠纷对现行法律理论、司法制度带来巨大的挑战。
 
  然而,互联网相对发达、涉网案件多发频发的地区,往往也是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地区,一方面法官对专业的互联网知识要边实践边学习,另一方面受限于时间精力,往往难以进行深入研究,专业化程度远远不够。设立互联网法院,能够集中力量,组建专门审理涉网案件的审判团队,在大量类型化涉网案件审判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完成调研成果转化,大大提升涉网案件审理的专业化程度。
 
  为什么是杭州而不是其他地方?
 
  早在2011年,杭州法院就开始积极探索新型网络空间治理模式。杭州作为互联网经济发达地区,聚集着一大批互联网企业,拥有阿里巴巴、支付宝、淘宝、天猫、网易等众多电商企业,涉电子商务纠纷多发频发,现实司法需求大。
 
  设立互联网法院,杭州有现实的需求。早在2015年4月16日召开的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浙江省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就提到一个数据,“阿里巴巴的专门队伍,一年要处理超过400万起交易纠纷。这其中部分纠纷未必能圆满解决,就会进入诉讼通道”,当时的会议就提出浙江法院在审判模式上要探索创新“互联网+审判”的新模式,探索推进电子商务的网上法庭建设,提升电子商务高速发展中的法治水准和司法保障。
 
  2015年开始实践,涉网审判基础好
 
  2015年4月,浙江省人民法院开始布局“互联网+审判”的新模式,确定由西湖、滨江、余杭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支付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网络交易纠纷及其上诉案件。
 
  这四家法院的分工也有所不同,对应审判的分别是网上著作权纠纷(滨江法院)、网络支付纠纷(西湖法院)、网上金融交易纠纷(余杭法院),杭州中院则负责三家基层院的二审工作。不难发现,相应的试点都有现实依据:滨江辖区内高新互联网企业众多;西湖辖区有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余杭辖区内则有天猫、淘宝电商平台。
 
  2015年5月28日,杭州余杭区人民法院23号法庭,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案正式开庭——一位买家在天猫网上买了38罐营养品,但他认为这些营养品超范围、违规使用营养强化剂,要求深圳的一名商家退一赔十。开庭时,原被告双方都在各自电脑前举证、陈述理由,而证据(包括购物时的旺旺聊天记录、产品单号等信息)则在开庭前由双方通过网络同步到了法院,法官也在电脑前审阅。
 
  2015年8月13日,“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上线。截至今年4月,共计收到普通案件申请2.2万件。随着经验的不断辐射和扩大,全省已有15家法院加入网上法庭平台。杭州大数据产业基础扎实,在技术上具有明显优势,已经完全具备了承接“互联网法院”建设工作的能力。
 
  今年1月份,浙江省高院院长陈国猛表示,浙江法院将积极推动设立杭州网络法院,促进网络法治的健全发展。杭州网络法院是基于杭州法院原先的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而建,将涉及网络的案件从现有审判体系中剥离出来,构建专业的司法体系,专门审理和研判此类涉网案件。
 
  互联网时代的法院将是什么样子?群众打官司将能享受到怎样的便利?
 
  随着网上法庭审理机制和较为成熟的网络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形成,杭州在加快推动网上法庭向互联网法院审判模式转变,形成互联网审判机制,为全国法院互联网审判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又一次走在了*面、世界前列,为我国牢牢把握规则制定主导权作出了重要贡献。
 
  设立互联网法院有利于加快实施网络强国战略。
 
  我国网信事业发展要在践行新发展理念上先行一步,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发展,让互联网更好造福国家和人民。杭州不仅是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重地,而且已形成全国性的跨境电商、网上产品质量监管、网上知识产权保护以及信用示范体系。在杭州设立互联网法院,有利于通过先行先试和补齐短板,加快形成发展新动能培育、现代网络治理乃至网络强国建设的有效制度保障。
 
  中央批准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有利于我国主导规则制定。G20杭州峰会将构建电子商务平台(eWTP)的倡议写入公报,杭州已站在了电子商务发展的制高点上。但电子商务规则并不成熟,特别是对跨境电子商务纠纷的依法处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因此,能否先人一步、抢占先机,对日后主导网络空间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意义重大。
 
  设立互联网法院还有利于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近年来,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网络非吸以及网络售假等案件多发高发且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恶劣。由于涉网案件具有虚拟化和跨地域特征,如果沿用传统审判模式,会给诉讼双方和相关机构人员造成很大不便,并容易导致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在杭州设立互联网法院,不仅可以集中破解涉网诉讼瓶颈,还能运用司法的灵活性和包容性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业研判,对不断变化的网络行为进行认定,起到惩治、规范和引导作用,充分实现“网上纠纷网上解决”,进而满足“互联网+”背景下群众司法新需求。
 
  在杭州设立互联网法院,为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有效保障互联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还将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大互联网环境下司法公开力度,让公平正义可见可信,我们有理由对此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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