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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绊住LED企业发展脚步 风险防控意识需加强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2017/6/16 16:02:0438576
  【中国安防展览网 企业关注】亿光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 10日向美国北加州地方法院(Northern District of California)提出侵权诉讼,控告普瑞光电 (Bridgelux,Inc.)所制造及贩卖的产品侵害亿光US6335548及US7253448技术,其中侵权产品包括2835系列。
 
  亿光请求法院针对普瑞光电的侵权产品下达禁制令并停止侵害亿光的技术,包括禁止贩卖、制造、进出口以及损害赔偿。
 
  LED照明,即发光二极管照明,因相关产品具有节能、环保、使用寿命长等特点而广受消费者欢迎,因此,越来越多的从业者进入LED照明行业,相关知识产权争议也屡见报端。
 
  因认为美国Cree公司(下称美国科锐)研发并许诺销售、惠州科锐半导体照明有限公司(下称惠州科锐)生产制造、深圳市美中吉电子有限公司(下称美中吉公司)销售的多款LED产品侵犯了自己的两件发明权,深圳中科院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科院知识产权公司)分两案将上述3家公司分别起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每起案件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近日,两法院已分别受理该案。
 
  因涉案当事人美国科锐是LED照明行业企业,中科院知识产权公司又是中国科学院(下称中科院)一家从事知识产权商业运营的公司,且这是国内权利人主动向行业巨头企业提起的侵权诉讼,因此,案件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
 
  行业巨头被诉侵权
 
  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1987年的美国科锐是的照明革新者与半导体制造商。2009年底,美国科锐在广东省惠州市投资设立惠州科锐,专门制造光电子器件。中科院知识产权公司则依托中科院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通过知识产权投资运营,盘活中科院存量知识产权资产,推动全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两家公司此前并无过多交集。
 
  中科院知识产权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王晓刚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国内LED行业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开始注重海外市场的开拓。然而,国内企业“走出去”并不容易,有的企业被诉侵权,有的还遭遇“337调查”。在此背景下,中科院知识产权公司对中科院拥有的相关技术和进行了梳理,以期在转化实施中避免侵权隐患。在这一过程中,公司发现由美国科锐推出的多款LED产品涉嫌落入中科院的两件发明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涉嫌构成侵权。
 
  王晓刚介绍,中科院半导体研究所(下称半导体所)系专门从事半导体材料与光电子器件研究的中科院下属科研机构,截至目前已在LED技术领域拥有百余件。半导体所分别于2010年7月和2012年12月向*局提交了名为“一种氮化镓系发光二极管”和“高出光率倒装结构LED的制作方法”的两件发明申请,并分别于2014年3月和2015年3月获得授权。2016年5月,中科院知识产权公司与半导体所签订了两件的实施许可协议,获得了实施两件并享有收益等多项权利。
 
  然而,经中科院知识产权公司调查发现,美国科锐在其上许诺销售、惠州科锐生产制造的多款系列产品,涉嫌落入其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涉嫌构成侵权。同时,惠州科锐作为制造商、美中吉公司作为销售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沟通无果后,中科院知识产权公司将上述三家公司分两案起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缜密布局避免纠纷
 
  孰是孰非,需等法院进一步审理判决,但此案带来的警示意义不容忽视。我国中国台湾地区的中国台湾鼎智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翰伦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LED行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产业已初具规模,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链,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与水平的差距正逐步缩小。凭借产品成本等优势,很多国内企业注重对海外市场的开拓。然而,由于欧美国家在该领域起步较早,研发实力强,已积累了大量基础。当两者“短兵相接”时,国内企业常处于被动地位。因此,中科院知识产权公司向巨头公司提起诉讼,既彰显了国内LED行业具有较高的知识产权实力,又意在告诉巨头公司,要进军中国市场就要尊重中国的知识产权规则,提前进行检索等。
 
  对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王永红认为,由于国内LED行业起步较晚,知识产权积累还比较少,虽然各家企业都根据自身情况提交了申请并获得了授权,但相关主要集中在产业的中下游,特别是封装及应用环节,真正进行知识产权布局的还比较少,缺乏与巨头抗衡或谈判的底气与筹码。因此,中科院知识产权公司发起诉讼具有积极意义,不仅表明中科院已经意识到自己庞大储备所具有的巨大市场力量,开始尝试运用为自己带来利益,更为重要的是,这表明中科院愿意在国内LED行业面临外来风险加剧的情势下与巨头对抗,帮助中国企业建立公平竞争的行业秩序。
 
  在王永红看来,在竞争中,诉讼是常见的竞争手段,目标都是保护自己的市场利益。当中国企业迈入市场之时,巨头采用诉讼的手段来遏制,这是国内企业必须适应的竞争法则。为了能够在竞争中占据上风,国内企业就必须加强布局加强技术研发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涉外法律所所长助理蒋佳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质量上看,国内LED照明技术与欧美行业巨头还存在差距。国内LED照明行业能做自主芯片的企业非常有限,大多数是进口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芯片、材料等,另外国内LED照明行业在加工工艺方面与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巨头存在差距。要尽早制定和实施企业自身的海外知识产权战略,争取在目标国市场尽早且有计划地布局相关,并积极参与相关技术标准的制定。
 
  刘翰伦建议,首先,相关从业者要随时有风险防控意识,提前进行知识产权布局,不仅在国内,更要提前在海外提交申请,做到防患于未然。其次,相关从业者要时刻做好应对诉讼的准备。产品输送到欧美市场,会不可避免地被竞争对手起诉侵权。因此,在产品输出前,可聘请专业的咨询团队或者律师团队,针对当地市场进行检索,为可能出现的诉讼做好详细准备。当诉讼来临时,也不要逃避,要积极应诉。
 
  原标题 国内LED照明行业切莫因隐患“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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